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哈爾濱現行落戶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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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哈爾濱落戶政策
全面放開非主城區和中小城鎮落戶限制;
適當控制主城區人口規模,對道里、道外、南崗、香坊區二環以內區域出臺了新的落戶政策。
1、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劃分
《意見》規定,哈市戶籍制度改革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劃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群眾可自愿到公安派出所更換居民戶口簿。戶籍制度改革后,農村戶籍人口不改變其原村經濟合作組織成員的身份,不改變其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原有的權利義務。
2、二環以內區域落戶出臺新政策
哈市戶籍制度改革實施差異化落戶登記制度。全面放開非主城區和中小城鎮落戶限制。對在平房區、松北區、呼蘭區、阿城區、雙城區等城區和城市新區、開發區、產業園區等城市功能拓展區以及建制鎮中,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其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當地申請落戶。
考慮主城區人口密集程度和城市綜合承載能力,適當控制主城區人口規模,對道里、道外、南崗、香坊區二環以內區域(各類城市新區、開發區、產業園區除外),適當控制新增轉移人口登記落戶。對已購置住房的,或者國民教育中專以上畢業生、技術工人,留學歸國人員等引進人才,以及轉業干部、家屬隨軍、夫妻投靠、父母與子女相互投靠的,可以在四個主城區二環以內落戶。對主城區其他區域的落戶政策比照非主城區執行。
3、建立完善居住證制度
進一步建立完善居住證制度。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我市市域內城鎮(包括林場、農場)居住半年以上的,可在居住地申請居住證。
相關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不斷擴大向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六大服務(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和七大便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居住證持有人逐步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權利。要積極支持和鼓勵公共服務機構和商業服務組織為居住證的使用提供便利、優惠。符合落戶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根據有關規定在居住地申請落戶。
4、引導外來人員來城市落戶
為確保戶籍制度改革積極穩妥、規范有序推進,還同步推出了配套措施。一方面,合理引導人口流動。通過“消化存量”、“促成增量”,最終形成和釋放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能量”。積極引導外來人員來城市落戶。保障穩定就業和穩定居住的人員落戶,鼓勵勞動年齡階段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取得國家職業資格、具有國民教育中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落戶。
優先解決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可以適應城鎮產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環境的人員落戶問題。重點保障新生產業項目所需各類管理、技術人才落戶。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人員到城市發展新區落戶。
提升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做好人口發展規劃與城鄉總體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協調;統籌考慮人口變化和城鎮化趨勢,加強人口集聚區水、電、氣、路、通信以及商業網點等市政公用設施和學校、醫院、文化場館、體育場所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合理配置公共服務資源,增強對人口集聚和服務的支撐能力;完善社區服務管理功能,加強基層組織建設,促進社會融合;主城區推動現代服務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吸引高素質人力資源落戶;非主城區和小城鎮通過發展主導產業,擴大就業機會,增強產業支撐和農業轉移人口吸納能力;充分發揮城市新區、開發區、產業園區等產業集聚區的載體和引導作用,實現人、產、城互動融合;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在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計劃生育、公共文化體育、住房保障、社會保險、社會養老、社會救助等領域,調整相關政策,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人口轉移與財政轉移支付掛鉤機制等等。
5、將逐步取消按照戶口性質設置的差別化政策標準
哈市戶籍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降低落戶門檻,消除公共服務政策的壁壘。目前,哈市政府正在對現有各種與戶口性質掛鉤的公共服務政策標準進行全面清理,除國家明確規定的標準外,今后將逐步取消按照戶口性質設置的差別化政策標準,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和均等化的公共服務制度。與戶籍性質掛鉤的公共服務政策調整情況將適時向社會發布。該《意見》已于3月1日起實施。
哈爾濱落戶條件要求
1.農業人口妻子投非農業人口丈夫落戶,取消結婚滿5年限制。
2.農業人口丈夫投非農業人口妻子,取消45周歲年齡限制。
3.凡哈市郊區農業人口,土地被政府征用,只要本人申請,鄉鎮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出具土地被征用證明,隨時可審批辦理農轉非落戶。
4.外地人員在哈居住5年,有合法私有產權住房和穩定經濟收入,可給本人和家屬落戶。
5.居住5年落戶、往年出生以及收養子女落戶由三級審批簡化為兩級審批。
6.購買15萬元以上二手房取消《評估報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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