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基層干部《國家監察》個人學習心得5篇范文
五集電視專題片《國家監察》,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傳部、中央電視臺聯合攝制。那你知道都有那些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2020基層干部《國家監察》個人學習心得5篇范文。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基層干部《國家監察》觀后感體會1
基層“微腐敗”主要有索賄受賄、貪污、優親厚友、違規收費、挪用資金、失職失責等類型。“微腐敗”中貪污行為包括冒領、虛報、套取、侵占、克扣、騙取、私分各類救濟金、補助款和集體資金等情形,但不論哪種類型的“微腐敗”也可以釀成“大禍害”,損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眾獲得感,揮霍的是基層群眾對黨的信任。
強化監管,約束“小微權力”運行。基層紀委、監委要列出村級事務“小微權力清單”,對工程項目建設、物資采購等方面要明確規范程序和操作要求,明晰了“村官”權力“邊界”,劃清了紀律“紅線”。針對基層微腐敗整治工作列出“責任清單”,要求財政、民政、農委等單位落實業務主管部門責任會同鄉鎮黨委、鄉鎮政府、鄉鎮紀委和村監委開展四級嚴管,共同對村級“小微權力”運行進行監督、檢查及整改,促使村組干部廉潔履職。
管好“微權力”,嚴懲“微腐敗”。這是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任務,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基礎。要堅持把規范農村基層干部“小微權力”作為切入口,抓住關鍵少數,緊盯與群眾聯系緊密、權力集中的基層崗位和人員,對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涉農專項資金管理使用違規違紀問題、農村集體土地征遷和農村工程項目建設中的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集中開展專項整治,優化基層政治生態。
強化監督,多元治理。推行村級事務陽光工程,使社會監督、黨政監督、司法監督協調發力,實現鄉村“微腐敗”多元治理。通過村務公開欄、小組公示欄、網絡平臺等渠道,讓廣大村民對村、組干部的“微權力”一目了然,讓所有村干部的權力全過程在陽光下運行。同時要加大對于村干部“微權力”的懲處力度,提高村民素質,強化外部監督能力,從治標入手,輔之以文化治理,在遏制村干部“微腐敗”增量、消減存量的同時,逐步實現鄉村“微腐敗”治理的標本兼治。
基層干部《國家監察》觀后感體會2
官小欲大,忽視“小貪念”
當前,“四風”的病灶并沒有徹底消除,一些基層黨員干部認為自己勞苦功高,收點拿點,吃點喝點,撈點占點是人之常情,一條煙、一頓飯局、一點回扣……這種小恩小惠他們習以為常、見怪不怪。俗話說,針尖大的窟窿能透過斗大的風。雖然這些似乎是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但“細水長流”“潤物無聲”式腐敗正是腐敗之源。
官小膽大,忽視“小問題”
膽子大了,貪念有了,一旦有了合適的土壤和溫度,走向腐敗也就順理成章。比如說,江西黎川縣烤煙辦主任連續四年收受對口扶貧村禮品,把“不忍拒絕”當收禮的擋箭牌;福建省上杭縣泮境鄉烏石村村委會原主任熊丁乾,與多名村干部沆瀣一氣,抱團貪腐,侵吞舊村復墾和美麗鄉村建設項目專項資金共計93.8萬元……正是這種不把“小問題”當問題,把“小問題”當“沒問題”的心態使他們膽子越來越大,不收斂、不收手,而是貪腐起來“肆無忌憚”“得心應手”。
官小癮大,忽視“小僥幸”
在公眾的心目中,一些基層小官沒啥油水,這使得一些小官披上了“隱身衣”,輕易躲避了監督。“開綠燈”“找門路”“搞關系”,沉迷于一時的利益共謀與交換,卻不知腐敗如打開的潘多拉魔盒,一發而不可收。一些人總認為現在有點小問題、小毛病的人很多,國家管不過來,單位無暇顧及,群眾司空見慣,總想著“別撞到槍口上”“查到了自認倒霉”,與其保持操守,不如隨波逐流。正是這種自以為是、僥幸心里才讓他們長期游離于合法和非法之間。
官小權大,忽視“小懲罰”
基層工作點多線長面廣,任務多、人手少,“一人多崗”“一肩多挑”“帶病提拔”的現象屢見不鮮,權力的不規范運行為腐敗滋生提供了土壤和養分,而選錯人、用錯人,一切更是無從談起。有些黨員干部有權了,就忘記了權力姓公不姓私。比如,在一些基層權力部門的“一霸手”就能拍板工程項目、公款支出、人員進出、行政審批和執法等等。同時,基層黨員干部中不學習法律,對法律一無所知的法盲者,畢竟是少數,大多數都具備一定的法律素養。但目無法紀、以身試法的大有人在,法律規定也好,制度要求也罷,在他們眼里,都是寫在紙上,掛在墻上,沒有記在心里。更有甚者,聽慣了阿諛奉承,把組織提醒、警示當“耳邊風”,把組織約談當閑談兒戲,認為約談是走形式、走過場。另外,基層小官能長期掩人耳目,混跡于官場為非作歹,這暴露出的另一個問題,就是對基層關鍵崗位監督的缺位。
基層干部《國家監察》觀后感體會3
在《國家監察》中,小小村官變身“繩貪”,或貪污腐化,或截取扶貧資金用作他用,或優待親友……
“村官”根植于群眾之中,是聯系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是黨和國家的“神經末梢”,黨和國家靠他們去感知民心民情,廣大群眾也是通過他們去感知黨紀國策。村官雖然只是“芝麻官”,行使的是“微權力”,但“路雖邇,不行不至;事雖小,不為不成”,最末梢的神經麻痹了,就會在黨和群眾這間砌一堵高墻,黨的政策就只能始終“走在路上”,惠民政策不能“落在身上”。虛報三五百只牛羊、克扣社保金額等等,雖是“微貪”,但小小“繩貪”的針卻是實實在在扎在群眾身上、痛在群眾心里。“怨不在大,可畏惟人;載舟覆舟,所宜深慎”,“蒼蠅式”腐敗,看似小問題,實為“大禍害”。嚴重侵害群眾利益,敗壞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和威望。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良好的群眾基礎是我們黨最大的政治優勢。如果這些問題不徹底清除,就會失去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就會動搖黨的執政基礎。
