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流動黨員管理制度范本(2)
農村流動黨員管理制度范本
農村流動黨員管理制度范本篇四
農村流動黨員管理制度 為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使流動黨員能及時的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根據中央有關規定和制度,結合我村實際,制度本制度。
(一)黨支部對黨員的外出原因、時間、地點、聯系方式、黨費交納等情況進行登記備案,對黨員進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規定登記發放《流動黨員活動證》。
(二)黨支部負責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通過適當方式了解黨員外出期間的思想、工作情況,及時通報黨組織的重要情況,通知外出流動黨員按規定參加黨內選舉等重要活動。
(三)黨員返回后,認真查驗《流動黨員活動證》,詳細了解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與原所在黨支部保持聯系或不交黨費的,按黨章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了解預備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按規定做好預備黨員轉正工作。
(五)外出前須向所在黨支部說明事由,領取《流動黨員活動證》。
(六)流動黨員原則上應按月向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因外出地點變動頻繁等原因按月交納確有困難的,可以按季交納。
(七)外出期間應自覺按照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每半
年向原所在黨支部匯報一次思想和工作情況。接到原所在黨支部要求參加換屆選舉、民主農村流動黨員管理制度評議等重要活動的通知后,原則上應按時返回參加。因特殊情況不能返回的,應及時向原所在黨支部說明原因,并履行請假手續。正式黨員應在其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行使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八)外出地點、就業單位、居住地和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向流出地黨組織報告。
(九)外出返回后,及時將《流動黨員活動證》交給流出地黨組織查驗,如實向黨組織匯報外出期間的情況。
農村流動黨員管理制度范本篇五
一、黨員外出務工經商或從事其他正當職業,應事先向黨支部報告。
二、黨員外出時間在6個月以上,且有固定地點的,將其組織關系轉至所在地區或單位黨組織。
三、黨員臨時或季節性外出且無固定地點的,組織關系仍由原單位黨組織管理,并報鄉(鎮)黨委核發《流動黨員活動證》。
四、正式黨員3人以上集體外出,且在點相對集中的,建立臨時黨小組。
五、外出黨員和臨時黨小組負責人應主動經常與黨支部保持聯系,定期匯報情況。外出黨員接到黨支部有重要活動通知后,應按時返回。
六、黨員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在外出所在地或單位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但不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七、對外來務工經商的黨員,積極接受他們的組織關系和黨員身份證明件,安排他們參加黨的活動和過組織生活。
流動黨員基本信息登記制度
1、流動黨員在外出前要向所在黨支部報告外出原因、外出地點、外出時間、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
2、流出地黨組織對外出黨員的基本情況利用黨內統計信息系統建檔立案。
3、流動黨員服務中心要動態掌握轄區內流入和流出黨員的基本情況、日常教育管理情況、生活就業情況以及服務需求等,建立流動黨員信息庫。
咨詢服務專用電話制度
1、設立流動黨員咨詢服務電話。
2、設立網絡服務窗口,為流動黨員落實組織關系、參加組織生活或其他需求提供咨詢服務。
3、專用電話號碼或服務網址要向社會公開,并在電信部門登記。
4、服務中心安排專人負責接聽和受理流動黨員的咨詢服務電話。
5、建立本地區黨務工作基本業務信息目錄,暢通與街道(鄉鎮)社區黨組織、各大系統、人才交流中心以及公安、勞動、民政與社會保障等政府職能部門的聯系渠道,以便及時受理流動黨員咨詢,為流動黨員提供有效服務和幫助。
6、流動黨員服務中心(站、點)的咨詢服務專用電話,可與同級黨委組織部或街道(社區)鄉鎮黨組織設立的流動黨員咨詢服務專用電話合并使用。
流動黨員遠程教育制度
1、充分利用現有的網絡資源,開設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專欄,開展網絡咨詢和服務工作。
2、若全國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開通后,在流動黨員服務中心建立終端接收站點,組織引導流動黨員參加遠程教育。
走訪慰問流動黨員制度
1、流動黨員服務中心第一文庫網要定期或不定期走訪流動黨員及其家庭,了解生活生產情況,及時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
2、黨員返鄉后,黨組織通過走訪、慰問加強與流動黨員的聯系與交流,鼓勵和支持他們為家鄉經濟、社會發展多作貢獻,使他們同樣感受到黨組織的關懷和溫暖。
3、“七一”、“春節”等重大節假日,要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慰問活動,增強流動黨員的光榮感和歸屬感。
調查研究制度
1、流動黨員服務中心要適時組織開展加強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的調查研究,了解掌握工作現狀。
2、聽取流動黨員和基層黨組織的建議意見,及時向黨組織反饋他們的呼聲和要求。
3、提出加強改進工作的對策建議,為黨組織決策提供依據。
流動黨員組織生活制度
1、流動黨員組織生活全年平均每月安排一次,每月27日為流動黨員組織生活日。
2、黨的組織生活形式要適應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做到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教育感人。
3、每一次黨組織生活,都要事先有布置,事后有檢查,認真考勤,詳細記錄,保管好有關活動資料。
服務承諾制度
1、保證工作時間有人在
2、實行首問責任制,為服務對象提供周到服務。
3、屬于本窗口辦理的事項,能辦的事馬上辦,不能馬上的,實行限時辦結服務,做到件件有結果;需轉上級機關批準的及時轉辦。
4、健全工作機制,提高辦事效率。
首問責任制
1、首問責任制,是指最先受理業務咨詢、事務辦理的工作人員作為首問責任人,全程負責請示、報告、答復、辦理或督促協調辦理,直至事務辦結、群眾滿意為止而應承擔的責任。
2、首問責任人應文明用語、熱情服務、不得對辦理事項推諉、拖延或刁難。
3、首問責任人須履行下列職責:
(一) 熱情接待并解答群眾咨詢,認真做好接待記錄。
(二) 依據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對辦理事項給予可否辦理的
明確告知;對不能馬上辦理的,做好解釋和撫慰。
(三) 耐心說明辦事程序、時限要求和政策依據等。
首辦責任制
1、首辦責任制是指將要求辦理的事項解決在首次辦理環節的責任制度。
2、承擔首辦責任的工作人員為首辦責任人,首辦責任人應認真履行首辦責任制,對屬于工作職責的事項,應履行首辦責任人的職責;對不屬于工作職責的事項,按照規定移交相關人員,受移交人員為首辦責任人;
3、非首辦有關人員,應對首辦責任人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拒絕。
