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五子棋競賽規則有哪些
五子棋相傳起源于四千多年前的堯帝時期,比圍棋的歷史還要悠久,下面學習啦小編給你介紹中國五子棋競賽規則,歡迎閱讀。
中國五子棋競賽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五子棋的棋具
1.棋盤
棋盤可以用木材、硬紙、布料、塑料、石料或環保材料等制成。
棋盤由縱橫各15條等距離、垂直交叉的平行線構成,形成225個交叉點。鄰近兩個交叉點的距離縱線約為2.5厘米,橫線約為2.4厘米。
以對局開始時的黑方為準,棋盤上的縱行線從下到上用阿拉伯數字1~15標記。橫行線從左到右用英文字母A~O標記。其中H8點為天元;D4、D12、L12、L4四點為星。天元和星應在棋盤上用直徑約為0.5厘米的實心小圓點標出。天元和星在棋盤上起標示位置的作用,見圖1。
圖1
2.棋子
棋子分黑、白兩色,形狀為扁圓形,有一面凸起,厚度不超過0.8厘米,直徑為2.0~2.3厘米。
棋子數量為黑色棋子113枚,白色棋子112枚。
棋子材質、重量不限,但應為硬質,不易磨損,且適合于方便移動,放在棋盤上具有一定穩定性。
3.譜紙
比賽和練習時,記錄對局或著法所用的稿紙稱譜紙。
譜紙的圖形應是按比例縮小了的棋盤圖形。
4.棋鐘
棋鐘應是具有兩個鐘面的專用計時鐘,應能用數字準確地顯示時間,能分別準確地累計對局雙方剩余的行棋時間。
棋鐘要求避免刺眼,運行時聲響應很低弱。
機械鐘的到時標準為倒旗掉落。
電子鐘的到時標準為到時提示音響起。
第二條五子棋的術語
1.一著
在對局過程中,行棋方把棋子落在棋盤無子的交叉點上,不論落子的手是否脫離棋子,均被稱為一著。
如棋手使用三手交換中交換的權利則視同一著。
在“五手N打”中,黑棋落的N個棋子被視作同一著(N表示數量,N>=1)。
棋手行使pass權視同一著。
在確定是否走滿規定時限內的規定著數時,棋手最后一著棋,必須在行棋完畢又按了鐘后才能視作完成。
2.陽線
棋盤上可見的橫、縱直線
3.陰線
棋盤上無實線連接的A1~O15和A15~O1兩條隱形斜線,以及與此二條斜線平行的由交叉點連接形成的其它隱形斜線
4.活三
本方再走一著可以形成活四的三
圖3
5.活四
有兩個點可以成五的四
6.沖四
只有一個點可以成五的四,見圖5,圖中A點為成五點。
7.五連
在棋盤的陽線和陰線任意一條線上,形成的5個同色棋子不間隔的相連
8.長連
在棋盤上的陽線和陰線任意一條線上,形成的5個以上同色棋子不間隔的相連
9.三手可交換
在采用指定開局的對局中,在黑3之后,白方在應白4之前,可選擇黑棋或白棋,每盤棋只有一次選擇機會,如提出交換黑、白方,則黑方必須同意交換。
10.五手N打
黑方在指定開局的同時要給出本局盤面黑5時所需的打點數量,此后無論對局者誰執黑棋,都需要在落第五手時按照要求的打點數量,在盤面上的空白交叉點上放置相應數量且位置不同形的黑子,白方只能在這些黑子中留下一個黑子作為黑5。
11.回合
雙方各走一著,稱為一個回合。
12.黑方
執黑棋一方的簡稱。
13.白方
執白棋一方的簡稱。
14.終局
對局結束。
(1)勝局:有一方獲勝的對局。
(2)和局:分不出勝負的對局。
15.復盤
對局雙方將本盤對局全過程的再現。
16.指定開局
對局開始后由黑方從26種開局(開局章節中規定的開局)中任選一種開局擺在棋盤上。
17.自由開局
對局開始后是由雙方輪流行棋決定的開局。
18.節、輪、次、場、局
節:一個比較集中的比賽單位時間稱一“節”(如一個上午或一個下午或一個晚上)。
輪:參賽的各隊(團體賽)或各名棋手(個人賽)普遍出場比賽一次(個別輪空者除外)稱一“輪”。
次:團體賽中的同一輪兩隊之間完成的比賽稱為一“次”比賽。
場:兩名棋手之間完成的兩局制或多局制的一次比賽稱為一“場”比賽。
局:兩名棋手之間完成的一盤比賽稱為一“局”比賽。
19.禁手
對局中如果使用將被判負的行棋手段。
