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規超載扣分標準
在交通法規中,超載問題的嚴重程度僅次于醉駕,超載可能會帶來重大的人員傷害,造成不可挽回的場面。在新交規中,超載處罰是怎樣扣分的呢?接下來就跟著學習啦小編一起去看看新交規超載扣分標準吧。
新交規超載扣分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 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二)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對人數的20%以上的,罰款100,記6分。 如某機動車駕駛核載5人,實載6人,可處以記6分,罰款100元的處罰。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記6分。
車輛超載保險公司能拒賠嗎
超載保險理賠要看事故原因。
車輛超載,保險公司是否需要賠償,根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不是超載而定。
按照保監會原頒發的機動車輛保險條款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中的第25條規定:被保險人及其駕駛員應當做好保險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并按規定檢驗合格;保險車輛裝載必須符合《道路 交通管理條例》中有關機動車輛裝載的規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駛技術狀態;被保險人不履行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險合同;已賠償的,保險人有權追回已付保險賠款。
可是,由于沒有明確超載和保險事故的因果關系,又沒有將因超載而發生的事故列為責任免除的范圍,因此發生了不少保險糾紛。
超載可以拒賠,但超載并不是一個可以拒賠的萬能理由。若是行人違規在先,事故主要責任方是為了避讓行人才導致事故發生。超載不能成為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
新交規機動車扣分細則
1、以下4種違規 扣1分
①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
②車輛未張貼年檢;
③車輛未張貼交織險標志;
④違反規定使用燈光和雙閃。
2、以下5種違規 扣2分
①不系安全帶;
②不按規定車道等待練紅綠燈;
③超載小于20%;
④開車打電話;
⑤堵車時亂插隊、強占對向車道;
3、以下9種違規 扣3分
①經人行道未減速、停車、避讓行人;
②高速公路匝道超車;
③未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
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或行人先行;
⑤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車未讓左轉車先行;
⑥不按規定道路行駛;
⑦超速駕駛但未超過限速50%;
⑧未給特殊車輛讓行;
⑨不按規定超車、逆向行駛;
4、以下4種違規 扣6分
①駕駛證被暫扣后繼續駕駛;
②在堵車時占用應急車道行駛;
③未按規定避讓校車的(新增);
④闖紅燈(修改):闖紅燈的處罰也更加嚴厲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為扣6分。
5、以下5種違規 扣12分
①高速公路倒車、逆行、穿越中央隔離帶調頭;
②超速駕駛高于限速50%(修改):超速駕駛高于限速50%,由原來扣6分改為扣12分;
③酒駕醉駕;
④事故后逃逸但未構成犯罪;
⑤未懸掛、偽造、變造、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污損號牌(修改):車牌安裝不符合規范,也會處扣12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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