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無錫醫療保險調整
2016-2017無錫醫療保險調整
2016年醫保政策有哪些變化?2016年各省市調整醫保繳費比例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個人和單位繳費各多少?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2016-2017無錫醫療保險調整,希望對您有幫助。
2016-2017無錫醫療保險調整最新消息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各部、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2016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184 號)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錫委發〔2016〕30號)的有關規定,現將我市2016 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通知如下:
一、2016 年7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5600元,計算當年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67200元,計算最低繳費系數使用的月繳費基準數為3089 元。
二、從2016 年8月1 日起,參保人員(不含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的上限為16800元,下限為2678元。上限按年度內累計月平均計算。
三、從2016年8月1日起,市區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一檔為2678 元、二檔為3375 元、三檔為3832 元、四檔為4273元、五檔為4832 元、六檔5149 元、七檔16800 元。
江陰市、宜興市2016 年度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方案,由兩市(縣)報我局備案后執行。
四、基于我市即將啟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市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本繳費工資基數暫按上年每月7252元執行。
無錫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比例
據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無錫市2016 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調整是按照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2016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184 號)和無錫市委、無錫市政府《關于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錫委發〔2016〕30號)的有關規定。
一、從2016 年8月1 日起,參保人員(不含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的上限為16800元,下限為2678元。上限按年度內累計月平均計算。
二、從2016年8月1日起,市區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一檔為2678 元、二檔為3375 元、三檔為3832 元、四檔為4273元、五檔為4832 元、六檔5149 元、七檔16800 元。
三、市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本繳費工資基數暫按上年每月7252元執行。
2016年無錫社保繳費比例最新調整
養老保險:公司繳20%,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1%,個人繳0.5%;
工傷保險:公司繳0.7%,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0.5%,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7.9%,個人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