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納入醫保的藥品有哪些目錄(2)
2017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詳解
一、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收載的基本藥物是指能滿足大多數人基本衛生保健需求的藥物,主要用于指導臨床醫師合理用藥,降低群眾基本用藥負擔,保障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利益。
1977年,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出版了第一版標準基本藥物目錄,向其成員國推薦基本藥物名單,目的在于使其成員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大部分人口得到基本藥物供應。WHO專家委員會遴選某種藥物是否可以進入目錄的主要標準是:衛生保健所必需的和最起碼的藥物;治療疾病有效,對人體應用安全;治療的成本,即考慮經濟上的可接受性。WHO基本藥物庫(WHO Essential Medicines Library, EMLib)主要包含了兩方面的內容:核心藥物列表(包括藥物性質、劑量、不同癥狀治療的用法)和補充目錄。第一版標準基本藥物目錄品種約200多種,以后每隔兩年修訂一次,2009年更新的第16版包括西藥358種。
我國自80年代初期開始逐步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遴選標準是臨床必須,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主要用于指導臨床醫生合理選擇用藥品種,引導藥品生產企業生產方向,保證基本藥物的市場供應。它主要考慮藥品臨床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以及全社會的基本用藥水平。我國衛生部發布的2012年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分為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藥、中藥飲片三個部分,其中,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317種,中成藥203種,共計520種。目錄中的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數量與世界衛生組織現行推薦的基本藥物數量相近。
二、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
醫保藥品目錄是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藥品費用的標準,我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部委于1999年聯合下發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管理暫行辦法》,并于2000年制定了第一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作為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參保人員藥品費用的依據,其目的是保障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合理控制藥品費用,維護基金收支平衡。2004年9月頒布了新修訂的《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2004版)。2009年版的醫保藥品目錄包括西藥品種為1140個,中藥品種987個,民族藥45個,2009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的治療性藥品已全部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09版)》甲類藥品。
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內的藥品由甲類和乙類兩部分組成。甲類藥物是臨床診療必需、使用廣泛、療效好、價格低的藥品,由全國統一制定,各地不得調整,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標準支付費用。乙類藥物是可供臨床選擇使用、療效好、價格比甲類略高的藥品,由國家制定,各地可進行適當調整(2009版規定各省調整品種不得超過243個),費用需由參保人員按一定比例支付費用。
三、新農合藥品目錄
新農合藥品報銷目錄是服務于廣大農村居民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目錄,是從保障農村居民基本醫療用藥需求出發,各地依據實際情況制定的基本醫療保障藥物目錄,目的是促進合理用藥,有效控制藥品費用。2003年,我國試行新農合制度,由各省衛生廳(局)負責制定地方新農合藥品目錄。2009年9月衛生部發布了《關于調整和制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藥物目錄的意見》,實行縣(及以上)、鄉、村三級藥物目錄,縣級(及以上)新農合報銷目錄包含全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并能基本滿足診治疑難雜癥的需要;鄉級新農合報銷目錄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為主體,村級新農合報銷目錄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基本藥物目錄、醫保目錄、新農合報銷目錄的建立都是為了保障我國人民的基本醫療用藥需求,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和衛生資源的利用,因此基本藥物目錄與后兩者的銜接至為重要。2009年版醫保目錄將基本藥物目錄全部納入其中,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2009年版新農合報銷目錄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為主體。基本藥物目錄、醫保目錄、新農合報銷目錄的覆蓋范圍不同。2009年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藥品種類較少,主要是常見病、多發病用藥,適用人群范圍最廣,包括全國13億人口;醫保目錄藥品種類多,涵蓋范圍廣,只適用于城鎮參保職工、居民,約2億多人口;新農合目錄根據各地實際制定,數目不一,適用于參加“新農合”的8億多農村居民。
延伸閱讀——醫保目錄將要調整!
時隔7年之后,醫保目錄的調整終于有新動向了。
昨日(7月22日),人社部召開了第二季度新聞發布會,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的李忠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為了更好地保障參保人權益,我們把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調整作為今年重點工作。
醫保目錄調整是今年重點
昨日的發布會上,工人日報的記者提問,現行的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已經實施了七年,請問今年有沒有調整目錄的打算?
