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交通違章處罰規定有哪些
江蘇交通違章處罰規定有哪些
道路上經常可見一些危險行為,如闖紅燈、酒駕、超速等等,而這些統稱為交通違章行為。那么,你知道江蘇交通違章處罰規定有哪些嗎?下面讓學習啦小編給大家介紹江蘇交通違章處罰規定,讓我們一起去看一看吧。
江蘇交通違章處罰規定
1、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罰款200元;
2、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扣證1至3個月,罰款200元至500元;
3、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吊銷后駕駛員機動車,罰款200元至2000元,還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4、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或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吊銷駕駛證,罰款200元至2000元;
5、醉酒駕駛機動車,罰款500元至2000元,扣證1至3個月,并可拘留15日以下;
6、造成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拘留15日以下;
7、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制通行,不聽勸阻,拘留15日以下;
8、未按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罰款賠償金額的2倍;
9、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計分達到12分,接受7天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
10、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記12分;
11、交通肇事罪致人重傷、死亡、公私財產著嚴重損失,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12、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3、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7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
14、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或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處警告;
15、偽造、變造號牌的,扣留該機動車并收繳號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16、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交通違章后怎么處理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數)以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駕駛證、對單位處以罰款的,應當進行調查,收集證據,并按照一般程序作出處罰決定。
交通違章處罰一般程序:調查取證,告知處罰事情、理由、依據和有關權利,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作出處罰決定。
1、交通警察在現場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
2、交通警察在非現場,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處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作出處罰決定。
所以,采用簡易程序的都是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處理程序規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經歷的交通警察,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培訓考試合格的,才可以處理適用簡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八種特殊交通違章可以申請復議
一、屬于機動車號牌被套用的;
二、協助司法機關偵查破案、追捕違法犯罪嫌疑人的;
三、車輛被盜搶期間發生的;
四、機動車辦理轉移登記后錄入的監控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的;
六、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
七、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或標線與現場交通警察指揮不一致的;
八、其他依法不予處罰或免予處罰的。
以上八種情況,司機可以通過要求調看監控錄像的方式,來提交行政復議的證據。另外,屬于二到六種情況的,還可以當場申請警方備案的方式,來提交行政復議的證據。
車主對違章有異議時,具體復議方法是,先去各大隊機動車違法處理大廳核查違法照片或錄像。如看完錄像還覺得有異議,就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請備齊:行政復議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駕駛證、行駛證、《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公安機關強制措施憑證》復印件,交通違章行政復議代理人須提供申請人的《委托代理授權書》料等資料。
行政復議申請書中需要填寫撤銷處罰的理由。理由一定要填寫詳細,如果能找到法律依據,把相關的法律條文也交代清楚,提高申訴的成功率。
什么是交通違章行政復議 ?
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行為。
交通違章行政復議也屬于行政復議的一種。車主對公安交警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其他條例、法規作出的裁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天內向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出復議申請,復議機關在接到申訴后60天之內作出復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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