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車禍了沒保護現場怎么處罰
出車禍了沒保護現場怎么處罰
發生車禍后第一時間我們應該做什么?保護現場還是先救人?如果沒有保護現場會有處罰嗎?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案例,然后進行分析解答,希望對你有幫助。
車禍后保護現場還是救人之案例一
2008年年底,廣州白云區發生一起車禍,一人被撞傷。肇事司機為保護現場,報警后沒有救人,導致傷者錯過最佳搶救時間,不治而亡。事后,死者家屬指出,肇事司機見死不救,要求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但交警表示,肇事司機的做法并不違法。
車禍后保護現場還是救人之案例二
2010年,寧波的童女士開車撞傷行人,她在現場報警后見行人傷勢嚴重,便自己開車送傷者去醫院,事后,保險公司以她沒有保護好現場為由,拒絕全額賠償。事后經過調解,保險公司賠償了95%。
車禍后保護現場還是救人之案例三
2010年1月,廣東佛山南海的杜先生駕駛的小客車與李某駕駛的摩托車相撞,事發后,見李某躺在地上痛苦不堪,杜先生便先開自己的車將傷者送到醫院。事后,交警認為杜先生沒保護好現場負全責。法院認為杜先生積極搶救傷者的行為值得鼓勵,酌情認定杜先生負70%的責任。
看完以上三個案例,小編不禁要問了:車禍后先救人還是保護現場呢?相信不少人都有這樣的疑問,上面的三個案例因不同做法而導致了不同的后果,但是真正發生在我們身上時,我們該如何選擇?
車禍后保護現場還是救人之法律規定
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第1款明確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車禍后保護現場還是救人之警方支招
湯警官表示,保護現場很重要,會影響到責任的劃分。把人撞成重傷,沒有等待警察來,就撤離現場,不會對撤離現場進行處罰,但是會影響責任的判決評估。
檢察官黎曉鋒說,發生交通事故后,要有保護現場的意識,大家可以采取這幾種方式。
1、 大家可以用手機拍照,拍全景、不同角度、遠近高低,多拍幾張。
2 、最好駕車時能開啟行車記錄儀。
3 、事故發生后用粉筆、石頭等物品擺位置,剎車印也要保護好。
車禍后保護現場還是救人之小編提醒
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救人時要不忘保護現場,盡量不移動現場車輛、物品,阻止圍觀者進入現場,保護路面痕跡、散落物等;確需移動車輛應做好標記。交警部門同時強調,致人受傷的交通事故,如當事人因保護現場而坐視傷者不管或放棄搶救,以致傷者傷情因延誤治療而加重,當事人將面臨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