三三禁手:黑棋一子落下同時形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活三,此子必須為兩個活三共同的構成子,圖中X點為禁手點。
四四禁手:黑棋一子落下同時形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沖四或活四,,圖中X點為禁手點。
長連禁手:黑棋一子落下形成一個或一個以上的長連。
20.處罰
為體現比賽的公平、公開、公正,針對棋手在比賽中出現的違反行棋規定、紀律規定等違規行為而給予適當的處罰,以保證比賽的順利進行,處罰包括罰時、違例、判負、取消比賽資格。
(1)罰時:包括給被處罰者判罰減少一定對局時限時間和給被處罰者對方增加一定對局時限時間。
(2)違例:針對棋手在比賽中技術方面出現的犯規現象或違反紀律較輕,尚不夠給予判負處罰的行為而作出的限制性規定。
(3)判負:對于棋手嚴重違紀違規,依據規則和規定,裁判長有權作出判負處罰,如此判罰是紀律處罰,且對局已經確認結果時,其對手根據棋局事實獲得的結果不得改變。
(4)取消比賽資格:對于棋手嚴重違紀違規,拒不接受裁判的處罰,且嚴重干擾比賽正常進行的,須經裁判組慎重研究后,由裁判長明文報請競賽組委會審核,獲得批準后,可取消違紀棋手的比賽資格。
21.Pass(放棄行棋權)
棋手放棄行棋的權利。
22.輪走方
當前應該行棋的一方。
23.非輪走方
當前不該行棋的一方。
第二章行棋規則
第三條五子棋五子棋的開局
1.開局:包括指定開局、自由開局兩種。
2.指定開局:指黑方決定了前三個棋子落于何處,其中包括兩個黑子和一個白子,一般由黑方完成。黑方應同時給出第五手需要的打點數量。
開局形狀均以“星”和“月”命名。采用指定開局辦法的比賽均采用26種開局,包括斜指開局的長星局、峽月局、恒星局、水月局、流星局、云月局、浦月局、嵐月局、銀月局、明星局、斜月局、名月局、彗星局和直指開局的寒星局、溪月局、疏星局、花月局、殘月局、雨月局、金星局、松月局、丘月局、新月局、瑞星局、山月局、游星局。
黑方第一子應落在天元處(黑1)。
黑方還決定了白方的第一子的落點(白2)。
斜指開局:指白2落子在黑1斜側方的開局,但必須與黑1緊密相連。斜指開局共13種。
直指開局:指白2落子在與黑1成平行線或垂直線的方向,但必須與黑1緊密相連。直指開局共13種。
黑方的第三步(黑方的第二子,稱“黑3”),應落在圍繞天元點5線×5線而形成的以天元為正中的由交叉點組成的區域內。
3.自由開局:由雙方輪流行棋共同決定開局前3個棋子落于何處。即黑方落第一子(黑1)、白方落第二子(白2),黑方落第三子(黑3)。采用此種開局時一般雙方的對局數為偶數,或采用其他附加條款對黑方的先行優勢進行限制。而不采用指定開局中使用的三手交換和五手N打,也可不執行禁手規則。
第四條五子棋行棋
1.下法
對局雙方各執一色棋子,黑先、白后交替下子,每次只能下一子(指定開局、三手交換和五手N打、行使PASS權除外)。
棋子下在棋盤的交叉點上,棋子下定后,不得向其它點移動,不得從棋盤上拿起另落別處。
在采用指定開局時黑方的第一枚棋子應下在天元上。同時在下面的對局中應執行三手交換和五手N打及禁手規則。
2.落子
棋子應直接落于棋盤的空白交叉點上。
如棋子無意掉落棋盤上,允許揀起后任選著點,但給予適當處罰。
對局中途如發現前邊已下在棋盤上的子有移動,在征得對局者一致意見后,可判移動之子:
(1)挪回原位。
(2)移子有效。
在對局者意見不一致,又無記錄可查時,裁判員應立即報請裁判長處理,裁判長可根據移動之子對棋局進程的影響程度,判:
(1)移動之子挪回原位。
(2)移子有效。
(3)和棋。
(4)重下。
如屬故意移子,應判移子者為負。
對局中,因外界意外事故導致棋局散亂,應經雙方復盤確認后,繼續比賽。如已無法復盤,可判和棋或重下。
如散亂棋局原因出自對局者,則:
(1)無意散亂,可復盤續賽,但判散亂者一次違例;無法復盤,判散亂者為負。
(2)故意散亂棋局者判負。
用手將棋子扶正不算違例,但應在自己的走棋時間內進行,并事前先告知對方或裁判員。
