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政治論文(2)
南海政治論文
南海政治論文篇二
淺析南海主權爭議
作者簡介:林莉莉(1985),女,廣州大學2010級法學院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法學理論。
廣州大學法學院,廣東 廣州 510006
【摘要】大約300萬平方公里的南中國海,最近成為國際焦點。這個亞太區域的磨心問題,不但是中國和東南亞多個國家之間的核心矛盾,也是東亞安全的首要問題,并且也是中美未來關系的一個大隱藏爆發點。
【關鍵詞】南海主權;根源;爭議;對策
一、南海主權爭議的歷史根源
(一)越南自宋朝脫離中國獨立
五代十國時中國四分五裂,越南也建立了割據政權。宋朝皇帝趙匡胤逐個滅掉割據政權,但是兩次攻打越南都反被越軍擊敗,以后統一越南的計劃就被無限期擱置。越南就此取得事實獨立。中越南海主權爭端,應該從越南獨立算起。
(二)16世紀南海群島成為越南統治區
直到16世紀,越南政府為了擴大財政收入而成立黃沙隊,負責打撈西沙群島的沉船,在南海群島建立了行政機構。以后又在島上設卡,對過往船只收稅。此后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無可爭議地成為越南的統治區,并為當時東西方各國旅行家承認。
(三)二戰后未定國界線惹爭端
二戰期間,日本占領南海群島。戰后,中國作為五大國,接管了日本占領區。1947年,當時的國民政府內政部方域司在其編繪出版的《南海諸島位置圖》中,以未定國界線標繪了一條由11段斷續線組成的線。中共建政后,經大陸政府有關部門審定出版的地圖在同一位置上也標繪了這樣一條線,而只是將11段斷續線改為9段斷續線。“九段線”是中國大陸在南海海域國界線的一種叫法,這一條線通常也被稱為傳統疆界線,因其形狀為“U”形,所以也被稱為“U”形線。
目前,在南沙群島中的島嶼與珊瑚礁,屬于中國大陸控制的只有8個,臺灣占2個,越南占29個,菲律賓8個、馬來西亞8個,所謂的“九段線”已名存實亡,這或許就是今天南海主權爭端的根源。
二、南海主權爭議的三大層次
(一)島嶼主權和附近海域的經濟海域權
由于南海被認為具有潛在的龐大石油儲量,因此這個問題被大大放大。人類的陸地開發目前已快達到極限,人類把開采地球資源眼光放在海洋上。海洋面積占了地球表面的七成,因此大部分的地球資源,恐怕確實存在海底,石油資源其實只是其中之一。目前,人類開采仍然局限在淺海區域,因此海灣和近海區域,將是未來各國爭議的焦點。島嶼主權,將確定200海哩經濟海域的范圍,這是東南亞諸國和中國爭拗的原因。
(二)通航的問題
東亞的日本、韓國、中國,都依賴南中國海航道大量進口中東石油和南太平洋及非洲礦產品。因此中國對南中國海的領海宣稱,不被日本和韓國認可。美國過去一直強調南中國海的“公海自由通航”,顯然不認可中國的“領海”說。對美國來說,從太平洋調遣軍隊進入印度洋到達波斯灣甚至地中海,南中國海是最近路線,其戰略意義自不必說。
(三)戰略的勢力問題
包括南中國海周邊區域在內的太平洋,以前從來是美國的戰略勢力范圍,去年中國軍方提出“南中國海核心利益”說,讓美國人大吃一驚。因此,在第三個層次上,是中美之爭。
中國的南海政策,以前是所謂的“擱置主權爭議、共同開發利益”,顯然中國的主要目光并不在于海底資源,而主要在于擴張勢力。因此,南中國海的爭議,本質上是中國在三個層次上和東南亞、東亞以及美國的全面沖突,而最重要和最關鍵的,是中國和美國的勢力范圍之爭。古今中外,新霸權崛起的道路從來如此。
三、中國應對南海主權爭議的策略
(一)在國際社會上要做均權均勢的工作,保持國際間各種權力的動態平衡
推動和建設國際性的權力監督制約機制。國家間建立軍事聯合合作,根據需要開展形式多樣的集體安全、共同安全、領域安全等合作,形成軍事均勢的有效力量。經濟金融上開展國家間區域間的平等互惠的合作,形成國家間區域間的經濟互補和世界貨幣的多樣,形成經濟和金融均權的有效力量。
(二)對南亞諸國要扶弱削強區別對待,以共同安全觀念取代合作安全觀念
東盟是個松散型的區域合作組織,內部并非鐵板一塊,中國需要以對方的立場態度行為等綜合判斷,區分敵友區別對待,對于在南海僅保持現有軍事力量,并愿意與中國合作的國家,應視為友好國家,對于友好的弱小國家,中國應當給予經濟、金融、援助等多方面的支持,對于領土主權的紛爭以和平談判為主,保證不對這些國家使用武力來解決問題。對于在南海發展進攻性武器,不愿意與中國合作的國家,則應視為不友好甚至敵對國家,對這樣的國家,中國應當實施戰略性資源、關鍵性技術、資本輸出等的出口限制,在領土主權紛爭談判的基礎上,做好必要時軍事解決的準備。
(三)厘清南海領土界線
國防部發言人耿雁生對南海主權的表述比較符合《海洋公約》的規定。其實比較準確的說法應當是:“南海上的島嶼是中國的領土,中國擁有南海上島嶼及周邊專屬區海域的主權。”中國應當將南海上島嶼的面積位置,按照《海洋公約》規定準確測量后向世界公布,教科書及出版的地圖等也應該做相應的明示。中國應當制止中國企業參與其它國家在我主權管轄海域的開發。
(四)對于被占島嶼實施先主權后領土的策略
以漁政海政為主國防武裝配合,在我主權管轄海域行使經濟專屬區海域的主權管轄權,以保證我漁民漁業、測量調查、勘探開發以及其它國家航行的安全。然后,以協商談判為主,輔以軍事措施來解決島嶼的領土問題。
(五)協調內政應對南海局面
1.推行以民主政治改革為主的政治體制改革,達到政通人和、目標一致向外的目的。
2.完善國防動員體制,將應急預案應急演練和國防動員結合在一起,加速國防動員體系的培養和建設,實現快速、經濟、準確的國防動員。
3.適度透明軍事,培養我軍的戰略威懾力和國民的國防意識,戰略威懾力的指向要明確,以減輕周邊友好國家對我們的猜疑。
4.分離外匯管理局的外匯買賣職能,將外匯買賣的職能還給金融市場,除國家留一定量的外匯儲備外,其余外匯出售給需要外匯的企業和個人,外貿企業自備外匯儲備。
5.中國的南海政策要完整系統,可預期,可選擇,便于南海諸國在明了前景可預期的前提下選擇自己的政策。
南海問題的解決需要內政的適度協調和外交經濟軍事等領域政策的適當調整,同樣還需要時間和智慧,更需要眼光和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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