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建并完善就業法律制度的有益探索(2)
時間:
王紅濤1由 分享
二、有力執行《促進就業法》的相關措施
構建并完善就業法律制度有利于促進就業,這是我國的一項職責,但是針對現在的情況來看,要讓就業法律制度真正的發揮擴大就業機會、實現就業目標的作用還需要把《促進就業法》的執行放在重中之重,要切實執行《促進就業法》。
(一)完善《促進就業法》的實施環境
由于我國法律制度出現的普遍問題就是大法單一小法林立,導致了法律的實施環境復雜,使用困難。促進就業的法律制度也存在著這個通病,使得促進就業過程中法律的執行缺少根基。
促進就業當前顯然已經成為了一個國家的基本職能,這是關乎到公民基本生活問題的重點,與此相對,就應該有一個屬于基本層次的促進就業法,這樣才有助于突出就業法律制度在整個法律體系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們要肅清就業法律體系中《促進就業法》出臺之前的雜亂法律,讓促進就業法有一個良好的環境得以實施,也讓執法者能夠看《清促進就業法》的作用。具體而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出發:(1)清晰立法的目的,我們要明確《勞動法》、《就業促進法》出臺的目的,其目的是為了促進社會就業,因此,我們執法者要時刻明確這一點。要清晰立法就是要為公民就業服務的,要確立這樣的服務意識。(2)政府部門要各司其職,共同努力。法律單方面的規定并不能真正實現促進就業,還需要國家的執法部門和行政部門的切實配合,政府的各個部門應該明確自己的職責,通力配合就業法來促進就業,比如,政府應該通過國家稅收的調控作用來調控經濟發展,創造就業崗位。而最主要的方法就是要實行有利于充分就業的社會政策和經濟政策,這就需要國家有關部門要制定相應的政策來輔助《勞動法》和《就業促進法》的執行。
(二)繼續宣傳有利于促進就業的政策方針
我國《就業促進法》中確定了一系列能夠促進就業的政策方針,我們要配合《就業促進法》的實施進行相應的政策方針宣傳,要宣傳平等就業、市場就業以及統籌就業等基本就業制度。
法律要想徹底的貫徹實施,很大程度上都是依賴于人們的法律意識,以及對新法的認識程度。只要人們從內心接受了法律,了解了這個法律對社會,對人們的作用之后其實施起來就非常的容易。因此,為了《就業促進法》更好的實施,相關部門與機構還要開展廣覆蓋、多層次、深遠持久的宣傳活動,要切實深入到基層,用百姓能接受并姓喜聞樂見的方式進行,使人們明確促進就業的法律精神,讓《就業促進法》在社會上掀起新的就業浪潮,提高人們自主就業、主動就業的意識,使用人單位自覺守法、自覺學法,同時也使得各項促進就業措施能夠為人們所熟知。
(三)完善促進就業系統
促進就業是一個系統而又復雜的工程,它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政府的各個部門,需要整體進行,齊抓共管。
為了加強《就業促進法》的執行,國務院各個組成部分齊心協力建立了專門的促進就業聯席會議制度,同時各地也相對應的建立了協調機制。與此同時,勞動部門要首當其沖,按照《就業促進法》中的相關制度來加強各個部門間的合作,共同為促進就業的各項工作做貢獻,要制定相應的配套規章制度,以及相應的規范文件,采取相應的措施,切實使促進就業的法律制度能夠落到實處。
(四)建立監督體系增強就業預測性
就業服務體系應該包括整個就業過程,從就業的介紹以及指導、就業服務市場的建立與完善、就業資訊與服務、就業后的監督與指導等一系列的過程。我國目前的形式是缺少一個可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故而首先應該制定一部促進就業的法律,讓很多的建設活動做到有法可依。
近些年來,我國就業再就業的人數在逐漸增長,這一現象的出現,首先反映出了我國的在再就業方面國家需要投入的資金與我國當前經濟情況的矛盾,其次,也反映出了我國公民在自身就業再就業問題上的不重視和懶惰現象,目前社會上還有一種現象的出現讓我們不得不去思考原因在哪里,就是很多的單位尤其是一些外企仍有很多的職位空缺,但是社會上大量失業者卻不符合他們的要求,這主要是失業者的整體能力太差的原因造成的。
再有就是我們的就業法律要時刻以為人民服務為中心,確立服務意識。但是在對下崗人員的生活進行相應保障的時候,必須制定一些措施使其盡快的投入再就業的行列中,不能無休止的享受著國家的保障,要讓再就業人員認識到內因才是事物變化發展的根本動力。這也要求我們要建立嚴格的就業再就業監督機制,對社會的就業狀態進行真實的反應,并及時傳達給相應的部門,增強預測性,這樣才能保證我們針對問題采取及時的應變措施。
三、總結
構建并完善就業法律制度是我國促進就業以及保障人權的體現,我們要建立富有中國特色的積極就業體系,完善《促進就業法》的實施環境;繼續宣傳有利于促進就業的政策方針;完善促進就業系統;建立監督體系增強就業預測性,這都是我們現在急需要做的事情,將對我們繼續促進就也起到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