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論文
在金融行業中,綠色金融是一種新興的經濟發展方式,并隨著金融業的發展而發展。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綠色金融的論文的內容,歡迎大家參考閱讀!
綠色金融論文篇1
淺談綠色金融與金融可持續發展
摘要: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護成為全球關注的最重要的兩個問題。經濟發達國家諸如美國已經將經濟發展的方向轉向了低碳經濟方向和新能源的研究上。中國的經濟發展到當今階段,改革開放初期那種粗狂式的發展已經完全不能符合時代的要求。為了調整我國的經濟發展方式、改變我國的經濟結構,就必須要節能減排,如何實現綠色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相結合,是我國當前經濟發展亟需解決的問題。
關鍵詞:綠色金融;可持續發展;經濟發展
一、綠色金融的含義和特性
(一)綠色金融―― 一種新興的經濟發展方式
綠色金融是一種新興的經濟發展方式,綠色金融的發展方式要求金融部門把環境保護的觀念落實到其基本工作中。它要求企業在投資、融資和日常經營活動中把社會資源都引導到環境保護上來,為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鋪路。綠色金融的貫徹和實施具體體現在保險、證券和信貸之上。對于那些不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政策、對環境和資源容易造成破壞的投資項目,應在信貸領域上對其給予限制。對于那些采取循環經濟方式進行生產,運用節能環保設施的企業采取傾斜性信貸政策,這就是綠色信貸。綠色保險則是指在企業對環境造成污染之后,如有可能對第三者造成身體傷害或者物質損失,那么法律法規有權利強制環境風險的企業購買應付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用以保證公眾的利益。綠色證券則是對那些有破壞環境行為或者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設置門檻,證監會有權要求其公開環境方面信息,隨時監管其上市之后的經營行為,促進上市公司在上市后改善其環境表現。
(二)綠色金融內涵和特征
綠色金融一方面強調的是金融業自身的長遠的、可持續的發展,要求金融業眼光要長遠,注重長期利益的實現,以防金融業以犧牲長期利益為代價實現短期利益,真正做到規避金融危機的影響。另一方面則強調金融業應該為保護環境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引導資金和產業向著開發節約資源的技術上和保護環境的產業上,幫助消費者建立綠色觀念。
綠色金融的特點之一在于其在衡量經濟活動的績效時不單單地考慮創造的物質成果,而是以考察經濟活動是否做到了保護環境或者經濟活動對資源的利用的程度。綠色金融的概念引導經濟活動的各方面主體注重金融活動與環保、生態之間的平衡與協調,最終實現科學發展觀中強調的社會可持續向前
發展。
綠色金融另外的特點在于一直強調可持續發展,樹立整個金融業的可持續發展觀是綠色金融的最終目標。在企業進行貸款時,金融機構應該考察企業對于該項目是否履行了環境責任和社會責任,并對項目對社會、環境和資源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后果進行評分。綠色金融更要求金融業在審核一個項目的可行性的時候應該充分衡量其資金回收期、現金流量情況以及投資回報率,良好的項目應該形成正的現金流量,并能夠增加企業的利潤,而在進行不同項目的選擇時,企業應該首選凈現金流量大、投資報酬率高、投資回收期短的項目,減少企業的風險,這樣整個金融業才能實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沙掷m發展要處理好緊急發展和環境之間的關系,要協調好現實的需求和長遠的需求之間的過渡,要讓量的發展逐漸轉變為質的發展,只有處理好這幾方面的問題,才能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也才能讓金融業在自身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關注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為綠色金融的發展提供足夠的空間。
(三)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的現狀
從當前的情況來看,銀行業是綠色金融發展的主要基地,綠色信貸已經成為綠色金融發展的最關鍵點。綠色金融是20世紀70年代盛行的金融發展理念,第一家政策性的環保銀行成立于聯邦德國,從其名字我們也可以看到綠色金融發展的前身―生態銀行。2002年在倫敦召開的國際商業會議為綠色金融的向前發展開拓了新的視野,“赤道原則”這個新的概念被提了出來。這個原則要求金融業在評價一個項目時,首先應該考慮的是該項目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現在全球多家金融機構已經采納了“赤道原則”,運用“赤道原則”進行的融資額已經占到了全球項目融資額的絕大多數。但是綠色金融對我國來說還是一個新興的概念,在我國的中資銀行中也只有興業銀行一家銀行采取了赤道原則,這也從側面反映了目前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暫時還處于較落后的水平。
二、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之間的關系
