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保險學專業就業前景方向排名情況(2)
2017保險學專業就業前景方向排名情況
保險學專業就業區域
需求保險學專業最多的地區是 北京,占27%;
需求保險學專業最多的方向是 保險,占48%。
保險學專業就業前景分析
保險學的產生與發展,是一個不斷變化,不斷升華的過程,從保險法學到保險數學,從綜合保險學到微觀保險學,總體保險學,保險學逐漸成為一門相對獨立的學科, 其研究對象是保險商品關系。本專業培養適應我國保險業現代化、國際化發展要求,具有保險學、保險業務與管理、金融投資等方面的理論知識與業務技能,能夠從事商業性保險業務的營銷、經營管理、社會保險基金運作與管理、保險監管等實際工作以及科學研究工作的高級保險人才。
社會上不少人認為保險專業就業就是推銷保險。其實保險是一個產業,是一個完整的體系,從險種的設計、保費的定制到保險的銷售,每一個環節都需要保險人才參與其中。比如說保險學中的精算方向,對學生的數學能力要求非常高,此類人才也往往最奇缺。保險領域內崗位諸如組訓、培訓講師、核賠核保人員和資金運作人員、精算人員不僅人才需求大,而且工作體面,待遇優厚。保險學專業人才具體就業去向除了專門的保險企業外,還有中介企業、社會保障機構、監管機構、銀行和證券投資機構、大型企業風險管理部門等,可謂條條大路通羅馬。畢業生可到中外商業性保險公司從事保險業務的營銷、經營管理;可到政府其他經濟管理部門從事宏觀保險管理工作;也可到外貿公司和其他企事業單位從事相關管理和研究工作。
隨著中國金融國際化進程的加快,特別是中國加入WTO五年來,中國的金融業加速了發展和擴張,金融市場發展迅速,尤其是金融、保險企業等機構的迅速發展,需要大量保險方面的專業人才。近年來,保險業作為中國經濟中最具活力和發展前景的行業之一,以遠高于其他行業的速度(年均20-30%)迅猛擴張。按照這樣的發展趨勢,到2010年中國將成為全球十大保險市場之一。
保險學專業體系框架
第一,保險當事人之間的關系
保險當事人之間的關系是指保險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受益人之間因保險商品交換而形成的相互關系。保險人作為保險商品經營的主體,在為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提供保險商品服務的過程中,與客戶結成一定的社會經濟關系,即商品交換關系。聯結保險當事人權利與義務關系的紐帶是保險合同。由保險合同確定的保險當事人之間的關系表現為一種法律關系。保險法律關系是保險經濟關系的表現形式,保險經濟關系是保險法律關系的存在基礎。
第二,保險當事人與保險中介人之間的關系
這種關系一方面表現為保險人與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估人等之間因經營保險業務而形成的保險商品交換關系,另一方面表現為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估人等與被保險人或保險受益人等之間因從事保險代理,保險經紀,保險公估活動而產生的保險商品交換關系。
第三,保險企業之間的關系
保險企業之間的保險商品關系包括保險公司之間,原保險公司與再保險公司之間以及再保險公司之間因保險經營活動而產生的保險商品關系。目前,我國保險市場上存在的保險企業,從性質上看,有國有獨資保險公司與股份有限保險公司;從形式上看,有內資保險公司,外資保險公司和中外合資保險公司;從業務內容上看,有財產保險公司,人身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從經營范圍上看,有全國性保險公司,區域性保險公司等。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進一步貫徹落實,社會經濟的深入發展,還會出現一些其他形式的保險企業,從而形成一種不同經濟結構,不同層次,不同形式并存的保險市場格局。這些保險企業,不論其規模大小,實力強弱,在市場經濟中均處于平等地位。為了各自的經濟利益,它們在保險經營活動中既存在相互競爭關系,又存在相互協作關系。
第四,國家對保險業實施監管而形成的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
這種關系是指國家保險主管機關對在本國領土上從事保險業務的保險人和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保險中介人實施監管而形成的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政府與保險企業之間的關系。政府實施宏觀調控,根據保險市場的需要,決定是否批準成立新的保險企業等。政府對國家負責。企業按政府規定經營保險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二是監管者與被監管者之間的關系。保險商品關系本質上是一種商品經濟關系。只要存在商品經濟關系必然有保險市場的競爭。為了保障保險企業的正常經營,保護保險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宏觀上需要對保險市場進行管理,包括經濟手段的管理,行政手段的管理和法律手段的管理,從而形成一種為保證保險商品交換正常運作的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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