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慶計劃生育政策
2017重慶計劃生育政策
目前為止,2017年計劃生育新政策還未出臺,仍以2016年最新計劃生育政策為準。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2017重慶計劃生育政策,希望對您有幫助。
2017重慶計劃生育政策如下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于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第二十條 育齡夫妻自主選擇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預防和減少非意愿妊娠。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計劃生育特別扶助政策
一、扶助對象夫妻均應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須年滿49周歲。
因喪偶或離婚的單親家庭,男方或女方須年滿49周歲。扶助對象年齡的認定以其本人身份證載明的出生時間為準,對于從未辦理過身份證的,則以其戶口簿登記的出生時間為準。
二、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只生育一個子女包括曾生育過一個以上子女但同時只存活一個子女,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或收養且同時存活過兩個以上子女,但以后只存活一個子女的情況。合法收養一個子女包括法律法規承認的事實收養子女的情況。符合上述條件的,應出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由其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出具有關獨生子女的證明材料。
三、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
現無存活子女的,需提供鄉級以上醫療機構、公安部門或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出具的子女死亡證明材料。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是指被地方各級殘疾人聯合會依法認定、審核的符合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三級以上(包括三級,下同)殘疾標準,并持有其統一制發的等級為三級以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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