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學司法考點之法的監督
法理學司法考點之法的監督
法律監督又稱法制監督,有廣、狹兩種理解。狹義的法律監督是指有關國家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對立法、執法和司法活動的合法性進行的監察和督促。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介紹法律監督的相關司考考點。
法理學司法考點之法的監督
司法考點之考法的監督
法律監督有狹義和廣義之分。我國的法律監督分為兩類:國家機關監督和社會監督。
國家機關的監督包括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政機關的監督(一般行政監督和專門行政監督(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司法機關的監督(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
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是指人民代表大會所進行的監督。它包括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為全面保證國家法律的有效實施,通過法定程序,對由它產生的國家機關實施法律的監督。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的形式有兩種,即法律上的監督和工作監督。
社會監督包括:
(1)各政黨的監督。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
(2)社會組織的監督。社會組織的監督是指人民政協、社會團體對法律實施的監督。
(3)社會輿論的監督。
(4)人民群眾的監督。
法理學司法考點之法的監督
例題:下列哪個選項不屬于我國國家監督體系?
A.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對我國法律實施的監督
B.國家審計機關對國家的財政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財務收支的監督
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對不符合憲法的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撤銷
D.各級人民法院對行政機關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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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監督的含義
1. 法律監督是對 法律實施中嚴重違反國家法律的 情況所進行的監督。法律監督不包括對立法活動的監督,而只是對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并且是以監督嚴重違反法律的情況為主。
從法律的有關規定看,人民 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在內容上受到嚴格的限制,即對 法律執行情況的監督只限于對國家公務員職務活動中構成犯罪的行為進行立案、偵查和公訴,對 法律遵守情況的監督只限于對嚴重違反法律以至構成犯罪的行為進行追訴,對法律適用情況的監督只限于對三大訴訟活動中確有錯誤的判決、裁定以及違反 法定程序的情況進行監督。
2.法律監督是一種專門性的監督。法律監督的專門性突出表現在兩個 方面:一是法律 監督權作為國家權力的一部分,由 人民檢察院專門行使,法律監督是檢察 機關的專門職責。檢察機關如果放棄對嚴重違反法律的行為進行監督,就是失職。因而它不同于其他一切社會活動 主體都能進行的一般性監督。二是法律監督的 手段是專門的。按照憲法和法律的 規定,檢察機關進行法律監督的手段是由法律特別規定的。如對職務犯罪立案偵查、對刑事犯罪提起公訴,以及對訴訟 過程中違反法律的情況進行監督等,都是只有檢察機關才有權使用的監督手段。
3.法律監督是一種 程序性的監督。法律對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規定了一定的程序 規則,這些程序規則可能因監督的對象不同而有所不同。如對職務犯罪立案偵查有立案偵查的程序,對刑事犯罪提起公訴有提起公訴的程序,對人民 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提起抗訴有提起抗訴的程序,糾正違法有糾正違法的程序。
程序性的另一層含義是法律監督的效果在于啟動追訴程序或者救濟程序。對于嚴重違法構成犯罪的,法律監督的功能是啟動追訴程序,提請有權審判的法院進行審判;對于構成違法的,法律監督的功能是提請對行為人有管轄權的主體追究責任;對于違反法律的判決、裁定或決定,法律監督的功能是提請作出決定的機關啟動救濟程序以糾正已經出現的錯誤。
4.法律監督是一種事后性的監督。只有當法律規定的屬于法律監督的情形出現以后,檢察機關才能啟動法律監督程序,實施監督行為。并且, 司法活動、行政活動、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活動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違法行為,在程度上是不同的,只有在違法行為達到一定程度之后,檢察機關才能啟動法律監督程序實施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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