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罪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代理詞例文
交通事故,是指汽車等機動車輛或非機動車輛造成的人員死、傷或物損事件。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交通事故罪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代理詞的相關法律知識。
交通事故罪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代理詞例文
交通事故罪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代理詞例文
代 理 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xxxx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六位被害人及其親屬的委托,指派xx律師擔任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審的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庭前我查閱了案卷,根據雙方的舉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保險法》第65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2、28、30,《侵權責任法》8、13、48條,高院155文的相關規定,發表以下代理意見供法庭參考:
一、本案被告李某應當在5年至7年判處刑罰,應當變更強制措施,執行逮捕。李某惡意逃避債務,悔罪態度極差,無法取得受害人的原諒。
1、李某涉嫌犯罪,造成兩死四傷的嚴重后果,應當在5年至7年判處刑罰。
本案事故兩死四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李某應當在3年到七年判處刑罰。事故發生至今,李某僅僅支付了六位被害人1萬余元,據被告的損失相距甚遠,無力賠償的數額也達到60萬元,六位被告人認為應當在5年到7年判處李某。
2、李某傷情穩定,應當變更強制措施,執行逮捕。
六位受害人及親屬人堅決要求對李某變更強制措施,執行逮捕。李某在事故也受傷,腿部骨折,軟組織受傷等,傷情比受傷的兩位受害人輕,這兩位受害人王某,馬某都可以行走或拄拐行走,而李某堅持稱自己的不能行走,想以此拖延刑罰處罰,且其向法庭提交的診斷證明證實:李某僅骨不連,傷情穩定,不是處于急待就醫的情形,不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鑒于李某涉嫌犯罪造成的嚴重后果,以及極差的悔罪態度,受害人懇請法庭變更強制措施,對李某執行逮捕。
3、李某惡意逃避債務,悔罪態度極差,無法取得受害人的原諒。
事故發生導致六個家庭瞬間遭受滅頂之災,尤其是受害人王榮,是家中的獨子,死亡時,孩子還未出世,現在五個月嗷嗷待哺,為這次事故,親屬奔波新疆和甘肅之間,已經無生活來源,家庭陷入極度困難。陳言波在醫院搶救的七十多天,還是散手人間,家庭欠下巨額的醫療費,在陳言波病重期間,因醫療費短缺,醫院多次擬停藥,陳言波家屬多次找到李某,李某以種種理由搪塞,拒不出錢。其他幾位受害人也是生活極度困難。面對受害人家庭的巨大困境,李某以自己也受傷為由,拒不賠償,還伙同他人,企圖幫助金杯車實際車主張某逃避賠償責任。至今也只賠償受害人1萬余元,這種悔罪態度如何能取得受害人的原諒!受害人懇請法庭對李某判處5年到7年的刑罰!
二、受害人的各項損失請求合理合法應當得到法庭的支持
1、誤工費應當根據受訴法院所在地的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人損》司法解釋對誤工費未區分農村與城鎮,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的職工平均工資計算,(見《人損》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即上年度38820元計算。
2、死亡賠償金和傷殘賠償金應當按照城鎮標準計算,各位受害人計算標準應當統一。
馬某多年前來烏魯木齊,先在輕工學院開小商店,后搬至現居所,有暫住證可以證實受傷前,馬某在城鎮居住一年,應當按照城鎮標準計算誤工費,誤工時間見診斷證明。
王某的誤工時間護理時間、及營養費有鑒定機構證明,誤工標準也應當參照城鎮標準,偵查卷中有王某的暫住證。
王榮暫住證,可以證實其在城市居住一年的事實,應當按城鎮標準計算死亡賠償金。
陳言波一家在福建寧德市生活多年,隨未辦理暫住證,但在城市生活是事實,向法庭提交的母子醫療保健卡、入托幼兒園收據,醫療卡可以證實。另根據《人損》司法解釋第三十條 “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如法庭認為不能按城鎮標準計算,采取農村標準,也應當按照陳言波住所地農村標準,即2011年的8779元計算。
另外,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十七條 “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本案死亡賠償金應當統一標準。
因王榮與馬衣舍結婚時,馬衣舍尚未達法定婚齡,未領取結婚證,即按穆斯林傳統,舉辦了結婚儀式,阿訇念了經(有婚禮錄像、結婚照),二人即開始在一起生活,王榮死亡時,孩子已近八個月。應當賠償王榮之子王瑞杰的被撫養人生活費(有出生醫學證明證實父母子女關系)。
3、關于傷殘人員的未成年子女被撫養人生活費
根據《人損》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我方按照傷殘等級的標準計算的被撫養人生活費,合法有據,且司法實踐支持傷殘人員的被撫養人生活費。
三、保險公司應當在交強險和商業險的責任限額內不分比例的賠償受害人。
《侵權責任法》48條,《道交法》76條,《保險法》65條對此均有規定。
四、張某向法庭出具的“收條”系事后制作,李某當庭陳述的關于金杯車的實際車主事實與李某在公安機關的陳述矛盾,張某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李某在交警大隊陳述,金杯車是抵賬過來的,無抵賬協議(見偵查卷 頁),在向金杯車的行駛證車主范學斌送達傳票時,范學斌稱車是賣給的張某,李某是張某的雇傭的駕駛員,鑒于此,本案又追加張某為共同被告。但向張某送達傳票時,張某非常抵觸,堅決不取傳票,送達人員追至昌吉特變房產水木融城小區,經法警多方勸說,在昌吉特變房產水木融城的物業辦派人取走傳票,完全不符合其不是實際車主的正常表現,如其確實把車已轉讓他人,完全不必如此躲閃。當庭突然拿出收條,而收條的內容實際就是抵賬協議,完全存在事后補協議逃避責任的嫌疑。據受害人了解,張某與李某有親屬關系,張某是米泉工地(即幾位受害人搭乘金杯車的地方)安裝窗戶的承包人,有償付能力,李某是給張某打工的,償付能力差,金杯車是拉建筑材料的車。
五、李某當庭陳述存在虛假
李某經被害人代理人發問,稱其在米泉工地包的按窗戶的活,但無承包協議(不正常!),張某是其雇傭的技術人員,但無合同(不正常!),雇傭方式:按天算錢,300元每天(不正常!),安裝窗戶需要的就是熟練的技術工,技術人員不可能在場外指導。問給了張某多少錢,答:一千多(不正常!應該是整數)。開庭之前,代理人曾經問過李某跟張某的關系,李某當時稱是朋友關系(有錄音為證)。張某向其借了三萬多元,收條上是三萬整。這一系列的合理懷疑,可以說明李某向法庭隱瞞真實情況。
六、張某應當與李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張某向法庭出示“收條”系事后補做,不足以證實車輛已轉讓的事實。
《人損》第九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七、李某和張某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李某和張某共同過失,導致交通事故,是共同侵權人,根據《人損》第三條“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致人損害,或者雖無共同故意、共同過失,但其侵害行為直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后果的,構成共同侵權,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規定承擔連帶責任。”《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侵權責任法》第8條、“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第13條“法律規定承擔連帶責任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依據:高院155號文《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十二條 “掛靠經營的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掛靠人和被掛靠單位對超出機動車交強險責任限額之外的損害承擔連帶責任。”
綜上所述,望法院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審理,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此致
烏魯木齊市米東區人民法院
代理人: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xxxx年 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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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事故賠償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未參加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當于相應的交通事故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交通事故各方的過錯通常通過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來確定,當事人如果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未申請復核或者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訴訟時進行舉證。
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次責任,同等責任。每種責任具體的承擔比例無全國統一的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制定自己的實施意見時作出了不同的規定,需參照當地規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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