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工作制度手冊
為了確保黨和國家秘密安全,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的__,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精心為你們整理的辦公室__制度的相關內容,希望你們會喜歡!
辦公室__制度
1、每年辦公室集中進行一次保密教育和檢查整改活動;對新錄用、調入的機關工作人員和工勤人員,由辦公室領導及時進行上崗前必需的保密教育;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重點涉密人員實行上崗前的審查和培訓、在崗考核和調整、離崗脫密期管理和辭職、調動、因私出國(境)審批等制度;辦公室主要領導、保密要害部門負責人及所屬工作人員層層落實保密責任制。
2、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履行保守國家秘密的法律義務,嚴格執行十條保密守則:
(1)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
(2)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
(3)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
(4)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
(5)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帶密級的文件、資料;
(9)不用普通電話、普通郵政、手機、明碼電報、非加密傳真機傳遞秘密事項;
(10)不攜帶秘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3、制作紙介質、磁介質、光盤等秘密載體應在本單位內部文印室或__部門審批的定點單位進行。
4、實行定密責任人制度,依法規范定密。根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和《縣直及駐漣單位國家秘密事項匯總表》對號入座,按照承辦人員擬定→定密責任人審核→辦公室領導審簽的程序標明密級、保密期限、印發數量及范圍,編排順序號。
5、嚴格涉密文件的收發、保管、借閱、銷毀手續。收發、借閱涉密文件,必須履行清點、登記、編號、簽收等手續。復制絕密級文件應當經原制發機關批準;復制制發機關允許復制的機密級、秘密級文件,必須經辦公室領導批準并登記在冊,確需復制分發的應重新編排順序號和履行簽收手續;復制件應當注明復制機關、時間、份數和印發范圍,視同原件管理。絕密文件要單獨保管在保險柜內,專人呈閱辦理,專人催辦并負責收回,下班前務必存放在保密室,絕不外借,并按規定期限上交;所有涉密文件都要用專門文件夾呈送領導閱示,下班前及時收回保密室,外單位借用需經辦公室領導批準,并按期收回。涉密文件銷毀時必須登記造冊,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由兩人以上到保密部門指定地點監銷,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
6、按規定標準與程序申報和調整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并采取完善可靠的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實行24小時全員值班制度;文書檔案室應安裝防盜門窗和電子監控報警器,配置密碼保險柜和碎紙機;文印室配置計算機視頻干擾器、碎紙機,并確保這些設施、裝備的正常使用。
辦公室__制度
7、涉密計算機及網絡與公共網絡嚴格物理隔離,并采取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管理制度和技防措施,變更用途、維修或報廢(銷毀)時應對存儲載體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禁止攜帶涉密筆記本電腦回家、出差、出國(境)和上互聯網;禁止在與互聯網相連接的計算機上處理涉密信息;各種涉密移動存儲載體禁止在內、外網之間交叉使用,并實行統一編號,領用登記,專人保管,及時移交。
8、加強重要涉密會議、活動、新聞報道和涉外工作的保密管理。經辦重要涉密會議、活動應制定保密預案,落實領導責任,控制參加人員,檢查場地器材,禁用無線話筒,限制手機使用,審查新聞稿件。在對外交往中遇有外賓、港澳臺同胞或其它人員要求了解、提供有關涉密資料、情況,應事先征得安全、保密或外事部門的同意,并進行相應的技術處理或以一定的形式要求對方承擔保密義務。
9、發生失、泄密事件,應在24小時之內及時向保密部門、主要領導和上級機關報告,同時采取補救措施挽回或減少損害,并盡快組織查處工作,在3個月內上報處理結果。
10、違反上述保密規章制度,視不同情節和危害后果分別給予誡勉談話教育、取消評先資格、調離涉密崗位直至予以黨、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機要工作保密制度
1、自覺遵守黨的保密紀律和國家保密法規。
2、認真執行黨的密碼工作方針、密碼編用原則和各項機要保密規定,嚴格按規定和程序使用密碼和密碼機,杜絕一切失、泄密事故的發生。
3、密碼、密碼機、密碼電報以及機要業務文件、資料、圖紙等密件,做到詳細登記、分門別類、專人保管。遞送密碼、密碼機,必須2人同行,專車專用。
4、作廢的密碼、密碼電報、機要業務文件等密件,應按規定及時銷毀,不得私自留存。銷毀時,應2人登記簽名監毀,不留片紙只字。
5、密碼、密碼機失控或發現有泄密跡象,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查明情況上報,不得隱情不報或拖延不報。
6、絕密級文電不得復印;機密級文電復印,需經保密辦同意;其他文電復印,需報經分管領導批準。復印件視同原件管理,個人不得私自留存。
7、機要人員保密守則:
(1)不該說的秘密不說,不該看的秘密不看,不該知道的秘密不問;
(2)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事項,非保密本不記載秘密事項;
(3)不在機要辦公室以外的地方存放密件,不帶密件到與工作無關的地方;
(4)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場合談論秘密事項;
(5)不用存有秘密信息的計算機上國際互聯網和其他公共信息網;
(6)不在機要辦公室內拍照、錄音、錄像,禁止非機要人員進入機房;
(7)不利用密碼電報搞私人活動;
(8)外出執行任務時,密件必須親自攜帶;
(9)不與外國的機關、團體和個人進行私人交往,與住在臺灣、香港、澳門等地以及國外的親友通信或在國內約見,須向領導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