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辦理稅務登記的是哪些人
應該辦理稅務登記的是哪些人
稅務登記又稱納稅登記,是指稅務機關根據稅法規定,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登記管理的一項法定制度,也是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法定手續。那么你對稅務登記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稅務登記的相關法律知識。
應該辦理稅務登記的人
一、下列納稅人應當向國家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1、領取法人營業執照或者營業執照(以下統稱營業執照),有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義務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聯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上述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
2、領取營業執照,有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義務的個體工商戶;
3、經有權機關批準從事生產、經營,有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義務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以及其他事業單位;
4、從事生產經營,按照有關規定不需要領取營業執照,有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義務的納稅人;
5、實行承包、承租經營,有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義務的納稅人;
6、有繳納由國家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的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義務的納稅人
二、下列納稅人可以不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1、偶爾取得應當繳納增值稅、消費稅收入的納稅人;
2、自產自銷免稅農、林、牧、水產品的農業生產者;
3、縣級以上國家稅務機關規定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其他納稅人。
相關閱讀:
稅務登記的管理規定
1、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對同一納稅人的稅務登記應當采用同一代碼,信息共享,一般情況下從事工商行業者稅務登記由國稅辦理,從事其它行業的稅務登記由地稅辦理。
2、稅務機關對稅務登記證件實行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納稅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持有關證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驗證或者換證手續。
3、納稅人應當將稅務登記證件正本在其生產、經營場所或者辦公場所公開懸掛,接受稅務機關檢查。
4、納稅人遺失稅務登記證件的,應當在15日內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
5、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
6、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在同一地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在營業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7、納稅人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件不得轉借、涂改、損毀、買賣或者偽造。
看過“應該辦理稅務登記的是哪些人”的人還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