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信用卡犯罪種類有哪幾種
常見信用卡犯罪種類有哪幾種
信用卡的使用逐漸廣泛,信用卡用戶也越來越多,而利用信用卡特點進行犯罪的人也不在少數。下面就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信用卡犯罪種類以及相關知識。
1、頻繁透支積少成多型
被告人不顧個人財務狀況超前消費,直到超出被告人的償還能力,最終無力償還。
2、循環透支以卡養卡型
此類案件中,每個被告人均持有兩張以上信用卡,其中最多的同時持有6家不同銀行的信用卡,循環使用,相互還款,出現多重債務后導致無力償還。
3、周轉資金刷卡套現型
此類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信用卡的免息期刷卡套現周轉資金,一旦經營失敗或資金鏈斷裂,就無法償還欠款。
4、虛假交易刷卡套現型
此類案件中,涉案人員采取繳納一定比例手續費,通過個別商戶的POS機進行虛假交易等方式大量套取現金用于個人生活消費。無力償還時,被告人或賴賬不還,或者變更地址和電話號碼,以躲避債務,最終被追究刑事責任。
5、虛假信息辦理信用卡型
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證明申領信用卡,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身份證明申領信用卡,提供虛假的財產狀況、收入、職務等資信證明材料,向銀行騙領信用卡,實施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活動。
6、非法竊取購買信用卡型
不法分子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偽造信用卡,或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刷卡透支、消費、套現,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
7、擾亂金融秩序型
不法分子擾亂國家金融秩序,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網上交易、電話支付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有人直接支付現金,或者職業從事信用卡套現中介業務,實施信用卡套現非法經營犯罪活動。
信用卡犯罪相關知識:
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
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實施前款行為,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10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