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津貼的常見問答
企業不發津貼如何處罰?
根據《重慶市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未向勞動者發放或未按本辦法規定標準向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每年5月至9月期間未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清涼飲料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高溫補貼計入最低工資嗎?
高溫補貼是不納入最低工資的。
因為根據《關于發布山西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第三條明確規定:
用人單位不得因為高溫而停止工作、縮短勞動者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不也能因為增加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的工資,最低工資標準里是不包含高溫津貼。高溫津貼是從成本中列支,計入工資的總額。
單位拒不發津貼怎么辦?
高溫津貼屬于國家規定的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依規定及時以貨幣形式足額向勞動者支付。企業高溫季節津貼采取月標準,發放時間為6月至9月共4個月,每月不低于200元。按照規定,你所在的單位應當向你發放津貼。如果單位拒不發放,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哪些人可以領取高溫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減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標準為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同時,對于其他非高溫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有100元高溫津貼;發放的時間在每年的6月至10月,在企業成本費列支。
環衛一線工人有津貼嗎?
實施高溫津貼政策是一項地方勞動標準,也是政府“關注民生”的行政性舉措。境內各類企業無論采用何種用工方式,都有義務認真執行。
環衛一線工人按勞動合同制度管理,絕大多數長期在室外露天作業,農民工也相對集中,他們的辛勤勞動已引起全社會廣泛關注。因此,考慮到工作特殊性,這次實施高溫津貼將環衛一線崗位納入其中。
辦公室里工作有補貼嗎?
根據《衛生部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全國總工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七)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根據法條規定是是沒有高溫補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