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欠款追收技巧(2)
商業欠款追收技巧
11、公司暫擱下欠款不提,但強調“要想進貨,一律現款”。這樣做可以穩住經銷商,保持銷量。等銷售商銷售公司的產品比較穩定,形成穩重難返或難舍難分的局面時,壓在公司的折扣的積累增加了,再讓其欠容易得多。
12、因勢利導,巧妙施壓。假如對方對銷售公司的產品非常倚重,你在結款時,除了“按程序辦事”“按規矩辦事”之外,比如開發盈利地給客戶施加壓力,比如開發盈利較大的新品種,無欠款的經銷商才允許銷售此產品,或規定只有還清欠款的經銷商才給其經營。
此外一般公司都把現場折扣定得較高,你可規定凡是欠款的經銷商一律扣下現場折扣以抵消欠款。在采取這類較為強硬的措施時,一定要充分地估計對方的承受限度。如果經銷商已不值得公司珍惜了,在采取強硬措施的同時,還應在他進最后一次貨時,等他把本次進貨的錢交消,才可以翻臉,一方面扣回部分欠款,同時馬上向法院申請拆前保全,以防翻臉后欠款戶采取轉移財產賴帳。
13、掌握打催欠電話的時機。在欠債人情緒最佳的時間打電話,他們更容易同你合作,例如下午3:30時開始打電話最好,因他們上午一般較忙,給欠債人留下上半天做生意是個好主意,這樣他們有足夠的時間進入正常的工作狀態.下午是他們點鈔票的時候一般心情都有較好。此時催欠容易被接受。必須避免在人家進餐的時間打電話。此外,在經銷商進貨后,你估計他賣到80%后催還欠款的時機最佳。
14、有時經銷商會以各種原因為借口,不予付款。如:管錢的不在,賬上無錢,未到付款時間、產品沒有銷完或銷路不好,賒貨款沒收上來等等。這就要求業務員把工作做到賒久戶那里去,留心各賒久戶還款的時間,及時地掌握與結款相關的一切信息動態。
只有這樣,才能辨明客戶各種“借口”的真相,并采取有效的針對措施。
15、在收欠款的過程中需歸納整理賬目,做到胸有成竹。如果營銷人員自己心目中對應收賬款的明細也沒有數的話,收款效果肯定不佳。
自己心中有數后還得與經銷戶對清賬,留下其簽字依據,使得今后收始打電話最好,因他們上午一般較忙,給欠債人留下上半天做生意是個好主意,這樣他們有足夠的時間進入正常的工作狀態.下午是他們點鈔票的時候一般心情都有較好。此時催欠容易被接受。必須避免在人家進餐的時間打電話。此外,在經銷商進貨后,你估計他賣到80%后催還欠款的時機最佳。
16、做好進貨記錄,并讓對方簽上字,以免日后有爭議。明確在哪一天經銷商進了哪些品種,合計多少錢,每一筆款項按約定該何時回籠。
17、做好欠款的風險等級評估。按照欠款預定的回收時間及回收的可能性,將貨款分為未收款、催收款、準呆賬、呆賬、死賬等。對不同類型的貨款,采取不同的催收方法,施以不同的催收力度。
18、依據貨款期限的長短、貨款金額大小及類型、客戶的信譽度、為人情況,資金實力,離公司的遠近等因素,做出“武”收還是“文”收的準備;“武”收如拉貨、打官司,或以他最惱火的方式去收;“文”收就是做工作,幫助他催收下面客戶欠他的款,或給他搞促銷。確定是“武”收還是“文”收的標準主要看他是否與公司友好配合。對那些居心不良、成心賴賬的經銷戶只能是“武”收。
19、分清欠款戶類型采取不同的行動。對付款不爽快卻十分愛面子者,可以在辦公場所當著其鄰里和用戶的面,要求他還欠款,此時他會顧及自己的信譽形象而結清貨款。甚至可以在下班時間到他家里去,他不愿家庭生活受到干擾也必立即結款;
對付款爽快的,則應明確向其告知結款的原因及依據,并經常地鼓勵他,將其納入信譽好的代理商之列;找準付款人,悄悄地收了錢就來一個“走為上策”。向做不了主的人提出結款要求,只能是徒勞無益,甚至會“打草驚蛇”。
20、收到欠款后,要做到有禮有節。在填單、簽字、消賬、登記、領款等每一個結款的細節上,你都要向具體的經辦人真誠地表示謝意,以免下一次他故意找借口刁難你。如果只收到一部分貨款,與約定有出入時,你要馬上做出一副不依不饒的樣子。如因對方的確沒錢,也要放他一馬,發脾氣的目的主要是讓他下一次別輕易食言。
21、對于集團型企業,分公司為了不與客戶撕破臉皮,可讓集團總部出面與欠款戶武收——打官司,當惡人,到時分公司派人出面協調,當好人。這樣公司收回了欠款,也許今后還能合作,繼續銷售你公司的產品。
相關閱讀:
債權人的撤銷權
債權人撤銷權,又稱撤銷訴權或廢罷訴權,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所為有害及債權的行為,得申請法院撤銷的權利。
我國合同法第74條、75條明確確立了債權人撤銷權制度。依據合同法的規定,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的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亦可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由于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往往會妨礙交易安全,影響第三人的權益,因而法律規定債權人行使撤銷權必須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作出撤銷債務人行為的判決才能發生撤銷的法律效果。在此意義上,債權人撤銷權又被稱之為撤銷訴權或廢罷訴權。
債權人撤銷權,與債權人代位權同為對于債權人保護債務擔保力所設的制度,二者皆為對于債權的相對性的突破。法律在一定條件下,于債務人有積極減損其財產的行為時,準許債權人撤銷其行為,以回復債務人的資力;于債務人消極的不行使其權利時,準許債權人行使代位權,以維持債務人的資力。
前者重在回復債務人的責任財產,后者重在維持債務人的責任財產。我國合同法雖然設立了債權人撤銷權制度,為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據,但由于沒有具體的規定,理論與實踐中仍有若干問題有待研究,其中撤銷權的性質、效力及撤銷之訴的被告為撤銷權制度中的難題。
債權人撤銷權行使的方式
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必須由享有撤銷權的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不當處分財產的行為。
行使撤銷權必須由債權人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作出撤銷債務人行為的裁判,才能發生撤銷的效果。如果債權為連帶債權,則所有的債權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銷權,也可以由連帶債權人中的一人提起訴訟。如果數個債權因同一債務人的行為而受到損害,則各個債權人均有權提起訴訟,請求撤銷債務人的行為,但其請求的范圍僅限于各自債權的保全范圍。
看過“商業欠款追收技巧”的人還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