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經費管理制度范本
學校要規范財務行為,加強經費管理,就需要制定并實施相應的經費管理制度。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學校安全經費管理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學校安全經費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第一條公用經費主要指財政撥付的辦公資金。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教職工和學生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費、郵電、寬帶、電話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不得用于發放人員福利、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及利息等方面的開支。
第二條公用經費按照專款專用,公用經費預算要體現“保運轉、保安全、保質量”的原則,要體現向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傾斜的原則。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教學業務費(包括教學水電費、取暖費、教研教改費、教學差旅費、資料印刷費、宣傳費、體育維持費等)支出比例不低于35%。
第三條要按照輕重緩急、統籌兼顧的原則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要保證開展日常教育教學活動、安全活動所需的基本開支,又要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所需的活動經費開支。
第四條購置儀器設備、教學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原則上實行政府采購,并編制政府采購預算,統一納入農村中小學預算。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規定,由區級財政部門、區教育局組織政府采購。
第五條要建立物品采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
第六條要嚴格控制租車費、接待費(按上級標準)等非業務性支出。要厲行節約,努力提高公用經費使用效益。
第七條大型維修項目先報上級并批準。施完工后由教育局審計科進行審計后方可結賬。
第八條公用經費支出要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要杜絕學校產生新增債務。定期對學校公用經費收支情況進行公示,并接受教職工和上級的監督,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第九條嚴禁以任何名義或任何形式亂組織會議并發放津貼和禮品。
學校安全經費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為了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資金管理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教學事業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按規定辦理銀行和現金收付業務。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日記帳。管理好各種空白支票、收據、空白單據、各種印章。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及時對帳、記帳。定期及時結算有關款項。對預借的差旅費及購置費等款項要及時清算,無特殊情況不得跨月。所有借款必須由校長批準并填寫借款憑證。
二、嚴格審核原始單據的合法性。各種原始憑據必須是正式憑證且具備內容完整、數字準確、價格合理、大小寫金額相等、數字和文字填寫清楚、印章齊全。
三、凡屬購買的固定資產、圖書、儀器設備等,必須由固定資產管理員或有關管理人員登記后方可報銷,一般消耗品由總務處負責購置,由物資保管登記后方準報銷。百元以上的購置必須有兩人共同購置并簽字,方可報銷。
四、所有原始憑證必須由當事人、分管領導、校長簽字。
五、根據上級規定,凡屬政府采購的項目,需事先編制計劃,上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按批準計劃執行。
六、學校大型基建費年初編制預算,項目完成后需經審計后進行決算。小型購置及維修項目需由辦公會確定,工程完成后依據有關合同或審計結果進行決算。
七、嚴格控制接待費用,實行由校長辦公室統一安排,不經校長批準,自行安排的接待,拒絕支付費用,報銷時必須附有原始訂餐單。
八、加強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核算,嚴格執行財政制度和財務制度,實行財務監督。
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保衛處
學校安全經費管理制度范本篇三
一、經費保障制度是學校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物質保障,確保安全工作各項措施貫徹落實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學校每學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專項經費,用于安全隱患整治、安全知識宣傳、事故應急救援、先進個人的獎勵等。
三、學校應盡力保證安全工作專項經費逐年增加和投入,改善辦學條件,完善安全設備設施,確保學校師生安全和財產安全。
四、各處室、各場所的責任人,各功能教室的責任人及其他責任人要及時發現安全設施的隱患,學校安全檢查小組要認真負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要及時上報,學校將及時解決。
學校安全經費管理制度范本篇四
為有效管理學校公用經費和正確使用經費,避免盲目浪費公用經費,做到合理合法。經學校校委會全體成員一致討論通過,特制定以下經費管理制度。
一、 學校的預算內外經費均納入學校行政統一管理。財務人員要求做到努力增收節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總務處負責經辦學校用費的開支。
二、 由校長直管財務管理工作,經費收支實行審批制度。各機構需要使用經費的必須請示匯報學校領導。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長審批,5000元以上由學校校委會討論通過開支。
三、 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財力情況,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預算經費開支。
四、 各項支出的原始憑證,經會計主管審核,內容真實合法,符合財務制度規定,并有經辦人,經校長簽字后方可辦理支出,否則財務人員不準予報銷。
五、嚴格遵守物價部門核準的范圍和標準進行亮證公開收費,根據上級規定,各項收入使用財政統一規定收費票據,收費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禁止任何班級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向學生亂收費;
六、 財務人員要注好經費使用帳目,盡職盡責。用款數額較大(10000元以上)的經費不準提現金,保證資金安全。
七、凡是學校預算內、外資金的全部存入學校的公家戶頭,凡屬于公用經費的一律不得挪作他用, 各項專用基金嚴格按規定提取,分別核算管理,專款專用。
八、 嚴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書面形式匯報所需的開支數額及相關說明,并經校長批準后方可借支,并按規定時間及時結算。
九、禁止動用公用經費變相或亂發獎金、實物、補貼等等。
十、 財務人員每月月末及時向校長匯報收支結余情況,定期向師生公布有關經費的收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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