一、農村流動黨員是指由于就業和居住地變化等原因連續6個月以上,不能正常
參加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活動的農村黨員。
二、農村流動黨員的管理堅持以流入地黨組織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黨組織
共同管理的原則。
三、流出地黨組織的主要職責
(一)對黨員的外出原因、時間、地點、聯系方式、黨費交納等情況進行登記備案,對黨員進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規定登記發放《流動黨員活動證》。
(二)對正式黨員3人以上集體外出,且地點相對集中的,應及時建立臨時
黨支部或黨小組。
(三)負責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通過適當方式了解黨員外出期間的思想、工作情況,及時通報黨組織的重要情況,通知外出流動黨員按規定參加黨內選舉
等重要活動。
(四)黨員返回后,認真查驗《流動黨員活動證》,詳細了解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與原所在黨支部保持
聯系或不交黨費的,按黨章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了解預備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按規定做好預備黨員轉正工作。
四、流入地黨組織的主要職責
(一)對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外來黨員,確認身份后及時接收并編入
支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二)關心外來流動黨員,為他們的就業、學習和生活提供必要幫助。
(三)認真填寫《流動黨員活動證》,及時將外來流動黨員的重要情況反饋
給流出地黨組織。
(四)做好外來流動人員中預備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對流動黨員的基本要求
(一)外出前須向所在黨支部說明事由,領取《流動黨員活動證》。
(二)憑《流動黨員活動證》及時到流入地黨組織報到,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按規定交納黨費,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流動黨員原則上應按月向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因外出地點變動頻繁等原因按月交納確有困難的,可
以按季交納。
(三)外出期間應自覺按照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黨支
部匯報一次思想和工作情況。接到原所在黨支部要求參加換屆選舉、民主評議等重要活動的通知后,原則上應按時返回參加。因特殊情況不能返回的,應及時向原所在黨支部說明原因,并履行請假手續。正式黨員應在其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
行使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外出地點、就業單位、居住地和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向流
出地黨組織報告。
(五)外出返回后,及時將《流動黨員活動證》交給流出地黨組織查驗,如
實向黨組織匯報外出期間的情況。
六、《流動黨員活動證》由流出地黨的基層委員會登記發放。流入地黨支部要及時驗證并報上級黨組織備案。《流動黨員活動證》由流動黨員正式組織關系
所在黨支部或組織生活所在黨支部每年審核一次。
農村流動黨員管理制度范本篇六
一、農村流動黨員是指由于就業和居住地變化等原因連續6個月以上,不能正常參加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活動的農村黨員。
二、農村流動黨員的管理堅持以流入地黨組織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黨組織共同管理的原則。
三、流出地黨組織的主要職責
(一)對黨員的外出原因、時間、地點、聯系方式、黨費交納等情況進行登記備案,對黨員進行外出教育,并按規定登記發放《流動黨員活動證》。
(二)對正式黨員3人以上集體外出,且地點相對集中的,應及時建立臨時黨支部或黨小組。
(三)負責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通過適當方式了解黨員外出期間的思想、工作情況,及時通報黨組織的重要情況,通知外出流動黨員按規定參加黨內選舉等重要活動。
(四)黨員返回后,認真查驗《流動黨員活動證》,詳細了解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與原所在黨支部保持聯系或不交黨費的,按黨章
第一文庫網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了解預備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按規定做好預備黨員轉正工作。
四、流入地黨組織的主要職責
(一)對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外來黨員,確認身份后及時接受并編入支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二)關心外來流動黨員,為他們的就業、學習和生活提供必要幫助。
(三)認真填寫《流動黨員活動證》,及時將外來流動黨員的重要情況反饋給流出地黨組織。
(四)做好外來流動人員中預備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對流動黨員的基本要求
(一)外出前須向所在黨支部說明事由,領取《流動黨員活動證》。
(二)憑《流動黨員活動證》及時到流入地黨組織報到,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按規定交納黨費,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流動黨員原則上應按月向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因外出地點變動頻繁等原因按月交納確有困難的,可以按季交納。
(三)外出期間應自覺按照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黨支部匯報一次思想和工作情況。接到原所在黨支部要求參加換屆選舉、民主評議等重要的活動的通知后,原則上應按時返回參加。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回的,應及時向原所在黨支部說明原因,并履行請假手續。正式黨員應在其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行使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外出地點、就業單位、居住地和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
時,應及時向流出地黨組織報告。
(五)外出返回后,及時將《流動黨員活動證》交給流出地黨組織查驗,如實向黨組織匯報外出期間的情況。
(六)《流動黨員活動證》由流出地黨的基層委員會登記發放。流入地黨支部要及時驗證并報上級黨組織備案。《流動黨員活動證》由流動黨員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或組織生活所在黨支部每年審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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