2017年勞動法關于探親假的規定
2017年勞動法關于探親假的規定
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這是萬千游子的心聲,他們由于工作的原因無法與家人團聚,而如今探親假的出臺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這一問題。下面學習啦小編就給大家介紹2017年勞動法關于探親假的規定。
2017年勞動法探親假規定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4條規定探親假期分為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探親假待遇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需要指出的是,對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是否有探親假,國家無規定。因此,這類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參考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有關探親假的規章制度。
《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企業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休假日、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假期。
探親假享受條件
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2]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享有探親假的人
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是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二是時間條件,職工必須工作滿一年。三是事由條件,與配偶探親假期間可拿標準工資。
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的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四條的規定,探親假期分為以下幾種:一是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二是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三是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四是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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