第五條五子棋先后手的確定
每局棋先手者均執黑先行。
1.確定先后手的方法
可由大會抽編或對局前猜先。
(1)一局制比賽,只有兩名棋手對賽時,猜先。
(2)兩局制或兩局以上制比賽,均采用分先方法確定先后手。
先按一局制先后手確定方法,確定第一局的先手,以后各局則互換先后手。
(3)團體賽時先手方隊的奇數臺為先手方,后手方隊的偶數臺為先手方。
2.先后手錯誤糾正
(1)不論是出自何種原因,一經發現對局雙方先后手有錯,如發生在開局前或僅僅開局結束應及時糾正錯誤,按正確先后手順序重新開始對局,如發現錯誤在盤面開局結束之后(白4落下),或比賽開賽已經達15分鐘,則比賽繼續進行,終局結果有效,棋手不得以此做為要求重賽的理由。
(2)無論如何處理,均認為此輪雙方先后手是正確的,且不應影響后面輪次的正常編排。
(3)裁判員糾正先后手錯誤時,應復原雙方棋鐘。
3.猜先方法
(1)開局前棋手位置坐定后,雙方各握黑白棋子若干于手中,如合計數為奇數,則握黑棋子方先行。合計數為偶數則雙方變換黑白棋。
(2)由裁判員使用挑邊器進行猜先,中猜者有3種選擇權利。
A使用黑棋。
B使用白棋。
C要求對方先行選擇,則對方必須先選擇。
第六條五子棋不合規則的著法和糾正
1.如果棋手有下列不合規則的行為之一時,對手有權決定是否要求他糾正自己不合規則的行為并接受處罰,或者與此相反,接受他的犯規行為。
(1)在指定開局比賽中第一子未落在天元,判此子應落于天元處。
(2)在指定開局比賽中未按規定的26種開局行棋,判重新開局。
(3)在指定開局中未給出要求的五手N打打點數,判必須給出需要的打點數。
(4)一方連續走兩步棋,判收回第二子。
(5)在棋盤上推動棋子滑行(推盤),判棋子放回接觸棋盤的第一個交叉點。
(6)輪走方把棋子已經放落在棋盤上某一個無子交叉點上,又拿起后另移到別的交叉點上(拔子),判放回第一個無子交叉點。
(7)輪走方走棋時棋子無意掉落在棋盤上,判收回掉落子,另選落點。
(8)先按鐘后落子,或者未用落子手按鐘。
(9)不按提和的規定提和。
(10)不按規定扶正棋子。
2.如果一方在對手犯規或拒絕按照官方正式公布的行棋規則走棋后,繼續走了一步棋,而沒有立即告知裁判,那么就被視作他已接受了對方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他就失去了要求對手糾正違規著法并接受處罰的機會。
3.只改正部分或拒絕改正不合乎規則著法的行為應受到處罰。
第七條五子棋對局記錄
1.比賽中雙方棋手必須做對局記錄,有些比賽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免于記錄。
2.雙方棋手在對局中要在規定的記錄紙上清晰、準確、完整、及時用代數記錄法逐著記錄雙方行棋著法。黑棋用奇數畫圈記錄,如:①、③、⑤、⑦、⑨……;白棋用偶數記錄,如:2、4、6、8、10……。一般要求在自己走下一著之前記完前一回合雙方的著法,不得提前記錄己方或對方的著法(封棋時除外)。
3.任何一方記錄不齊,他應當用自己的時間補全。只有裁判員在對局過程中或終局核對記錄時,有權要求某方棋手謄清或補正記錄,棋手不得拒絕。在對局過程中的謄清或補正要用本方的用時。
4.在一局中每方棋手最多各有一次由于補全記錄向裁判員提出借用對方記錄做參考,如果裁判員同意,對方不得拒絕,但補齊記錄的時間應用本方的用時。
5.如果雙方棋手的記錄同時出現較多錯漏,已無法互相參考,裁判員一經發現,可立即停鐘,要求雙方盡快用復盤法補全記錄,并給予適當的處罰。
6.在包干制用時比賽中,如果一方棋手所剩的用時離本方時限不足5分鐘,可暫時不必要求其做記錄,終局后必須立即補全記錄。
7.在限時限手制用時比賽中,如果一方棋手所剩的用時離本方當前時限不足5分鐘,或到了讀秒階段,或到了其它時間緊迫時,可暫時不必要求其做記錄,但下一時限開始后或終局后必須立即補全記錄。
8.快棋賽對局中棋手可不做對局記錄。
第八條五子棋計時
