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省生育保險規定
時間:
樹源981由 分享
2017廣東省生育保險規定
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已于2015年實施,以下是學習啦小編分享的2017廣東生育保險政策,歡迎大家閱讀!
2017廣東省生育保險規定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內,因為妊娠、生育或者終止妊娠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
2、生育津貼
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規定的產假期計發。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
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產假計算:
基本產假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時遇有難產的(如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者),可增加產假30天;
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
懷孕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自愿生育獨生子女的,增加35天;
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按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確定。
4、計劃生育手術費用
包括職工因為計劃生育實施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5、男職工假期津貼
已參保的男職工按規定享受的看護假假期津貼,以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規定的假期時間計發。
看護假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費用
1、不符合國家和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項目及相關就醫管理規定的費用;
2、因為醫療事故發生的費用;
3、分娩期外治療生育并發癥的費用。
猜你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