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成立后申請一般納稅人的方法是什么(2)
1、一般納稅人處理為
借 庫存商品等
借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 銀行存款等
2、小規模納稅人為
借 庫存商品等
貸 銀行存款等
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進項稅。
(二)在銷售商品時,采用的稅率不同。
1、一般納稅人: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小規模納稅人: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三、稅收管理規定的區別:
1、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可以作為當期進項稅抵扣;計算方法為銷項減進項。
2、小規模納稅人:只能使用普通發票;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即使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能抵扣;計算方法為銷售額×征收率。
四、稅率與征收率不同
1、一般納稅人:基本稅率17%,稅法還列舉了5類適應13%低稅率的貨物,還有幾項特殊業務按簡易辦法征收(參照小規模)。還有零稅率應稅勞務和貨物。
2、小規模納稅人:商業小規模按4%征收率;商業以為小規模按6%,(免稅的除外)。
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認定標準
1.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2.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小規模納稅人資格認定。
需符合以下條件: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
不予認定
下列納稅人不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1.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其他個人;
2.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非企業性單位;
3.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
4.非企業性單位。
5.銷售免稅貨物的企業。
認定程序
1.納稅人提交申請
2.稅務機關核對申請資料
3.稅務機關實地查驗,出具查驗報告
4.稅務機關認定
特殊規定
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主管稅務機關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對一般納稅人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
納稅申報
納稅人應按月進行納稅申報,申報期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為法定節假日的,順延1日;在每月1日至10日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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