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財務管理論文(2)
商業銀行財務管理論文篇二
淺析城市商業銀行財務風險管理
【摘要】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金融業在市場經濟中的核心地位日益凸顯。城市商業銀行(簡稱城商行)成為我國金融體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其健康發展關系著國民經濟的良性運行。我國城商行不僅要應對同行業的競爭,還面臨著國際銀行的激烈較量。在這樣的背景下,城商行的自我轉型具有強大的迫切性。財務管理作為城商行發展的核心,必然是改革的重中之重。本文重在分析城商行在財務風險管理上的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關的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財務風險 風險控制 財務管理 城商行
截至2014年年末,全國133家城商行總資產達到18.08萬億元,為成立之初1995年的40倍,占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比例為10.49%,20年城商行總資產、總負債增長近40倍,存貸款分別增長近35倍和40倍,成為我國金融體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為應對競爭,轉型發展是必由之路,銀監會主席尚福林指出“銀行轉型提了很多年,但與經濟社會對金融的需求相比還有較大差距。城商行面臨很大發展壓力,發展轉型的必要性、緊迫性都很大”。然而,財務管理作為城商行發展的核心,必然是改革的重中之重,財務風險管理的成果,必然影響轉型發展的效果。
一、城商行財務風險管理概述
風險是指生產目的與勞動成果之間的不確定性,具體表現為收益的不確定性或成本的不確定性。風險管理即是控制項目或企業面臨的既定風險,將風險造成的不良影響降到最低的管理過程。
商業銀行的財務風險,是指在經營過程中,由于商業銀行內部和外部市場環境的影響,使其實際收益與預期收益產生偏差,造成財務狀況的不確定性,從而使銀行有蒙受經濟損失的可能性。財務風險管理要求將各種財務要素進行整合,通過必要手段將財務風險降到最低。城商行財務風險主要有:
一是資本管理風險,即保持足夠的資本金以滿足發展的需要和金額監管的要求。
二是流動性風險,即在滿足業務的需要的前提下,用合理的價格在適當的時間獲得資金。
三是信用風險,即由于借款人到期無法償還貸款而導致城商行損失的可能性。
四是操作風險,即由于不完善或有問題的內部操作過程、人員、系統或外部事件而導致的直接或間接的風險。
五是市場風險,即利率、匯率的變化導致的風險。
上述風險不是獨立,而是相互影響,銀行各種風險出事時,最終都表現為流動性風險。城商行負債穩定性差,承受市場波動沖擊的能力較弱,防范流動性風險更是如履薄冰,管理不當,風險就會就會侵蝕銀行利潤,股東投資就得不到預期回報。嚴重時風險還會進一步侵蝕銀行的資本,極端情況下,銀行將會破產倒閉,股東血本無歸。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講,風險管理是商業銀行的基本職能,是商業銀行生存與發展的靈魂。
二、城商行財務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
(一)我國宏觀環境存在不完善之處
由于市場準入標準不完善,政府在操作過程中存在本位主義行為,金融機構可能會違規經營,財務風險發生的幾率增大。加之我國宏觀調控機構以事后調控為主,難以發揮在經濟活動過程中風險調控的作用。事后調控增大了風險調控的難度,且風險造成的損失往往比事前調控、事中調控更大。
(二)財務管理體制和系統仍然不健全
我國城商行財務管理體系分散,存在“重會計,輕財務”的現象,城商行財務管理依然處于初級階段,財務管理方法仍不完善。目前,我國主流的財務成本管理方法是作業成本法。現實的情況是,這種方法已經難以為城商行提供精確可靠的成本信息,這對于風險控制同樣是一個隱患。長期實行的“分級核算”制度,使得財務管理權力分散,難以形成全面統一的財務管理組織體系,風險管理更是缺少科學的數據進行決策。同時,由于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使得財務管理面臨的環境復雜多變,而我國城商行目前還沒有建立起一個能夠靈活應對各種風險的風險管理系統。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風險控制的效果往往不理想。
