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最新調整
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最新調整內容
最近全國多地再次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一定程度上會促進企業上調基層員工的薪資。下面是小編精心推薦的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最新調整,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上海市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從7月1日起,上海市再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590元調整到2690元,增加1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23元調整到24元。
日工資該如何折算
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即春節長假期間每日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工資包括哪些內容
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三條規定,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1、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勞動報酬。
2、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
3、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
4、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
5、加班加點的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是指符合國家規定的原因而支付一定比例的工資。
加班工資怎么算
(一)8小時外加點: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因此,如果安排勞動者在每天8小時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于150%的工資;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于200%的工資
(三)法定節日加班: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由原來的7天改為11天,即: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4)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6)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7)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說,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于300%的工資。
工資交稅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額)-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工資稅=應納稅所得額乘以工資稅稅率
專項附加扣除的項目有: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
個人所得稅稅率標準:
以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為標準(居民個人所得綜合所得,每一納稅年度收入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
1級:不超過3.6萬元的,3%
2級:超過3.6萬元至14.4萬元的部分,10%
3級:超過14.4萬元至30萬元的部分,20%
4級:超過30萬元至42萬元的部分,25%
5級:超過42萬元至66萬元的部分,30%
6級:超過66萬元至96萬元的部分,35%
7級:超過96萬元的部分,45%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工資都是大家最關心的問題,在我國根據您收入的不同也會相應的扣除不同的稅費,領的越高的扣除的就會越多反之。如果你沒有達到扣稅的標準也是不進行扣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