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維權有哪些依據
消費者維權有哪些依據
消費者權益,是指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以及該權利受到保護時而給消費帶來的應得的利益。對于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有以下途徑及服務平臺。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消費者維權的相關知識。
消費者維權的依據
1、目前我國有哪些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
(1)我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現行法律主要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價格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計量法》、《標準化法》等全國人大會制定的法律。
(2)《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試行條例》、《產品質量監督試行辦法》、《計量法實施細則》等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
(3)國務院有關部門、有地方法規和地方規章制定權的省、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部門規章、地方法規及地方規章,也有許多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規定。
2、消費者與經營者協商和解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4條明確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此條第1項規定,即"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便是消費者與經營者協商和解的法律依據。
3、消費者投訴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2條規定的消費者協會履行職能之第四項是“受理消費者的投訴,并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這一規定至少明確了兩個問題:一是受理消費者的投訴并進行調查、調解,是消費者協會的重要職責之一;二是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后,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以便解決其爭議糾紛。
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五種途徑
(一)協商和解,是指在發生爭議后,經營者與消費者兩方以平等自愿為前提,針對有關爭議進行相關協商,以求得達成公平合理的解決爭議協議的一種方式。協商和解具有高效、簡便、經濟等優點,而且程序簡單、節省時間和精力。
(二)調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調解,主要是指消費者協會的調解。消費者協會調解一般由消費者協會、經營者和消費者三方參加,消費者協會起著居中調解的作用,也可以提出解決糾紛的有關方案或者建議,但是并不能代替消費者或者經營者做出有關決定。
(三)申訴。當消費者認為自己合法的消費權益受到損害時,可以向行政機關要求予以相關的保護。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的相關行政規章,都可以作為行政部門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律依據。
(四)仲裁。經營者和消費者如果有相關仲裁協議,即可根據仲裁協議將爭議提交給仲裁機構,由仲裁機構進行裁決。仲裁一般由仲裁機構、經營者和消費者此三方參加,仲裁在程序上不像訴訟嚴格,當事人享有較大自主權,很多環節可以被簡化,有關文書的格式甚至裁決書的內容和形式,也可以靈活處理。
(五)訴訟。《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訴訟途徑,一般指的是民事方面的訴訟。即消費者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人民法院解決消費爭議,從而維護自己合法的消費權益。即在國家審判權力介入之下,依法對消費糾紛通過國家的司法程序進行解決。
消費者投訴維權服務平臺
消費者投訴維權平臺:11315企業信用檔案征信系統與實名制下的消費者維權檔案系統有機結合,為企業與消費者搭建了“面對面”、“點對點”的在線溝通渠道,是從征信角度化解消費糾紛、商業糾紛、勞務糾紛等信用危機的和解機制。將實名制下的消費投訴納入企業征信系統,置于公眾監督之下,幫助尊重消費者、重視社會責任的企業樹立良好形象。對于持“不理會”、“敷衍”態度的不負責任商家,系統將按統一規則自動削減其信用分值,并對每條投訴信息按不同處理情況分類,客觀記錄,成為企業信用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免費供大眾查詢、參考。 11315企業征信平臺,讓每一條實名制下的消費投訴得到尊重。
11315的價值在于將企業散落在四處的零星信息整合匯集到一處,這有效解決了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同時由于消除了信息壁壘,消費者不再處于被動地位。11315為消費者購買產品之前提供參考依據,為其購買產品之后提供維權平臺(若產品不合格)。之前,讓所有人保護所有人,很難。但在互聯網時代,11315的大數據征信模式則讓其變成了現實。一人受騙,全國盡知,警示后來者。11315讓消費者的評價不再輕若鴻毛,而變得有萬鈞之力。
霸王條款、隱私泄露、假冒偽劣、惡意欺詐等侵犯消費者權益的事件一旦發生,讓消費者遭受經濟損失的同時,維權難更讓人不快。究其原因,維權成本高是重要因素。比如說,買一罐牛奶,只有兩三塊錢,如果維權要花五六千塊,高額的維權成本往往讓消費者望而卻步。如果要打官司,需要各種憑證、鑒定報告、合同關系,手續眾多、程序繁瑣讓消費者勞心費神,官司還不一定能打得贏。
除了消協投訴、打官司等傳統手段外,有沒有更有效的機制讓消費者維權不再難?記者獲悉,作為第三方的企業征信機構,11315全國企業征信系統創新維權機制,將消費者評價信息納入企業征信系統,面向全社會公開,并采用中消協推行的“投訴和解聯絡制度”,讓消費者維權不再難變為可能。
11315全國企業征信系統中,消費者的投訴信息不再是一個個孤立的案例,而是作為企業重要的信用信息被納入信用檔案,計入企業信用分值。在中消協推行的“投訴和解聯絡制度”理論框架下,勸導企業從積極的方面看待投訴,處理好消費者投訴維護企業誠信形象會給企業帶來正面利益,將“他律”變為“自律”,讓真正有著眼長遠的企業管理者積極主動處理好投訴。企業在遭到消費者投訴后,可以通過檔案后臺,查到消費者的聯系方式,和消費者取得聯系,盡快解決有關問題,公平處理。
11315“信用和解機制”將原本“對立”的投訴,轉變為“面對面”、“點對點”的在線溝通渠道,轉變成企業獲得信用、獲得商機的大好公關機會,是從征信角度化解消費糾紛、商業糾紛、勞務糾紛等信用危機。在此“信用和解機制”下,企業一定會積極解決投訴,不然,系統將會按統一征信規則削減其信用分值,記錄在案,長期供大眾查詢。
上線運營一年多來,11315全國企業系統每天都能接到大量消費者的投訴,其中不少案例因企業的積極處理得到妥善處理,在解決消費者投訴方面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
猜你喜歡:
1.消費者維權倡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