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在校大學生入伍政策內容
2017北京在校大學生入伍政策內容
征集地方高校在校大學生入伍,是我國兵役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17北京在校大學生入伍政策,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2017北京在校大學生入伍政策
享受“四個優先”政策
1、優先報名應征:報名由縣級兵役機關直接辦理。夏秋季征兵開始前,縣級兵役機關通知其報名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確定2為預征對象的高校畢業生,持《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可以直接到學校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縣級兵役機關報名應征。
2、優先體檢政審:體檢由縣級兵役機關直接辦理。夏秋季征兵體檢前,縣級兵役機關通知其體檢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確定為預征對象的高校畢業生,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在學校參加體檢的,本人持《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可以在征兵體檢時間內報名直接參加體檢。
3、優先審批定兵:審批定兵時,應當優先批準體檢政考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入伍。高職(專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準入伍前,不得批準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4、優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員去向時,根據高校畢業生的學歷、專業和個人特長,優先安排到軍兵種或專業技術要求高的部隊服役;部隊對征集入伍的高校畢業生,優先安排到適合的崗位,充分發揮其專長。
享受學費減免
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新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讀的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標準,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2年內允許復學或入學。相關手續由應征地縣級征兵辦公室和就讀高校負責辦理。
考研升學好處多
1、加分:應屆畢業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3年內參加全國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免試讀研:高校應屆畢業生、在校生(含新生)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專項計劃(規模控制在5000人以內),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專項計劃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內單列下達。
4、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實行招生計劃單列。高職(專科)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在完成高職學業后參加普通本科專升本考試,實行計劃單列,全國錄取比例為30%。
5、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經歷可作為畢業實習經歷;具有高職(專科)學歷的畢業生,退役后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后,免試入度普通本科。
6、大學生退役士兵后復學,經學校同意并履行相關程序后,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
7、免修軍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參軍入伍退役后復學或入學,免修軍事技能,直接獲得學分。
擇業就業優待多多
1、從2016年入伍新兵開始,義務兵家庭優待金以縣(市、區)為單位,取消城鄉差別,統一按照不低于批準入伍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的標準計發。到西藏、新疆地區服役的義務兵,其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按照不低于批準入伍地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的1.5倍計發。
2、選招專職人民武裝干部時,優先從退役大學生士兵中擇優選錄。
3、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內,可視同當年的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向原就讀高校再次申請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戶口隨遷;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就業信息、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2017北京在校大學生入伍有哪些優惠政策
一是復學(入學)政策。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讀的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2年內允許復學或入學。
二是國家資助學費。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讀的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標準,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三是考試升學加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四是高職(專科)升學。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經歷可作為畢業實習經歷;具有高職(專科)學歷的畢業生,退役后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后,免試入讀普通本科。
五是政法干警招錄。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錄培養計劃的20%左右,用于招錄大學生退役士兵,不再實行加分政策。鼓勵高學歷退役士兵報考試點班,并適當增加招錄大學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六是免修軍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參軍入伍退役后復學或入學,免修軍事技能訓練,直接獲得學分。
七是退役就業服務。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內,可視同當年的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向原就讀高校再次申請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戶檔隨遷(直轄市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就業信息、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八是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根據實際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數量專項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專項計劃規模控制在5000人以內,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內單列下達,不得挪用。
九是將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鼓勵開展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選辦法時,結合本校具體情況,將在校期間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十是將考研加分范圍擴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員在繼續實行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退役后按規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礎上,允許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學業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十一是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實行招生計劃單列。高職(專科)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學業后參加普通本科專升本考試,實行計劃單列,錄取比例在現行30%的基礎上適度擴大,具體比例由各省份根據本地實際和報名情況確定。
十二是高校新生錄取通知書中附寄應征入伍優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錄取通知書》時,附寄應征入伍宣傳單,宣傳單主要內容包括優惠政策概要、報名流程指南、學籍注冊要求等。
十三是放寬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轉專業限制。大學生士兵退役后復學,經學校同意并履行相關程序后,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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