可持續發展在本質上要求實現綠色金融。環境和資源等因素本身可以為投資帶來利潤,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會自動的選擇市場資源,做到資本有效配置。經調查發現,目前中國在節能減排、經濟結構調整和低碳項目上的投資已經占到了50%以上,這說明了市場已經自動放棄了高耗能、高排放的粗狂的發展方式,這種浪費資源、破壞環境的生產方式對于節約成本毫無幫助。對環境保護的嚴格管制可以提高生產效率、鼓勵新能源開發、促進節能減排技術的應用與普及,最終能夠使企業獲得凈收益。在各個國家排放的權利和義務有了明確的規定和限制時,節能減排技術將成為一項能獲得經濟效益的事情。自然資源并不是取之不盡的,其不可再生的特性決定了只有注重環保的企業才能最終獲得長期的發展。隨著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條件的限制和資源價格的改革,新興企業不斷建立。傳統企業不斷被改造,綠色金融的發展空間將越來越大。綠色金融以調節和引導資金的走向和分布為手段影響著微觀經濟主體的行為。可持續發展必然要求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而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又構成了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偟膩碚f,綠色金融和可持續發展之間是一體的,二者在本質上的要求是一樣的,就是在環境保護的基礎上進行經濟的發展和物質的積累,在確保人類和社會的長期、長遠的生存基礎得到滿足情況下發展。綠色金融和可持續發展相互依賴,共同進步。
三、以綠色金融促進可持續發展的現實意義
綠色金融是金融業和工業、商業發展的現實要求。歐美等國家經常以我國的產品是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生產的理由來抵制我們國家的產品,實行綠色金融政策之后,歐美國家將無話可說,我國產品在國外的市場地位也能得到提升,這對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具有積極的作用。另一方面,金融業在運用信貸政策和投資政策引導企業向降低能源消耗的項目投資,減少對環境造成破壞的同時,無形中降低了企業的生產成本,提高了企業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增強了產品的信譽,為企業的利潤增加創造了便利條件。金融業和工商業不應該只關注短期在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方面的投資,更應該把眼光放長遠,看到企業注重環境治理能帶來的長期利益。金融業在為了國家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環境保護做出貢獻的同時,自身也能獲得長久發展的機會,隨著發放的金融資產規模加大,抵御風險的能力也越來越強。金融業在引導客戶實現綠色資金安排的同時,自身的經濟效益也得到增加,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也就成功鑄成。 經濟和社會不斷在發展,公眾的自我意識也越來越強。在這種大環境之下,人們越來越關注金融業和工商業在獲取經濟利益時是否保護了環境,承擔了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如果金融業和工商業依然只局限在自身利益的增長,而不關注自己經濟利益的增長給社會和民眾帶來什么樣的負擔,那么也會失去公眾的滿意度。通過綠色金融,金融業能夠改善人們生活的條件,提高人們的收入,社會環境大大改善,唯有如此,金融業和工商業的發展才能讓公眾滿意,才能取得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金融業注重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在項目評估和投資中認真分析可能遇到的風險,仔細根據相關財務管理模型和計算公式估算出凈現金流量,對項目資本回收期有大致的把握,認真考核融資者和貸款者的信譽和融資能力,確保金融業的信貸和投資在最低的風險下進行,如此金融業才能獲得持續發展的動力和能力。金融業只有獲得自身的可持續發展,才能在信貸和投資政策中去貫徹綠色金融的理念,綠色金融的發展才具備條件和資本;金融業只有擴大自身規模,增強其在經濟發展中的影響力,才能引導項目和投資在新能源和資源節約技術上投入資金,促進我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四、實行綠色金融、促進金融可持續發展的方法和對策
第一,在金融業應該樹立起綠色金融的觀念,并用之教育員工,在員工的思想中深入可持續發展的觀念,并使之在日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中自覺遵守愛護環境、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在可持續發展的觀念深入人心之后,有關節能減排的投資必然會加多,專業的節能公司也會推出綠色產品和節能產品,環境保護產品市場將會日漸成熟。當前,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任務就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了實現節約資源,成為環境保護大國,我們有必要建立一個綠色銀行,進行綠色信貸,從源頭上保證市場上的項目和產業都是環保的。綠色金融的理念在樹立的過程中還應該注重對消費者的引導,讓消費者的心中建立起綠色的概念,引導消費者去選擇綠色產品、支持綠色投資,杜絕浪費環境和資源生產出的產品,這樣綠色金融和綠色經濟能夠更好地發展下去。
