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
2017年浙江農村養老保險又出了新的政策。以下由學習啦小編對浙江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進行整理,希望對你有幫助。
浙江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
一、浙江農村養老保險參保對象
1.16周歲以上(不含學生);
2.未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農村居民可自愿參加浙江農村養老保險。
二、浙江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浙江農村養老保險繳費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1.個人繳費標準:分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可自由選擇;
2. 集體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會議決定;
3. 政府補貼:政府需對浙江農村養老保險繳費給予50%的補貼,補貼不得低于每人每年30元。
4. 建立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
三、浙江農村養老保險領取待遇標準
1. 基礎養老金待遇標準:每人每月55元;
2.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標準:按照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發放。若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可依法繼承。
四、浙江農村養老保險領取條件
1.年滿60周歲;
2.未參加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3.有農村戶籍。
農村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準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建立個人賬戶
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農村養老保險領取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于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于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繳納標準
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新中國建立以來的首部《社會保險法》開始實施。該保險法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慧擇網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
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對于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后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對于不愿意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不愿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用人單位欠繳社保費或處3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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