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新版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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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labour law),是調整勞動關系以及與勞動關系密切聯系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總稱。它是資本主義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法律部門;它是從民法中分離出來的法律部門;是一種獨立的法律部門。這些法律條文規管工會、雇主及雇員的關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權利及義務。
武漢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很多女職工在懷孕后因各種原因要求離崗保胎休息,但國家和省的規定中沒有對懷孕不滿28周的女職工離崗休息待遇作出明確規定。為加強對懷孕女職工的保護,同時也尊重企業工資分配的自主權,新辦法規定,懷孕女職工與用人單位協商并經用人單位批準后可以離崗休息。懷孕不滿28周的女職工,其休息期間的工資由雙方協商;懷孕28周以上的女職工,其休息期間的工資按照不低于該職工離崗休息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75%發放,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按國家相關規定,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與國家規定相比,武漢市規定的女職工流產假期天數要多幾天。
懷孕未滿12周流產的,給予30天產假;懷孕滿12周不滿28周流產的,給予45天產假。已婚女職工晚育的,增加產假30天,并給予其配偶10天的護理假。
新辦法還提出,用人單位可以視具體情況為從事連續4個小時以上站立勞動的女職工安排工間休息。
近年來,職場性騷擾的問題不斷受到關注。新辦法規定,用人單位要加強工作場所的防范措施,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受到性騷擾的女職工有權向用人單位、婦聯等組織投訴和求助,有關組織應當及時處理,并依法保護女職工個人隱私。
1987年,武漢市制定了女職工勞動保護暫行規定,隨著時代發展,很多內容已不適應女職工勞動保護的實際需要,目前已經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