第二,我國應該建立起投資項目的評價指標。我國已經初步研究和掌握了項目破壞生態環境、浪費經濟資源造成的直接損失的計算方法,對于環境保護、污染治理方面的投資帶來的收益也有了理性的認識。金融業可以利用這種計算方法來衡量企業應該承擔的環境保護責任,例如,在發放貸款時,可以引入環保參數到會計計算指標中去。優惠利率和差別利率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對于那些對環境保護做出貢獻、資源利用率較高的企業,金融機構應該給予其優惠利率;對于那些破壞可持續發展目標實現的項目,應該在貸款利率上限制其投資,抑制這些項目的發展。
第三,金融業應該徹底貫徹綠色信貸的政策,商業銀行在貸款上給予的優惠政策是綠色金融得以實施和貫徹的基礎。發展循環經濟和綠色經濟是綠色信貸實施的最終目標,為了讓環境保護落實到實處,就必須停止對環境有危害項目的貸款,并發放貸款給治理環境污染的項目。在對一個項目進行風險評估和效益評估時要把環境因素納入其中,通過稅收優惠、貸款利率優惠、再貼現政策,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要注重長遠利益的實現,可以把資金投入到農田水利、三廢治理上去,創造一個健康、有活力的生態環境。
第四,綠色金融方面應該建立起專業的服務隊伍。商業銀行應該吸納專業的人才進行儲備,建設一支專業素質強的隊伍。在當前階段,商業銀行應該首先在重點階段取得綠色金融建設的突破,選擇一批經驗豐富的業務人員、客戶經理進和投資決策專家組成一個專業的團隊,在綠色金融的項目開發和風險管理方面逐步開展,積累相關的經驗,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在綠色金融方面培養出優秀的專業人才。商業銀行還應該重視人才的培訓,把銀行內部的工作人員培養成為精通綠色金融的專家,讓商業銀行的專業服務隊伍盡快建立起來。
在經濟全球化和跨國公司不斷發展的今天,人們在關注經濟發展的同時對環境保護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環境保護和能源節約是人類面臨的迫切需要,這種迫切需要已經轉移到了金融業和工商業的發展之中去,綠色金融的概念應運而生。綠色金融要求金融業將環保的概念貫穿在其整個日常運營中去,在信貸、投資和保險中都做到以環境保護為原則進行工作的開展,綠色金融和可持續發展之間是相互滲透的,只有做到綠色金融,社會才能獲得可持續發展的基礎,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需求又要求金融業必須做到綠色金融。以綠色金融來促進可持續發展對于經濟的良性發展、社會的健康前進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這對于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產品的影響力,增強金融業的整體實力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綠色金融必須受到整個社會的關注。在金融業,為了實現綠色金融,首先應該貫徹綠色金融的概念,其次應該建立專業化的綠色金融團隊,并在投資項目的篩選上實行綠色金融政策,從源頭上保證投資項目和貸款項目的環保性。今后的經濟發展必定是可持續的發展,今后的金融業前途將是綠色金融,這一點企業和金融機構都要有明確的認識,并采取恰當的措施和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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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金融論文篇2
試談我國的綠色金融政策
摘 要:綠色金融政策是“兩型社會”建設中可資利用的一種市場激勵機制,它包括綠色信貸、綠色證券與綠色保險等制度。我國已初步建立了綠色金融制度的基本框架,但在規則內容上還有完善的空間。本文對我國的綠色金融政策進行研究,希望能夠給相關政策的研究、執行提供一定的建設性意見。
關鍵詞:綠色金融政策;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證券
一、綠色金融政策的基本概念
“綠色金融”,也被稱為“可持續性金融”或“環境融資”,主要指從環保角度重新調整金融業的經營理念、管理政策和業務流程,從而實現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體而言,綠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門將環境保護這一基本政策通過金融業務的運作來體現可持續發展戰略,從而促進環境資源保護和經濟協調發展,并以此來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種金融戰略。
綠色金融政策的基本內涵是遵循市場經濟規律的要求,以建設生態文明為導向,以信貸、保險、證券、稅收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為手段,以促進節能減排和經濟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為目的的宏觀調控政策。
二、我國綠色金融政策的體系構成
從我國的發展實踐來看,作為環境經濟政策的綠色金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一)綠色信貸政策