李忠表示,為了適應臨床醫藥科技發展和更高地保障參保人的待遇,人社部對藥品目錄實行了定期調整機制。分別在2000年、2004年、2007年、2009年對藥品目錄進行過調整。
現行藥品目錄是2009年制定的,原來叫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后來擴展為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藥品目錄,收載了2196個品種。從目前效果看,總體上這些藥品是能夠滿足臨床需要,基本能夠滿足廣大參保人員用藥的需求。
李忠表示,隨著形勢的發展、醫藥科技的進步,按照國務院的部署,為了更好地保障參保人權益,我們把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調整作為今年重點工作。
據李忠介紹,藥品目錄管理是保障醫療保險制度公平可持續運行的一個重要條件,也是保障參保人員待遇、保障基金安全的一個重要措施。為此,人社部制定了專門文件,對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納入的條件、評審程序、調整機制等等都做了明確規定。
至于本次調整,人社部將堅持專家評審,藥品目錄調整不是行政決定的過程,是專家來決定這個目錄該如何調整;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工作方案制定時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也會向社會公示。總之我們會積極研究有關問題,力爭早日啟動實施調整。我們會充分聽取社會各界意見,把這項工作做好,從而保證藥品目錄調整過程更加公平、公正,更好地保障參保人員權益,更好地保證醫保基金安全。
醫保目錄調整三大看點
在人社部傳出調整醫保目錄消息的時候,有業內專家表示,在以專家為主導的評審程序下,非醫保藥品要想進入醫保目錄,主要會受到專家資源、是否進入地方醫保等因素的影響。下面是我們做出的一些猜想:
1,創新藥和國家藥品談判目錄
創新藥納入醫保目錄的呼聲一直很高,創新藥雖然提供了新的解決辦法,但是價格高,在醫保資金緊張的情況下,什么樣的創新藥能夠進入估計是要慎重考量的。
不過,經過國家衛計委談判過的藥品,應該是受益的一批。國家藥價談判后,和醫保部門銜接也是最受關注問題。據昨日國家衛計委剛剛發布的消息,在談判前有8個省份將之納入了各類醫保合規費用范圍,談判后,又有14個省份落地。國家醫保目錄調整的話,這部分非常有希望成為優先納入醫保目錄的品種。
2,地方醫保新增品種
國家醫保目錄雖然沒有調整,但是,地方醫保目錄一直有所變動,據近日媒體報道,G20企業重大創新品種為代表的88個醫藥品種納入北京市醫保目錄。不過,地方目錄增補一般都有地方色彩,是鼓勵當地藥品研發的一種有效的扶持措施,從地方增補到國家還需要在臨床、藥物經濟學等提供更多證據支撐。
3,協會推薦品種
協會是專家資源最為集中的地方,目錄調整在以專家為主的評價準則下,協會的渠道要特別重視。據媒體報道,某制藥行業協會給人社部推薦遴選名單就得到人社部的采納,被納入2009版的醫保目錄。所以行業協會的推薦也是重要遴選渠道。
目錄調整中的不利品種
《第一財經日報》于2015年7月報道:
《第一財經日報》20日從權威渠道獨家獲悉,現有醫保目錄中的556種(化學藥品200種、中成藥356種)非處方藥(OTC)將逐批次從目錄中退出——盡管相關部門對于具體的退出進度和方式仍未形成最終統一意見,但“已經確定的是,在即將公布的新醫保目錄中,不會再增補新的OTC品種進入”。
中華中醫藥學會關于新醫保目錄品種遴選的專家共識:
中西復方制劑存在學術爭議,要慎重遴選
特定歷史時期,中西復方在上呼吸道感染、缺鐵性貧血及糖尿病等治療領域發揮積極的作用,但是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中西復方的局限性和問題也逐漸暴露,新醫保目錄遴選該類制劑應慎重。
藥材資源瀕危或安全性風險大的品種不予遴選
對于含瀕危藥材資源,不能保證供應的品種,以及藥品不良反應明確,安全性風險大的中成藥品種,不應遴選入醫保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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