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交通的安全風險因素
旅游交通的安全風險因素
安全是指不受威脅、沒有危險、危害、損失。人類的整體與生存環境資源的和諧相處,互相不傷害,不存在危險、危害的隱患, 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損害風險的狀態。安全是在人類生產過程中,將系統的運行狀態對人類的生命、財產、環境可能產生的損害控制在人類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狀態。
據報道,西藏自治區尼木縣境內國道318線日前發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輛旅游大巴車、一輛越野車、一輛皮卡貨車連環相撞,3輛車上共有55人,事故造成44人遇難、11人受傷。在旅游部門大力加強旅游安全工作的背景下,為何旅游交通安全事故仍然頻發?如果仔細探究,可以發現以下風險因素仍然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第一,旅游通道建設水平落后,旅游交通環境風險水平較高。在我國,大量優質旅游景區分布于崇山峻嶺之中,連接都市圈和旅游景區的旅游通道具有單行道多、盤山公路多、深溝深崖多、急速彎道多等特點,這在我國西部省份表現尤為明顯。高風險的道路地形環境會對旅游交通產生不利影響,如山區彎道和陡坡處易發生剎車失靈現象,高原環境會降低司乘人員的反應能力、影響旅游車輛的動力水平和制動性能,這使高原地區超車時,車輛常與對向車輛正面碰撞。由于旅游通道和景區通道建設水平不高,我國中西部地區,尤其是西南地區的旅游交通事故發生頻次較高,造成的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較多。
第二,淡旺季供需水平差異大,旺季旅游交通難以滿足需求。淡旺季供求差異過大是大部分旅游地面臨的管理難題,由于淡季客流少、旅游交通設施配置水平維持低位,當旺季到來時,專用的旅游客運車輛難以迅速增加,因此其他運營車輛就會投入到旅游運營中,從而大大增加旺季時的旅游交通風險。同時,旺季時段,游客扎堆出游造成旅游交通運輸緊張,導致旅游車輛超負荷使用,司乘人員疲勞工作等,由此增加了交通事故發生概率。在我國,黃金周、暑期等傳統的旅游旺季也是旅游交通安全事故高發的時期。
第三,旅行社采購安全管控不當,散客拼團包車游風險較高。采購安全的要素產品、確保要素環節的安全是旅游法對旅行社組團操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旅行社提升產品質量、確保安全運營的基本前提。但是,業界大量存在的散拼團現象常常存在旅行社之間的多重委托關系,旅行社在分包、轉包過程中淡化了責任的轉接,最終接團的地接社常是中小型的、甚至不規范的旅行社,組團社不派導游、沒有全程跟蹤、也不了解地接社的接待能力,組團社通過這種方式降低了運營成本,但卻增加了拼團散客的安全風險。從案例來看,許多旅游交通事故都發生在散拼團上,此次西藏交通事故就是典型的散拼團交通事故案例。
第四,基層旅游安全培訓不足,從業人員安全執行能力不強。雖然我國各級旅游管理部門非常重視旅游安全培訓,并為此投入了大量培訓資源,但是這些培訓工作大多只覆蓋到旅行社的管理人員,而管理人員以下的層級卻出現了培訓斷層。大部分旅行社都不重視一線員工的安全教育和訓練,許多一線員工自恃經驗豐富、憑感覺做事,缺少安全意識和足夠的安全處置能力。可以說,我國旅游從業人員的安全執行能力普遍較弱,這等于旅游安全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尚未鋪通。
由此可見,我國旅游交通安全的治理工作,面臨著諸多結構性困難,解決這些困難非一朝一夕之功,這是一個需要長期努力的系統工程,需要旅游地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旅游企業加強協同努力。總體來說,需要在嚴格執行旅游法的基礎上,在旅游通道建設、旅游運輸資源建設、旅游安全機制建設和旅游安全執行能力建設等多個層面開展基礎性工作。
首先,大力加強旅游地和旅游景區周邊的旅游通道建設,降低旅游道路環境的風險水平,加強對旅游通道的風險標識和提示工作,強化旅游通道中人防、技防和物防的綜合運用。
其次,大力提升專用旅游運輸車輛的配置水平和配置規模,提升旅游運輸車輛的設施水平和安全水平,同時加強淡旺季的流量調控,避免大起大落的客流組織方式,并要創新旺季時段的旅游交通安全管理方式,提升管理的針對性和具體性。
再次,積極優化散拼旅游團的管理機制建設,加強對散拼旅游團的風險預控。旅游地應建立散拼旅游團的專門管理機制,加強對散拼團的定向管理。
最后,加強對一線旅游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升旅游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建立和弘揚健康的旅游安全運營觀,提升旅游從業人員的安全執行能力,以徹底打通旅游安全執行的斷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