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生育補貼政策
2017年生育補貼政策
生育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2017年新出臺的生育補貼有哪些政策。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于2017年生育補貼政策,希望你們喜歡!
2017年生育補貼政策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生育津貼
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
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于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后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2017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1、本市戶籍(含農村戶籍)的生育婦女,無論在職或失業,參加過本市城鎮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建立個人帳戶的;
2、非本市戶籍的從業婦女,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且在單位工作、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五險)期間生育的。
3、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且用人單位連續為其繳費滿12個月以上。繳費以正常參保繳費時間為準,正常參保繳費前的補繳時間不能計算在內。
2017生育津貼報銷流程
1、資料
(1)《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一份;
(2)《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居住地街道計生辦開具的《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系單(生育保險專用)》原件;
(3)《醫學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明確注明懷孕周數);
(4)《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流程
(1)產后3個月內把材料1-5交女方單位人力資源部;
(2)填寫《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并由單位蓋章;
(3)個人執此表到愛人單位蓋章并雙方本人簽字,返還女方單位;
(4)女方單位每月5日-25日報社保申報,資金到公司帳后發給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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