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投訴醫院醫生不負責任
怎么投訴醫院醫生不負責任
如果醫生不負責任,有可能造成患者的傷害,因此,無論從法律還是道德方面,都是不允許的,可以先向醫院醫務科或者醫保辦投訴,保留病歷,發票等資料,再向衛生局投訴。
怎么投訴醫院醫生不負責任
1.可以先向醫院醫務科或者醫保辦投訴。
2.講清事情原委,由醫院管理部門協調解決。
3.如果不僅是態度問題,有明確證據表明該醫生違反了衛生行政管理辦法,或者病歷,處方管理辦法的,可拍攝視頻或錄音收集有效證據。
4.保留病歷,發票等資料,再向衛生局投訴。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可以知道,醫師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圣職責。全社會應當尊重醫師。醫師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
醫生的以下行為屬于嚴重不負責任
(一)擅離職守的;
(二)無正當理由拒絕對危急就診人實行必要的醫療救治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開展試驗性醫療的;
(四)嚴重違反查對、復核制度的;
(五)使用未經批準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醫療器械的;
(六)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明確規定的診療技術規范、常規的;
(七)其他嚴重不負責任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 因藥品、消毒產品、醫療器械的缺陷,或者輸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損害的,患者可以向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者、血液提供機構請求賠償,也可以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患者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的,醫療機構賠償后,有權向負有責任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者、血液提供機構追償。
醫院糾紛有哪些
1、醫療美容損害引起的糾紛。
2、診療護理過程所致的醫療糾紛。這類糾紛是醫患糾紛中最常見的一類。
3、因患者及其家屬對醫學認知及專業知識局限,或醫務人員的解釋態度等導致他們認為該醫療后果并非正常后果,而發生的糾紛。
4、預防、保健等。
醫院糾紛辦流程
1、發生醫療事故的,應當依法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患者損害擴大;
3、經衛生行政部門認定屬于醫療事故的,醫院通過協商、調解、訴訟等方式處理該醫療糾紛。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第四十六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醫院糾紛一般賠償標準費用
一、醫療費
“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1、醫療費包括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中西)藥費、住院費、醫療機構的護理費等。憑合法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收費單據計算。
2、“原發病醫療費用”是指非醫療事故所致的、患者治療本身原有疾病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