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教育問題淺析論文(2)
校園安全教育問題淺析論文
校園安全教育問題淺析論文篇二
《我國中小學校園安全問題及對策》
摘 要:中小學校園安全事故的頻繁發生,不僅對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甚至生命構成威脅,而且給家長帶來沉重精神和經濟負擔,束縛了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開展,并影響社會和諧與穩定,加強中小學校安全管理,保證校園的安全,讓學生全面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切實做好中小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關鍵詞:中小學 校園安全 問題 對策
隨著經濟與社會的不斷發展與進步,校園被認為是青少年學生最為安全的生活場所,其各種矛盾、各種隱患及安全問題日益增多,性質嚴重,涉及的范圍越來越廣,校園安全事件不僅會影響到學校的正常教育秩序,而且嚴重損害了學生及家長的利益,甚至會危及社會的穩定及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青少年學生是祖國的未來,給他們創造一個健康安全的成長環境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和義務。
一、中小學校園安全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在社會主義法治的建設進程中,法律法規的健全和完善是社會進步的基石。我國現行法律體系中,涉及中小學學生人身安全以及合法權益保護的法律有《憲法》、《民法通則》、《刑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這些法律法規對校園安全方面的規定太過于籠統,缺乏具體性和可操作性,現有法律只能用于校園內犯罪的界定、處理,起不到事前預防的作用。
(二)學校和家庭的監護缺失
在校園安全保護體制中,中小學學生的自我防衛能力很低,在監管的時間、空間的疏忽上都有可能對孩子造成傷害。學生的活動空間通常是家庭、家庭―學校、學校三大部分組成。在家庭到學校之間的交接過程中很難出現天衣無縫,這之間的監護給孩子的安全留下隱患,如孩子獨自上學途中受到不法分子的拐騙、人身傷害,受到交通事故和不良的社會環境帶來的影響。
(三)學校安全教育的不重視
在《中小學幼兒園管理辦法》中要求學校加強對幼兒園和中小學學生的自救、自我保護安全教育。很多學校對校園安全的認識不足,忽視了對學生的自我保護的教育,是很多學生在面臨安全威脅時不知所措。學校的安全教育課只是偶爾開設,沒有構成體系,學校也不重視都有班主任代課。一些學校在鬧事區或市場,很多來往的車輛和比較亂的環境給學生的安全帶來很多隱患。
(四)校園安全保障體系不健全
一些校園案件的出現說明校園安全警衛系統出現漏洞,學校的門衛制度不夠嚴格和對外來的人員沒有進行登記制度,使得一些外來人員鉆了這個漏洞進入校內,對校園的安全造成了危害。很多學校的安保人員都不是專業的,是一些退休的老教師或臨近的老人,安保人員都在質量上很難保障,還由于學校的監控設備、滅火設備陳舊不能及時更新,很難以防范校園突發事件。
二、解決校園安全問題的對策
(一)完善法律法規的體系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是我國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基本方針。學校的的安全管理要有安全的防范教育,行政方面的安全管理,更重要的的內容是法制的健全。在校園安全問題的處理方面暴露出現行的教育法律法規的系統、質量不夠高,我們應提高教育立法質量,完善教育法律法規體系,制定專門的法律來規范學管理。
(二)加強學校與家庭之間的監護
實行家校聯動,讓家長積極參與校園安全建設隊伍中,學校或家長組織建立志愿的督導安全隊,在上學、放學的人流密集的地方疏導或安全巡查,關注校園周圍的環境,及時發現校園安全隱患,及時解決。家長要增強孩子的安全意識,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不做對自身安全或同學安全造成危害的事情。增強孩子掌握預防意外傷害的技能。學校應該建立家長監督體系,加強學校與家長之間的溝通,使家長可以對學校的管理制度、教學方式進行監督和評價,提出不足之處,督促學校各項制度的建設和完善。校方通過與家長的溝通是家長更好的了解學校的管理方式和安全應急方案,是家長更加重視孩子的安全。
(三)加強學校的安全教育
學校要充分的發揮自身的潛力,為學生營造一個安全的校園環境。要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培養學生的生活、生存和適應社會的能力,學校從應試教育開始,注重在教學過程中貫穿公共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作為學生的必須課,教育學生提高警惕,增強自我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培養學生在緊急的情況下的自救能力和處理問題的能力,不僅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需要,而且也是全面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的基本要求。
(四)完善校園的安全保障體系
學校要嚴格落實門衛制度,要把校園保衛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健全的保衛組織,充實校園的保衛力量,把保衛校園的各項措施落實到實處,嚴格把守進入校園的這一關。門衛要嚴格執行學校安全規定,杜絕校外無關人員進入學校。實行學校巡查制度,加強學校門衛、校內巡邏和安全檢查。學校要加大安保的投入力度,配備監控設施、消防設施等,在安保人員配備中,從退伍軍人,武警中挑選,要對他們進行安全專業知識的學習,使他們更好的保障校園的安全。
校園安全是社會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關系到孩子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長,關系到家庭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保障校園安全也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和義務。因此,我們應該把預防和治理相結合,發動全社會的力量來構建校園安全保障網絡,杜絕校園案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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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李迎春,女,(1986―),山東濟寧人,河南大學哲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2010教育經濟與管理專業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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