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公司高管年薪:份子錢哪里去了
出租公司高管年薪:份子錢哪里去了
導語:出租公司高管年薪百萬,份子錢呢?“每天一睜眼就欠公司好幾百元,工作十幾個小時,其中六七個小時是為公司拼命。”北京的哥李師傅說。這是很多出租車司機對高額份子錢的典型吐槽。
“每天一睜眼就欠公司好幾百元,工作十幾個小時,其中六七個小時是為公司拼命。”北京的哥李師傅說。這是很多出租車司機對高額份子錢的典型吐槽。而出租車公司近些年來的年均利潤率穩定在10%左右,超過了平均利潤率為5%以下的航空公司。而上海某大型出租車公司母公司的高管,年薪更是高達幾十萬元甚至超過百萬元。
“我們賺的錢去哪兒了?”,套用一句:“元芳你怎么看”?出租車駕駛員的發問,江蘇交通廳副廳長汪祝君接招,聲稱:“份子錢”的定價標準很復雜,根據江蘇省價格管理規定,承包費由政府定價,具體的定價權在各地方政府物價部門。目前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大多是由企業和司機協商以后,在承包的合同當中確定的,因此出現費用的組成不太清晰、信息不透明的問題。
這也是實情的大實話,但問題的癥結就在這里。“份子錢”的定價標準很復雜,導致物標準可以依,物價部門的定價也是根據企業“自我核算”出的價格,物價部門的定價也只是“參考價”,物價部門的定價低了,企業不答應,因為市場經濟企業有自主權,隨行就市,實際上物價部門不能干涉企業自主經營。價格高低還是有企業說了算。物價部門的定價低了,企業可以“編個理由”來核算成本,達到獲取最佳效益為止。
“份子錢”多少,實際上是一種利益博弈,買賣心不同,各方利益都是以自我為標準。所以要讓出租車駕駛員收的規規矩矩,明明白白,合情合理,“份子錢”的基本組成,地方政府物價部門“關門定價”不能算數,應該進行價格聽證,怎么收,收多少為宜,應該召開聽證會,有物價部門、出租車駕駛員、企業、社會群眾等多方代表參加,擺在桌面上,進行成本核算,達到收費合情合理,達到雙方都能接受,最終是互惠互利的目的,然后再把各方利益分成的法定價格交給第三方通過法律形式定奪。
出租車“份子錢”哪里去,不能問“元芳”,物價部門也不是萬能的“元芳”。沒有統一標準的收費,當然是不合法、不合情、不合理的亂收費,出租車駕駛員被收的稀里糊涂,自身利益受損還蒙在鼓里。要讓出租車“份子錢”明明白白,還是來個“三堂會審”,讓物價聽證形成共識,答成“雙贏協議”決定最終的收費標準,這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每天一睜眼就欠公司好幾百元,工作十幾個小時,其中六七個小時是為公司拼命。”北京的哥李師傅說。這是很多出租車司機對高額份子錢的典型吐槽。
近期,國內多地出現出租車停運事件,不滿份子錢過高成為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份子錢到底是什么錢?去了什么地方?
記者調查發現,份子錢被出租車企業用來承擔40個項目的成本,變相幫助企業分擔各種經營風險和管理成本,有部分還被“騰轉挪移”用于企業養人以及支付離譜的辦公費、招待費等。在特許準入的壟斷性政策下,經營出租車公司成為風險低、省心且穩賺不賠的買賣。
企業違規連年上調份子錢,收費不公開也沒票據
份子錢是出租車司機向企業上交的承包金的俗稱,最早出現于20年前。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北京等國內大城市先后開始對出租車實行總量控制,并將出租車輛產權轉移到出租車企業手中,司機需要向企業承包經營,而企業則受到政府特許經營的準入限制。
雖然多地政府規定出租車公司不許隨意上調份子錢,但記者發現,很多出租車企業連年上調份子錢,如杭州10年來出租車份子錢就上漲了70%左右。
除了公然逐年漲價,一些出租車公司還私下暗漲。上海四大出租車公司曬出賬單稱,以一輛雙班車計算,每月固定收入份子錢8200元。而多位出租車司機向記者反映,按照公司對外公布的規定,雙班車司機每個月要交的份子錢是4110元/月/人,但是公司每個月實際收錢超過5300元。
除此之外,多位出租車司機表示,有些份子錢收費有依據,有些收費既不公開也沒有票據,就是一筆“糊涂賬”。上海的一位出租車司機表示,按照公司的規矩,都是先交份子錢再開工,不交份子錢就不能開工,因此只能先交份子錢。至于收費是否合理,是否開具發票都統統顧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