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煙臺養老保險最新政策有什么
2017年煙臺養老保險最新政策有什么
煙臺的養老保險現在是有什么最新的政策呢?2017年煙臺養老保險的最新政策是什么內容?小編為你帶來了“煙臺養老保險政策”的相關知識,一起來學習吧!
2017年煙臺市養老金改革政策細則
隨著各地機關事業單位持續推進基本工資標準的調整,養老金“并軌”也正式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在養老金并軌方案公布后,部分地區開始陸續發布實施細則。
養老金雙軌制久遭詬病。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23日審議了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指出,我國將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與城鎮職工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報告稱,按照中央部署,有關部門經過廣泛調查研究和反復論證,已經擬訂了改革方案,并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會審議通過。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個統一、五個同步。“一個統一”,即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
并軌方案獲通過,全面改革料將不久。山東是否已展開前期準備工作?并軌后,企業事業單位養老金繳存比例會統一嗎?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金會不會大幅縮水?企事業單位人員之間的退休金差距會不會縮小?巨大的資金缺口如何填補?
“一個統一”“五個同步”
◆一個統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
◆五個同步: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待遇調整機制與計發辦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國范圍同步實施。
報告稱,由于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起步晚,待遇水平仍不高;由于各地財政承受能力和基金結余分布不均,且統籌層次仍偏低,社會保障互濟功能發揮不夠,導致地區之間待遇差別較大;由于機關事業單位仍實行單位退休養老制度,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雙軌”運行,待遇差距矛盾突出,社會反響強烈。
由于我國社保體系建設采取先城鎮后農村、分人群漸次推進的方式,再加上農村社保制度實施時間不長,而且實行自愿參保政策,目前全國還有1億多人沒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主要是部分非公經濟組織員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以及部分農村居民等。
根據報告,下一步國務院將重點抓好的幾個方面工作中,多與提高保障水平直接相關。
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
2020年中國人口預計達到14.3億人,為實現“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目標,國務院有關部門已經制定并開始實施以養老、醫療保險為重點的全民參保登記計劃。
通過優化政策、加強宣傳、嚴格執法、提升服務、逐人逐戶登記確認等措施,力爭使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人數在2017年達到9億人,到2020年達到10億人左右,將覆蓋率由目前的80%提高到95%。同時,鞏固全民醫保成果,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基本覆蓋職業群體。
進一步提高統籌層次
職工養老保險要在完善省級統籌的基礎上,積極穩妥推進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籌資與支付責任,統籌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增強基金的互濟性和抗風險能力。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基金省級統一管理,化解基金管理分散化的風險。全面推進和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有條件的地區加快探索省級統籌,縮小地區間、人群間政策差別。
擴大籌資和投資渠道
一是建立健全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社會保險激勵機制,引導和鼓勵參保人員通過增加繳費年限和提高繳費基數獲得較高的基本養老金。通過增加政府補貼等措施,引導城鄉居民早參保、多繳費和長繳費。
二是建立兼顧各類群體的社會保障待遇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居民收入水平、物價變動和財政承受能力等情況,適時調整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并將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延伸到待遇調整政策之中。基本醫療保險要完善政府、單位和個人合理分擔的籌資機制,深入推進付費方式改革,使醫療費用實現合理可控的增長。
三是綜合考慮人力資源供需、教育水平、人均預期壽命、基金收支等因素,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改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撫養比。
四是進一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社會保障的投入,完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制度。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做大做強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五是制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辦法,在確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擴大投資渠道,實現保值增值,增強基金支付能力。
六是加快構建多層次保障體系,發揮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作用,推動商業保險發展,減輕基本社會保障的壓力。
推進各項醫保統一管理
按照黨的十八屆二中全會決定和全國人大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逐步理順醫療保險管理體制,有序推進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農合等各項醫療保險工作的統一管理。進一步完善社保基金安全監督制度,形成行政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監督體系,確保基金安全。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信息網絡,做好跨地區、跨制度社會保險關系轉移銜接、異地就醫費用結算等工作。加強社保經辦機構建設,推進各項社保統一征收管理,提高管理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實現精確管理和便捷服務,切實為參保人員記錄一生、服務一生、保障一生。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歷程
● 2008年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山西、浙江、廣東、上海、重慶五省市先期進行試點。
● 2009年1月28日,《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正式下發,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省市為試點。一年后,除了廣東之外,幾無進展。
● 2011年,國務院發出《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要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
● 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 2015年初,國務院印發意見,部署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提出在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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