政治思想覺悟低、對黨紀國法熟視無睹、存在僥幸心理。“微腐敗”涉及面廣,數量多,形式多樣。嚴防微腐敗,提高基層干部的理論素養、提高法治意識是前提。黨員領導干部要老老實實地對照黨章黨規,對照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查找自己的思想偏差。要“學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帶頭弘揚法治精神,做到廉潔從政、一心為公,自覺把個人行為、行政行為嚴格約束在法律允許的框架內,按程序辦事、按規定辦事、按制度辦事,糾正那種小不足慮、微不足道、人之常情等模糊思想,提高對“微腐敗”危害性的認識,增強拒腐防變的免疫力。懲治“微腐敗”,強化監督問責是關鍵。“腐敗滋生于暗處,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要強化監察部門和人民群眾監督,將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讓干部不能腐。細“治”入“微”,無腐不治,有腐必懲。始終站在講政治的高度,零容忍、下猛藥,對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蠅貪”問題,緊追不放、露頭就打,把握運用“四種形態”,嚴肅進行查處,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切實保持高壓態勢,密織制度的籠子,讓“繩貪”無處可逃。
推進基層正風反腐,是廣大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更是紀檢監察機關的重大責任。紀律監察機關要堅守擔當,真抓真管、真管真嚴,力度不減、尺度不松,讓黨的制度層層落實,用紀律制度保障基層干部在“責任田”循規按章,履職履責,共同建設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態環境。
基層干部《國家監察》觀后感體會4
基層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以及腐敗問題需要聚焦重點難點精準發力,圍繞制度措施落實責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對任務目標進行再明確,對有關紀律進行再強調,進一步提振基層干部作風,堅決解決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增強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
一要嚴格自查自糾。我們黨要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思想教育,使黨員干部能夠正確的看待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終謹記“自查從輕,被查從嚴”,心存敬畏,不要心存僥幸,全力做好“集中整治”查漏補缺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整改到位,避免僥幸心理。
二是要嚴格責任追究。責任傳導要到位,強化擔當,狠抓關鍵。“第一責任人”要強化執紀問責,親自部署、親自協調、親自狠抓落實;各級紀委要強化監督問責,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各級黨委要落實主體責任,履行責任清單,切實耕好“責任田”。
三要嚴防源頭腐敗。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要沉下心來深入群眾,及時把苗頭性問題扼殺在萌芽期。需要兩把鎖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第一把鎖用來鎖住民心,實實在在地走近基層,傾聽民心,與群眾緊密聯系在一起,讓“老虎”、“蒼蠅”都無處可逃;第二把鎖用來鎖住黨員干部的私心,應把“常”、“長”二字貫徹于整治工作中,這樣才能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扼殺萌芽期的私心。
基層干部《國家監察》觀后感體會5
基層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以及腐敗問題需要聚焦重點難點精準發力,圍繞制度措施落實責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對任務目標進行再明確,對有關紀律進行再強調,進一步提振基層干部作風,堅決解決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增強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
一要嚴格自查自糾。我們黨要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思想教育,使黨員干部能夠正確的看待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終謹記“自查從輕,被查從嚴”,心存敬畏,不要心存僥幸,全力做好“集中整治”查漏補缺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整改到位,避免僥幸心理。
二是要嚴格責任追究。責任傳導要到位,強化擔當,狠抓關鍵。“第一責任人”要強化執紀問責,親自部署、親自協調、親自狠抓落實;各級紀委要強化監督問責,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各級黨委要落實主體責任,履行責任清單,切實耕好“責任田”。
三要嚴防源頭腐敗。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要沉下心來深入群眾,及時把苗頭性問題扼殺在萌芽期。需要兩把鎖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第一把鎖用來鎖住民心,實實在在地走近基層,傾聽民心,與群眾緊密聯系在一起,讓“老虎”、“蒼蠅”都無處可逃;第二把鎖用來鎖住黨員干部的私心,應把“常”、“長”二字貫徹于整治工作中,這樣才能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扼殺萌芽期的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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