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最新開封是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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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從7月1日起,開封市上調失業保險金發放待遇,從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月1160元。
從7月1日起開封市實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后,根據《河南省失業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開封市依據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對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進行相應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統籌地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所在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確定,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開封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相應調整為每月1160元。
新調整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從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因開封市失業保險已實行市級統籌,為此,杞縣、通許縣、尉氏縣失業保險金與市區失業保險金標準同步調整,均調整為每月1160元。
提醒1這些情況失業保險金不變
對按照規定補發、一次性領取、跨統籌地區轉入轉出、再次失業時合并計算的上次轉入剩余期限的失業保險金,以及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人員在其刑滿、假釋、勞動教養期滿或解除勞動教養后恢復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仍按原省勞動保障廳《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豫勞社失業[2005]4號)有關規定執行。
2領失業保險金,需具備啥條件?
首先,要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其次,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此外,必須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