金融機構依據國家環境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對從事循環經濟生產綠色制造和生態農業的企業或機構提供貸款扶持,并實施優惠性的低利率;而對污染生產和污染企業的新建項目投資貸款和流動資金進行貸款額度限制,并實施懲罰性高利率的政策手段。綠色信貸政策是指致力于引導和促進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向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方向發展的信貸政策。我國綠色信貸政策的出臺,始于2007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關于改進和加強節能環保領域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及環??偩帧⑷嗣胥y行和銀監會聯合發布的《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標志著綠色信貸政策全面進入到我國環境保護與污染減排的主戰場。
(二)綠色保險政策
綠色保險即“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以環境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所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一種責任保險。2008年環保總局和保監會聯合發布了《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標志著我國開始建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根據該《意見》要求,將對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使用危險化學品企業、易發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業和危險廢物處置企業,特別是近年來發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業和行業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試點工作。
(三)綠色證券政策
綠色證券政策是指以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制度和環境信息披露制度為核心,通過調控社會募集資金投向,遏制高能耗和高污染行業過度擴張,防范資本風險,并促進上市公司持續改進環境表現。2008年環保總局發布的《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環保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標志著我國開始建立綠色證券政策。該意見要求對從事火電、鋼鐵、水泥、電解鋁行業以及跨省經營的“雙高”行業(13類重污染行業)的公司申請首發上市或再融資的,必須根據環??偩值囊幎ㄟM行環保核查。環保核查意見也作為證監會受理重污染行業IP0申請的必備條件之一。
三、我國綠色金融制度的規則分析
(一)綠色信貸制度
1.建立環保與金融機構的信息溝通機制。環保部門應逐步把環保認證、環保獎勵等企業環保信息提供給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再把這些信息納入企業信息數據庫。在金融機構方面,應盡力完善企業征信系統和企業信息數據庫,為信貸審查提供良好的信息條件,而銀行在辦理管理信貸業務時,應審查企業信息數據庫中的企業環保信息,并把企業環保核查信息作為信貸的重要依據。
2.制定涉及基本環境風險的“綠色信貸指南”。環保部門和銀行機構在借鑒國外“綠色信貸指南”經驗的基礎上,應建立和完善我國有關基本環境風險的金融信貸指南和細則,必須結合國情完善綠色信貸風險審核的規則和標準,為國內的企業和金融機構提供參考。
(二)綠色證券制度
1.企業上市融資的環保準人與核查標準。證券監管部門在企業股票上市發行審核時,應將環保核查作為一項重要的準入指標進行考察,但是,目前只有重污染行業的IPO申請環節才需要環保核查意見,而沒有涵蓋所有行業的上市申請;另外,對于已經上市企業的再融資行為,也沒有環保核查的要求。因此,證券監管部門與環保部門應制定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審查規則。
2.上市公司的環保核查制度。目前,關于核查信息公開的問題,僅規定了對環??偩诌M行核查的結論予以公示,對于由省級環保部門負責核查的信息是否也應當進行公示未作規定。另外,目前的環保核查是由環境保護部門進行,核查公信力不足。應當允許社會公眾對公開的環保核查結果進行舉報和監督,公眾參與和輿論監督是確保環保核查真實性的重要基礎。
3.上市公司的環境信息披露制度。目前,我國信息披露制度尚未包含有環境信息的強制披露要求。證券監管部門應修改有關法律法規,以保障環境信息披露制度的實效性。
4.上市公司的環境績效評估制度??茖W地確立上市公司的環境績效評估指標體系,是環境信息披露制度成敗的關鍵。在這方面可以借鑒國外成熟的經驗,如ISO的環境績效評估標準。
(三)綠色保險制度
1.環境責任保險費率的設置。在保險公司對污染程度不同的企業收取統一保險費率的保費時,造成清潔生產企業與污染企業要同等保險,因此,需要對它們實行差別保險費率,從而在制度上刺激和引導企業采用環保技術和清潔生產。
2.環境責任保險模式的確定?;诮洕l展水平較低和企業風險防范意識較差等原因,我國應采取強制性責任保險模式。
四、結語
綠色金融政策,在我國作為一種新的環境經濟政策來推行,還缺乏較為行之有效的操作措施。但是對于一項新政策而言,若沒有上升為法律,雖然具有較強的靈活性,但可能缺乏穩定性和權威性,從而很難在實踐中取得比較理想的制度績效,因此,應把綠色金融政策轉化為法律。通過制定“綠色金融促進條例”來實施綠色金融法律制度,就是一種較為妥當的法律化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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