1. 比賽時限:比賽時限可分為包干制和加秒制(即FISHER制)兩種。不論采用何種時限,每局比賽要求在一天內必須結束。
在一些比賽中,也可采用對局雙方共用時限,可分為1小時到10小時不等。
在采取雙方共用時限方法時,裁判有權給行棋過慢的棋手,或有故意拖延時間嫌疑的臺次隨時加放棋鐘,每方時限為所剩共用時間的一半。
2.包干制時限比賽中,又可分單一時限和多重時限兩種方法。
單一時限:指比賽中每方只給定一個時限,在該時限內必須完成全部比賽。如未完成,則率先用完比賽時限的選手判負。
多重時限:指比賽中每方依次給定多個時限,每個時限結束時如比賽尚未結束則進入下一個時限。也可規定在每個時限需完成一定的著法。采用每個時限完成一著的情況又稱讀秒。如未完成在時限內規定的著法或在最后一個時限到達時比賽未結束,則先用完最后一個比賽時限的選手判負。
在讀秒時間內,若比賽棋手離席,裁判應按規定繼續讀秒計時,超時判負。
3.加秒制時限:比賽雙方每方擁有一個固定的起始用時,之后每走一著棋加相應時間,如果在用時范圍內沒有結束比賽,則先到達時限的選手判負。
4.比賽計時:規定的比賽時間一到,應立即開動黑方棋鐘,在對局過程中,應在每方行棋后按停己方棋鐘,開動對方棋鐘。棋手應用行棋的那只手按鐘。棋鐘一般擺放在棋局開始時黑方的右側。
5.遲到計時:比賽前應規定遲到時限(開賽第一天的第一輪比賽可延長些時間)。在比賽開始而對局者一方不在的情況下,即使在席的一方不行棋,對方不在席的表也要打開。如果比賽開始后對局雙方均不在席,則由裁判員打開一方的表,來記錄雙方的未到時間。在遲到時限未到,有一方到場后,則打開對方的表,無論遲到者是對局一方還是雙方,遲到而未超過時限者,應在對局用時內扣除遲到時間。
一方遲到超過賽場規定時間,判其棄權作負。
雙方遲到超過賽場規定時間,則判雙方棄權作負。
6.判斷超時:對局任何一方向裁判提出己方或對方超時,或由裁判員直接目察而確認的超時均應判超時。
7.棋手對棋鐘的準確性提出懷疑,只能在己方時限未到時提出。裁判員應及時更換不準確或發生故障的棋鐘。因更換棋鐘中斷比賽,雙方己用時間和中斷貽誤時間,裁判員應酌情在新鐘上校出。
8.在正常對局過程中,棋手不許自己撥動、校正棋鐘。必須由裁判員在更換棋鐘、糾正記錄、發生意外事故或終局等時去停鐘。
9.每個棋手都有掌控自己行棋時間的權利,任何人無權干涉或提醒。
10.裁判用在糾正棋手不合規則行為上的時間由裁判本人掌握,并在處理完畢后決定這段時間是否由選手承擔。
11.申訴時限:應在當輪比賽結束后規定的時間內提出(但因組織者、主辦單位造成的超過時限不在之內)。
第三章裁判法則
第九條五子棋比賽中斷
1.比賽在正常情況下絕對不能中斷。
2.特殊情況下被迫暫時中斷比賽。
如果比賽場地由于各種原因不能繼續正常進行比賽,暫時中斷比賽是必要的。一旦問題得到解決,比賽必須馬上恢復進行。
3.暫時中斷比賽的程序
裁判必須嚴格遵守下面的封棋程序:
(1)裁判必須記錄下此刻雙方棋盤上的局面并經過雙方棋手確認。裁判記錄當前局面所用的時間不計入雙方棋手的比賽時間。
(2)在離開賽場前,非輪走方棋手必須將自己所用的時間記錄在他的比賽記錄紙上,并交給裁判。
(3)輪走方棋手封棋前,必須把他的下一步著法暗記在他的比賽記錄紙上(無需讓他人看到)。此著法可以不在棋盤上走出。
(4)裁判須停止雙方的棋鐘,輪走方棋手必須把自己所用的時間記錄在他的比賽記錄紙上,并交給裁判。
(5)裁判必須將記錄下來的封棋局面和雙方的比賽記錄裝入信封密封并妥善保管,至續賽時啟封。
(6)輪走方棋手暗記下來的封棋著法必須是合乎規則的著法,否則判負。
4.封棋續賽的程序
在封棋續賽開始時,裁判須嚴格遵守下面的程序:
(1)打開密封的信封。
(2)把比賽記錄紙發還給雙方棋手。
(3)由雙方棋手確認封棋時的局面和剩余用時。
(4)輪走方棋手必須走他在封棋時暗記在記錄紙上的著法,然后按停自己的棋鐘,對方開始計時。
第十條五子棋終局
雙方確認的終局或被裁判員判定的終局均為終局。終局分勝局與和局。
l.勝局
(1)最先宣布自己在棋盤上形成五連,并得到對手或裁判認可的一方為勝。白棋長連視同五連。