績效管理方法不夠科學,銀行風險事件與不理性行為,都與績效考核制度密切相關。長期以來有的城商行片面強調業務擴張,不擇手段拉存款,風險防控讓位于業務發展,操作風險高發。
(三)城商行風險管理體系落后
現實中,有的銀行還沒有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或其他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機制;有的銀行成立了風險控制委員會,但是缺乏相應的配套設施,難以發揮其作用。雖然有的風險部門承擔著事前預防風險的職能,但是城商行收集的客戶信息存在殘缺、失真等現象,難以實現風險預警的效果。更多時候,風險部門的工作僅限于信用審批。大多數城商行中各部門財務風險管理自成體系,財務風險部門難以進行全局性調控,對各部門的監督促進作用更是無從談起。
(四)城商行風險管理方法落后
在西方國家,風險評估與風險量化早已被廣泛認可及使用。而我國的現實情況是財務風險管理以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為主,專業人員經驗判斷為輔。當前新型金融衍生產品層出不窮,各類產品參數愈發具有復雜性。現實中的風險管理方法已經無法科學有效地適應市場發展。但是推廣先進的風險管理方法、建設風險管理體系具有很大的難度。由于量化初始參數、建設風險模型需要一定的科技含量,加之獲得部分企業的真實信息難度大,成本高,外部信用評級可參考性低,城商行難以通過一己之力完成系統性改革。
(五)信用管理體系建設滯后
在現有體制下,城商行和企業的信息是不對稱的。銀行相對于企業處于劣勢地位,一旦將貸款放出去,就難以保證企業是否按約定使用貸款,是否能夠按期歸還貸款。我國信用管理體系建設在世界范圍內處于落后地位。目前我國還沒有完整的個人和企業信息數據庫,這使得城商行在貸款審批的科學性上大打折扣。同時,我國信用評級體系發展滯后,缺乏有強大實力的信用評估公司。且我國信用評級易受市場外部性影響,難以發揮信用評級的參考作用。 (六)從業人員素質不高與后續教育不足
我國城商行的經營模式主要是不斷擴大市場份額,以數量提高業績。這種增長方式易導致部分財務工作人員忽視長遠發展,局限于眼前利益。基層人員多陷于日常事務的操作,難以從整體的高度把握風險管理與總體財務效益的關系。這也使得不少財務管理人員缺乏風險防范意識,甚至將風險與收益對立,認為風險控制就是減少業務。在財務管理過程中,大多數管理者會根據自己的經驗和主觀臆斷做出決策。現行市場環境變化迅速,缺乏全面分析的財務決策使財務風險發生的概率增大。我國銀行業規定銀行從業人員需按時完成規定學時的年度教育,各銀行每年也會組織相應的培訓。然而在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為數不多的教育培訓已經不能滿足市場要求。也有部分銀行從業人員不能正確認識后續教育的重要性,對于教育培訓施以敷衍態度。在缺乏真正的專業人才供給又難以通過后續教育升級從業人員的情況下,風險管理的質量必然會大打折扣。
(七)城商行資本結構存在問題
我國城商行普遍存在資產負債率高,債務規模大的特點。銀行經營資金主要來源于負債,然而高資產負債比率會帶來很高的財務風險。不良貸款率過高,信用風險大是城商行資本結構的又一特點。城商行主要利潤來源于貸款業務,而城商行的主要客戶特別是中小企業易發生經營不善無力還款或主觀惡意拖欠賬款的問題。現實生活中,中小企業逃債現象普遍,城商行逾期、呆滯、呆賬的財務貸款風險大。截至2015年6月末,城商行不良貸款余額升至1120億元,不良貸款率1.37%,較年初增加0.22個百分點。資本充足率有所上升是近年來的新特點。城商行的資本充足率均已達到《巴賽爾協議》8%的監管要求,部分城商行資本充足率均超過10%,然而在附屬資本等方面,我國與歐美銀行還存在一定差距。
三、完善城商行財務風險管理的建議
(一)加強對宏觀環境的把握
有關部門需要完善立法工作,完善市場準入制度,完善地方政府監督機制,切實保證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同時,加強政府宏觀調控能力,實現從事后調節轉變為事前、事中調節。城商行需要加強對宏觀政策的分析,把握宏觀環境的變化,識別可能存在的風險。
(二)建立科學有效的財務管理體系
西方城商行在財務管理體制上普遍推行“垂直管理”和“雙線負責制”。垂直管理,即指分支行財務負責人受總部或地區性總部的財務負責人的業務專門領導;雙線負責制,即指本機構財務負責人不僅要對本部所有財務管理事務負責,協助本地機構負責人開展各項工作,還要對上級財務領導人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政策,監督本機構所有業務活動。分支機構的財務主管升遷需要上級財務領導人和當地機構負責人的綜合意見。實行這一組織體系,對于財務集中管理具有促進作用。實行責任到人的制度,亦能調動財務主管的積極性,切實落實監督管理作用。這對于分支機構的財務經營風險的防范和化解必然具有良性影響。
