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林業補貼政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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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的補貼項目
近日財政部和國家林業局下發《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對未來林業資金統籌和安排做了調整和梳理。
國家林業方面的資金共分為林業產業發展支出、森林資源管護支出、森林資源培育支出、生態保護體系建設支出、國有林場改革支出五大類,其中與我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相關的,主要為森林資源培育支出和林業產業發展支出。
林業優勢特色產業發展補助是指用于支持油茶、核桃、油用牡丹、文冠果等木本油料及其他林業特色產業發展的補助支出。
補貼標準:國家按退耕還林每畝補助1500元(其中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安排現金補助1200元、國家發展改革委安排種苗造林費300元)。
補貼方式:補貼資金發放是由縣級環林局會通過“一折通”(存折)方式兌現給農戶手中。
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分三次下達給省級人民政府,每畝第一年800元(其中種苗造林費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額外補助:在一些地方除了中央下發的補貼資金,政府還額外提供補助。如山西省新出的2017年規定,對58個貧困縣實施的退耕還林,山西省在國家補助基礎上每畝增加800元,對退耕農戶每畝增加300元;對其他非貧困縣實施的退耕還林,山西省在國家補助基礎上每畝增加500元,對退耕農戶每畝增加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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