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份上調2023年最低工資標準
關于各省份上調2023年最低工資標準
所謂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下面給大家分享各省份上調2023年最低工資標準,歡迎閱讀!
各省份上調2023年最低工資標準
據統計,今年以來,已經有上海、北京、浙江、江蘇、天津、陜西等多個省區市啟動上漲最低工資標準。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達到2590元,穩居全國第一位。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低收入者勞動者是直接受益者....那具體都調整了多少呢?和華律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江蘇省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從2021年8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月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2280元,二類地區2070元,三類地區184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22元,二類地區20元,三類地區18元。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上述不包括內容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規定的,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投訴,或者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一類地區包括了:南京市區,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常州市區,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倉市,南通市區、啟東市、海門市,揚州市區,鎮江市區、丹陽市、揚中市、句容市,泰州市區。
二類地區包括了:徐州市區(不含銅山區),常州金壇區、溧陽市,南通海安市、如東縣、如皋市,連云港市區(不含贛榆區),淮安市區(不含淮安區、淮陰區),鹽城市區、東臺市,揚州儀征市、高郵市、寶應縣,泰州靖江市、興化市、泰興市。
三類地區包括了:徐州銅山區、新沂市、豐縣、沛縣、 邳州市、睢寧縣,連云港贛榆區、灌南縣、灌云縣、東海縣,淮安的淮安區、淮陰區、洪澤區、漣水縣、盱眙縣、金湖縣,鹽城建湖縣、射陽縣、阜寧縣、濱海縣、響水縣,宿遷市區、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
浙江省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省政府決定:
從2021年8月1日起,將我省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22元、20元、18元三檔。
請各設區市根據所轄縣(市、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選擇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予以公布,并報省人力社保廳備案。
本通知發布后,《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17〕43號)同時廢止。
陜西省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陜西從2021年5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此次調整增加150元,一、二、三類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800元、1700元、1600元分別調整為1950元、1850元、1750元;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方面,一、二、三類區由18元、17元、16元分別調整為19元、18元、17元。
北京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為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從8月1日起,本市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
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200元調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
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5.3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59元/小時。
上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上海人社部門表示,上海將從7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480元調整到2590元,增加11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22元調整到23元。
黑龍江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黑龍江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檔,第一檔為1860元,第二檔為1610元,第三檔為1450元。
調整后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分為三檔,第一檔為18元,第二檔為14元,第三檔為13元。
江西省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江西省將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區域由1680元/月調整為1850元/月,二類區域由1580元/月調整為1730元/月,三類區域由1470元/月調整為1610元/月。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區域由16.8元/小時調整為18.5元/小時,二類區域由15.8元/小時調整為17.3元/小時,三類區域由14.7元/小時調整為16.1元/小時。
天津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市人社局關于調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委辦局人力資源部門,有關單位:
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障勞動者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根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天津市最低工資保障規定的通知》(津政發〔2003〕107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決定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由2050元調整為218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20.8元調整為22.6元。
三、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執行。
寧夏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最低工資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4年第21號令)等規定,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對全區最低工資標準作如下調整。
一、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區:銀川市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惠農區由每人每月1660元提高到1950元;
二類區:銀川市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石嘴山市平羅縣,吳忠市利通區、青銅峽市,中衛市沙坡頭區、中寧縣由每人每月1560元提高到1840元;
三類區:吳忠市紅寺堡區、同心縣、鹽池縣,固原市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中衛市海原縣由每人每月1480元提高到1750元。
二、提高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一類區由15.5元提高為18元;
二類區由14.5元提高為17元;
三類區由13.5元提高為16元。
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社保
需要結合各省關于最低工資的規定了解,各省規定不同。
關于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社保的問題。
勞動部發布的《企業最低工資規定》第3條規定: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所在的企業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企業最低工資規定》第12條規定: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于本條規定。
而《最低工資規定》第六條明確指出,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據此,最低工資標準里考慮了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這一因素的。
因此,最低工資標準是包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在依法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后,勞動者實際領取的工資可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當然,個別省、市、自治區為了加強對勞動者的保護,在地方規定中明確: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所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如上海市就有明確規定。因此,最低工資中是否包含個人承擔社保費的問題時,還要結合地方法規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