首先,財務人員應主動提升自身專業水平。當今城商行面臨的財務風險早已遠遠超過財務管理的知識范疇。完善宏觀經濟知識、財務管理知識、金融知識、法律法規知識,對于提升風險管理的能力都有很大幫助。其次,城商行要完善人員獎勵制度及升遷制度,鼓勵財務人員積極學習,提高管理水平。再次,創造條件加強各部門交流和上下級交流。財務風險存在于各個部門的各個環節,從基層員工到高層管理,在不同的崗位上對風險管理的認識存在偏差和局限。交流的目的便在于使各財務人員對財務風險管理的認識和處理更為全面科學。最后,城商行需要主動引進國內外專業人才,增強自身財務風險管理能力。
完善績效考核機制,深入貫徹績效評價理念,堅持效益性、激勵性、連續性的原則,明晰考核評價思路,與建立國際先進理念接軌、有結合本行實際情況的評價管理體系,創新方法,合理設置考核指標,充分調動各級人員的業務經營積極性,將防范風險和業務發展結合起來,促進各項業務均衡、持續、有效發展。
(三)全面加強風險管理制度建設
在市場中,風險與收益成正相關:風險大,收益就大;風險小,收益也小。平衡風險與收益的關系,是城商行財務風險管理的重要工作。第一,在城商行內部樹立全面風險管理的觀念。銀行的各項工作是通過工作人員具體操作實施的,只有先將風險管理意識樹立起來,后續工作才能順利開展。組織員工學習風險管理的知識,加大風險管理在后續教育學習中的比重,通過經典案例分析讓員工們強化風險管理意識。第二,加強風險管理框架的建設。在橫向組織體系上,董事會應設立風險管理委員會和風險評估審計部門;在縱向組織體系上,各級銀行都需要建立相應的風險管理部門,下級風險管理部門接受上級部門的指示和領導。風險管理部門應當具有相對獨立性,能夠起到監督促各部門風險,控制全面風險的作用。第三,建立科學的財務管理系統。該系統涉及風險管理、成本控制、財務決策等內容,具體工作在于建立科學完善的財務指標和風險指標,保證財務工作的正常運行。加強信息化建設,完善風險管理方法。第四,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明確各崗位職責、操作流程和控制措施。風險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各部門業務的特殊性,加強各種風險環節、風險點可能造成風險的防范。業務人員需要認真學習貫徹各種風險防范要求,遵守規則,掌握風險控制必要技能。第五,實行差異化的財務風險管理。各部門面臨的財務風險各有不同,同時在不同地區、不同時期,面對不同行業的信貸均需要采取不同的方案。風險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地區宏觀經濟、行業宏觀經濟的掌控,及時調整工作方針措施。第六,結合當前表外業務發展快,銀行貸款占社會融資的比例下降到50%左右,存款理財化、貸款同業化、商行投行化等趨勢,盯住存貸款業務已不能有效覆蓋銀行全部業務活動的風險,以取消存貸比管理的規定為契機,加強全面梳理、評估現有制度的有效性,既要加強傳統資產負債業務的風險管理,比如會計處理中的“三鐵”原則,貸款管理中的“三查”原則,業務運行中的前、中、后臺三分離要求。又要加強對同業、理財又要加強對同業、理財、票據、投行等新業務新機構的風險管控。
(四)加快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我國目前信用管理水平較為落后,企業與個人缺乏信用意識。加快全社會的信用信息數據庫的建立,掌握企業與個人信用活動數據,對于城商行的授信決策具有重要意義。另外,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專門的信用法律,信用管理活動缺乏法律依據。加快信用立法,是保證我國市場經濟走向成熟的重要工作。加強信用中介機構的建設。信用中介機構有企業征信機構、消費者個人征信機構、資信評級機構、商賬追收機構等。加強本土信用中介機構的培養,提高國內信用服務水平,加強國內信用話語權,提高信用數據可參考性,均有利于城商行財務風險的控制。
總之,城商行財務風險控制問題,并非一朝一夕可以解決,然而我們堅信前景是樂觀的。政府、城商行、銀行工作人員在各自領域做好工作,才能夠實現財務風險控制質的突破。實施合理有效的措施,我國城商行的競爭力必能邁上新臺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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