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養老保險新政策法規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相信大家都很關注2017年的養老保險政策吧,在2017年有關于養老保險是有哪些要關注的呢?2017年最新的養老保險法規是什么?2017年養老保險新政策這個問題由學習啦小編來為您解答!
2017年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最新政策
一、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
1、城鎮居民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年滿60周歲即可享受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及國家規定的相關養老待遇。
2、居民已經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以及國家規定養老待遇,參保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不用繳費),即可按月領取政府補貼基礎養老金60元;
3、45周歲以上居民,按年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實際年齡60周歲剩余年數,允許補繳,補繳累計年限不能超過15年;
4、45歲以下城鎮居民,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15年。
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分為12個檔次分別為100元、200元、300 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
備注:參保人按照自己的情況每年按照相應的檔次進行繳費。
三、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補貼標準(僅限繳費困難群體)
1、個人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100元,補貼30元
2、個人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1000元,補貼60元;
3、個人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1400元,補貼70元;
4、個人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2100元,補貼80元;
5、個人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3000元,補貼90元;
6、個人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4000元,補貼100元。
四、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府代繳群體
城鎮居民持有縣殘疾人聯合會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重度殘疾人(二級以上)和低保對象可以享受政府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只需繳20元,由政府代繳80元,政府補貼30元。
五、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
1、城鎮居民上年度已經開始正常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2、城鎮居民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15年;
3、城鎮居民按月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并已經按月享受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4、城鎮居民已經按月享受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其子女正常按年參保繳費。
2017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
農村養老保險交多少年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2017農村養老保險交多少錢
農村養老保險交多少錢?參保人員可根據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自愿選擇個人繳費標準,多繳多得。
(一)各縣市明確個人繳費,參保個人按年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設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參保人員可根據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自愿選擇個人繳費標準,多繳多得。
(二)在出口補助方面,分別確定最低給予每人每年45-65元補貼,每人每月發放養老金標準最低達到120元;同時鼓勵長期繳費,對累計繳費滿15年的農牧民,每增加繳費1年,每月增加不低于2元的基礎性養老金。
(三)在入口補助方面,分別確定最低給予每人每年20-60元補貼。同時鼓勵多繳費,對選則100元以上檔次繳費的,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每人每年增加補助不低于5元。
補貼特殊人群: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政府代其繳納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由于每個地方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及比例都是不一樣的,所以繳費金額也就不一樣了。你可以到當地社保局咨詢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或是打社保局電話12333咨詢這樣能更清楚。
2017農村養老保險怎么交
1.個人申請
農村居民攜帶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參加新農保申請,選擇繳費檔次,填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以下簡稱《參保登記表》)一式二份。
2.村協理員檢查
村協理員負責檢查《參保登記表》、《農村戶籍老年人家庭社會關系表》是否填寫完整,填寫的姓名、二代身份證號碼等信息是否準確,是否有個人簽字或蓋章、按手印,檢
查參保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是否齊全,檢查無誤后,在《參保登記表》上簽字,加蓋村委會公章,附上參保人員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等材料,然后上報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
3.鄉鎮初審
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對村里上報的參保登記有關材料進行初審,審核無誤后,經辦人員在《參保登記表》上簽字,加蓋鄉鎮保障所公章,及時將參保人員的基本信息錄入新農保信息系統,將《參保登記表》、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等材料上報縣農保中心。
4.縣農保中心復核
縣農保中心收到鄉鎮上報的參保登記有關材料及時進行復核,無誤后,對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錄入的參保人員基本信息進行確認,為參保人員建立個人賬戶;在《參保登記表》簽字、蓋章,將有關材料歸檔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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