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跨省轉移的辦理程序是怎樣的
養老保險跨省轉移的辦理程序是怎樣的
養老保險的全稱是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金,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對于養老保險跨省轉移的辦理,具有法律規定的辦理程序。以下是養老保險跨省轉移的辦理程序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養老保險跨省轉移的辦理程序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辦法從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切實保障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人力資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動,保證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并在城鎮就業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順暢轉移接續。
辦法適用于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包括農民工。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異地轉移12%單位繳費,辦轉移不用到處跑
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過去,參保人員跨地區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只轉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轉單位繳費。從實踐情況看,轉入地要承擔將來發放轉入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責任,完全不轉單位繳費,長期支付的資金壓力較大。
綜合考慮轉入地與轉出地、當期與長遠的資金平衡關系,辦法規定,參保人員跨省就業,除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外,還轉移12%的單位繳費。目前,大部分地區的單位費率為工資基數的20%,少部分地區低于20%。
這樣規定,單位繳費的大部分隨跨省流動就業轉給了轉入地,減輕了轉入地未來長期的資金支付壓力;單位繳費的少部分留給轉出地,用于確保當期的基本養老金支付。
如果讓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自己往返不同地區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費時費力。辦法規定流動就業人員離開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要開具統一樣式的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地參保繳費后,只要提出轉移接續申請,所有手續都由相關兩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同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還公布了全國縣級以上所有社保經辦機構聯系方式信息,供相關人員查詢自己的參保繳費和轉移接續信息。
明確領取待遇地,農民工無須再“退保”
辦法按照“唯一性”原則,依次確定了相關地區的責任,即:參保人員戶籍所在地與最后參保地一致時,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當戶籍所在地與最后參保地不一致時,如果在最后參保地參保滿10年,則在最后參保地領取待遇;
如在最后參保地參保不滿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滿 10年的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各地參保都不滿10年,則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這樣有助于消除過去由于地區之間職責不清,個別轉出地和轉入地常有相互推諉的現象。總之,讓每一個繳費滿15年以上的參保人員都能在一個地方領到基本養老金。
比如,一個江西的農民工,先后在福建、廣東、浙江的城鎮就業,參保繳費各5年。當他達到國家法定待遇領取年齡時,由于累計繳費年限滿了15年,因此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由于他在3地參保都不滿10年,就由他的戶籍所在地江西省負責發放基本養老金,而3地社保機構應按規定把相應的資金轉到江西省。但如果他在達到領取待遇條件之前,已把戶籍轉到了最后參保地浙江,那么就由浙江省負責發放基本養老金,其他兩省應按規定把相應的資金轉到浙江省。
多地參保,養老金計算全國統一
我國城鎮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一定系數計算,這對流動就業和穩定就業的勞動者都是一樣的,只要多繳費,個人賬戶儲存額多,這部分養老金水平就高。對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即以本人各年度繳費工資與本地各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對應計算其繳費工資指數。
由此計算出本人指數化繳費工資,再與本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出平均值,作為計發其基礎養老金的基數;繳費滿15年發給基數的15%,多繳費1年多發1%。辦法堅持了這一計發辦法,只是進一步明確了流動就業人員在各參保地的各年度繳費工資要與最后待遇領取地對應的各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其繳費工資指數。這既保證了全國政策的統一,又是一種相對簡便的方法。
對回鄉后不再返城就業的農民工,辦法規定的總原則是,其在城鎮參保繳費的記錄和個人賬戶全部有效;如果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或以上,在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后,可以同城鎮職工一樣計發基本養老金;
如果沒有滿足規定條件,也可以把城鎮參保的相關權益記錄和資金轉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總之是不讓他們已有的權益受損。但鑒于新農保制度剛剛開始試點,有關農民工養老保險在城鄉間的具體銜接政策,國家將另行研究制訂。
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流程
保險專家表示,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流程主要有以下幾個步驟:
一、申請者需要到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暫停手續,并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地提供《參保憑證》;
二、由申請者個人或用人單位攜帶《參保憑證》、社會保障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當地繳費區(縣)社保管理分局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入;
三、區(縣)社保管理分局在受理申請后,對于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申請者,由區(縣)社保管理分局與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系并辦理轉移后續業務;
四、申請者須前往當前繳費區(縣)社保管理分局申請辦理醫療保險關系轉出業務,提供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轉移申請;
五、區(縣)社保管理分局在接到申請者的書面申請及申請者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后,將為其出具《參保憑證》;
六、申請者將《參保憑證》送到接收地的社保經辦機構;
七、接收地社保經辦機構在受理轉入申請后,將與本市社保管理分局聯系并辦理轉移后續業務;
八、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申請者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社會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會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申請者。
需要提醒的是,就業人員和流動人員在辦理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手續時,所需的資料會有一定的差異,大家在提出申請前,最好先了解清楚。
世界各地不同國家的養老保險制度分類
1、儲金型養老保險。儲金型養老保險制度在一批新興市場經濟國家實行,以新加坡、智利等國家為代表,強調自我保障的原則,實行完全積累的基金模式,建立了不同類型的個人養老保險賬戶或“公積金”賬戶。
2、國家型養老保險。國家型養老保險制度曾經在大多數計劃經濟國家實行,以前蘇聯、東歐國家為代表。按照“國家統包”的原則,由用人單位繳費,國家統一組織實施,工人參與管理,待遇標準統一,保障水平較高。
3、傳統型養老保險。傳統型養老保險以美、德、法等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為代表,貫徹“選擇性”原則,即并不覆蓋全體國民,而是選擇一部分社會成員參加,強調待遇與工資收入及繳費(稅)相關聯,因此也可稱為“收入關聯型養老保險”。
4、福利型養老保險。福利型養老保險以英、澳、加、日等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為代表,貫徹“普惠制”原則,基本養老保險覆蓋全體國民,強調國民皆有年金,因此稱為“福利型”或“普惠制”養老保險。
5、混合型養老保險。原來實行福利型養老保險的國家,如今大多已經或正在向一種混合型制度轉軌。即福利型養老保險與“收入關聯型養老保險”同時并存,共同構成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保險。英國與加拿大就是這種。
>>>下一頁更多精彩“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