(2)黑方出現禁手,無論是自愿或被迫走出,只要白方立即指出,則判白方勝。
如白方在黑方出現禁手后,未立即指出而又落下一白子,則黑方禁手不再成立。
黑方走出長連禁手則不同,只要是在終局前,無論白方何時發現此長連禁手,指出此禁手而宣布勝利,判白方勝。
黑方五連與禁手同時形成,禁手失效,黑方勝。
(3)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均認可的勝局。
對局中,一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裁判員判對方勝。
A比賽對局中故意移子,故意散亂棋局者。
B超過規定時限者,包括比賽對局時限和遲到時限。棋手或裁判員發現后指出均可。
C一方宣布認輸者。
D當局棄權者或未通知裁判員而中途退出比賽者。
E在要求記錄的比賽中無故拒絕記錄者。
F對局結束時,拒絕在成績單上簽字者。
G拒絕遵守本規則者。
H在同一局中,單方面先出現第二次違例者。
I對局過程中棋手查閱有關資料或離席與他人商討棋局者,或用記譜紙、筆分析棋局,可構成輔助計算行為者。
J正常對局過程中主動停鐘者。
K對局過程中接打、觀看通訊工具者。
2.和局
對局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判和棋。
(1)對局雙方一致同意和棋。
(2)對局雙方同一回合均放棄行棋權。
(3)全盤均下滿,已無空白交叉點,且無勝局出現。
(4)雙方比賽時限在發現時均已超時,但又不能確定哪方先超時。
(5)無意移子或棋局散亂情況符合和棋規定的(參看行棋章節)。
3.提和
(1)欲提和者應在自己剛下完一著后提出,在提和后方可按鐘。
(2)一方提和,對方可對提和建議表示同意,也可用口頭拒絕或完成一著棋的形式表示拒絕。
(3)在對方棋鐘走動時提和者,裁判員可判提和者違例。
(4)在一局中,一方提和次數不能超過對方兩次,否則,裁判員可判提和者違例。
(5)在一局中,只要提和次數不超過對方兩次,對局雙方均可反復提和也可反復拒絕提和。
第十一條五子棋權力與義務
l.權利
(1)棋手有行棋的權利,也有放棄行棋的權利,待對方行棋后,放棄行棋的一方仍有恢復行棋的權利(前5著棋不允許放棄行棋權)。
(2)棋手對比賽器材的可行性和準確性可向裁判員提出疑義,裁判員應給予合理的解答,但棋手應盡量在比賽前提出,且不可做為不參加比賽的理由。
(3)如出現足以妨礙或干擾自己正常比賽的現象,棋手可向裁判提出意見,除非在情況緊迫時外,應在自己走棋的時間內提出。
(4)在重要的或較為重要的正式比賽中,組織者或裁判長應充分考慮比賽強度和其可能對選手的影響,應避免安排大強度比賽連續進行。否則,棋手有權拒絕參加比賽并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
(5)在規定的情況出現時,棋手可不記錄棋譜,但賽后就應盡力補全記錄。
(6)棋手有申訴權(參看申訴與仲裁章節)。
(7)在團體賽中,各隊的領隊(或教練)與本隊每名選手各有一次就對局的非技術問題進行協商的機會,協商時,應有裁判在場,每次協商時間不得超過2分鐘。
2.義務
(1)棋手參賽,一律不得出現下假棋、搞“君子協定”等作弊行為。對裁判根據實際情況臨場進行的臺次調整應予以配合,對賽前公布的為保證比賽公平、公正而進行的特殊編排設置應服從。
(2)棋手應遵守賽場紀律,配合裁判工作。
(3)棋手應遵守規則,對裁判員作出的對事實的最后判決,棋手必須服從。
(4)在對手離席時下的子,待對方即席后,有告訴對手所下棋子位置的義務。
(5)比賽終局,棋手有整理好棋具和不在賽場停留的義務。
(6)無論是參賽或未參賽的棋手均應努力維護賽場環境,如不在對局室內分析棋局、抽煙等。
(7)棋手應按時出席開幕式、閉幕式及比賽組織方為推動項目普及和開展舉辦的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