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處理什么特別規定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經濟適用房的相關法律知識。
經濟適用房處理的特別規定
小何,1993年出生,爺爺名下有一套經濟實用房,面積53平方米,此房位于市區。爺爺2007年出售給別人,但沒有產權證沒有辦理過戶手續。爺爺去世幾年,奶奶健在,共同生育5個子女,其中1叔子去世。本人現在想贖回此房,咨詢是否可以?
經濟適用房處理什么特別規定
律師解答:
參考《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經濟適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合理標準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經濟適用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的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以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準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后,取得完全產權。
綜合上面的意見,涉案的經濟適用房是可以賣的,從2007年距今已達9年之久,出售此房屋沒有法律及政策上的障礙。
其次,從合同角度講,爺爺生前于2007年出售房屋,錢也拿了,房也交了,這么多年下來,奶奶及其他家庭成員,不可能不知道賣房事實,也沒有任何人提出異議,所以此合同是合法有效,應當得到全面履行。
但在辦理過戶時得向政府補交土地收益。如果想贖回此房,只能和對方協商,對方同意則可,如果不同意很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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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的具體程序:
因每地都不一樣,所以我們以北京為例: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廳京政辦發〔1999〕4號文件,開發建設單位預售經濟適用房應當到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許可證》,開發商銷售經濟適用房,實行政府限價的政策,開發建設單位只可在最高限價以內調整不同樓層和 朝向房屋的價格。具體的程序是:
(1)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憑所在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的證明文件、本市城鎮居民常住戶口卡、居民身份證,到開發建設單位辦理購房手續。
(2)需要貸款的,由購買人憑登記后的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買賣)合同,到建設項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房屋土地管理部門應在登記后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抵押登記手續。
(3)買賣雙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個工作日之內,到建設項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辦理房地權屬證件。其中,購買本單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由該單位統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上述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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