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障制度政策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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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制度通常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建立基金制度,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醫療保障制度政策,僅供參考,喜歡可以收藏分享一下喲!
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主要政策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共同構成我國基本醫療保障體系,主要政策:
(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1998年國務院發布《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在全國范圍全面進行職工醫療保障制度改革。
1.覆蓋范圍。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隨著原勞動保障部對于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參保政策的明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際上覆蓋了城鎮全體從業人員。截至2009年底,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為2.2億人。
2.籌資標準。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率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在職職工繳費率為本人工資的2%,退休人員個人不繳費。具體繳費比例由各統籌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用人單位繳費率全國平均水平為7.37%,個人繳費率全國平均為2%。
3.統籌層次。原則上以地級以上行政區為統籌單位,也可以縣(市)為統籌單位,京津滬原則上在全市范圍內實行統籌。全國多數地區為縣級統籌,正在進行提高統籌層次的工作。
4.待遇支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個人賬戶主要支付門診費用、住院費用中個人自付部分以及在定點藥店購藥費用。統籌基金用于支付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和部分門診大病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實際在5%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封頂線)為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倍左右。2009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約72%,實際住院費用支付比例約67%。
(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為解決城鎮非從業居民的醫療保障問題,2007年7月,國務院印發《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這項制度已在全國全面推開。主要政策:
1.覆蓋范圍。城鎮中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學生(包括大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都可自愿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截至2009年底,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數1.8億人。
2.籌資標準。由各地按照低水平起步的原則,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水平、居民家庭和財政負擔的能力合理確定。2009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人均籌資標準為130元。
3.政府補助。為了引導和幫助廣大城鎮居民繳費參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了政府補助的政策。2009年政府對參保居民的補助標準為不低于每人每年80元。
4.待遇支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建立個人賬戶,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醫療費用和部分門診大病費用。2009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支付比例約55%。此外,為解決參保居民常見病、多發病的門診醫療費用負擔問題,部分地區開展了門診統籌,將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納入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農合是以政府資助為主、針對農村居民的一項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1.覆蓋范圍。所有農村居民都可以家庭為單位自愿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截至2009年底,參合人數8.33億人。
2.籌資和政府補助。政府對所有參合農民給予適當補助,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除市區以外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每年每人補助40元,地方財政的資助額不低于40元,個人繳費20元。中央財政對東部省份也按中西部地區一定比例給予補助。
3.待遇標準。新農合一般采取以縣(市)為單位進行統籌,主要補助參合農民的住院醫療費用。各縣(市)確定支付范圍、支付標準和額度。2009年,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約55%。
(四)城鄉醫療救助。城鄉醫療救助體系是我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兜底層次,包括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由政府財政提供資金,主要是為無力進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以及進入后個人無力承擔自付費用的城鄉貧困人口提供幫助,使他們能夠與其他社會成員一樣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社會醫療救助的對象是因病致貧的低收入者和貧困者,資金主要由財政支持,也可以吸納社會捐助等其他來源的資金。2009年,全年共累計資助5650萬人參保參合,住院救助520萬人次,門診救助1083萬人次。
(五)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管理主要政策。醫療保險的保障功能需要通過購買醫療服務來實現。由于醫療服務存在高度專業性、資源相對壟斷性等特點,醫患之間信息不對稱,不能實現完全充分的市場競爭。因此,醫療保險機構必須承擔控制醫療費用的責任,對醫療機構的服務行為進行有效管理和引導,主要管理手段是三個目錄、兩個定點、一個結算辦法,簡稱“三二一”。
1.服務項目管理。通過制定相關標準和辦法,確定基本醫療保險可以支付的醫療服務項目范圍。主要包括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簡稱“3個目錄”。參保人員在“3個目錄”規定范圍內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2.就醫管理。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管理。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同定點機構簽訂協議,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參保人員可以選擇若干包括社區、基層醫療機構在內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也可以持處方在若干定點藥店購藥。全國定點醫療機構8.36萬家,其中基層醫療機構占76%,定點零售藥店9.63萬家。多數統籌地區實現了住院醫療費用由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個人只負擔自付醫療費用,但異地就醫墊付問題還比較普遍。
3.結算管理。醫療費用結算方式是指醫療保險費用撥付的方式和流向,不同的支付方式與標準產生不同的激勵機制。各地實行按服務項目付費、按服務單元付費、按人頭付費、總額預付制、按病種付費等多種結算方式。從醫療保險結算的發展趨勢看,由單一的結算方式向復合式結算方式轉變,如門診和住院通常采取不同的結算方式;由以按服務項目付費為代表的后付制向預付制轉變,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選擇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等,有助于調動醫療機構和醫生主動控制醫療費用的積極性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哪些人群?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范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即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常用的醫保知識
1、我國醫保的三重保障分別是:
基本醫療保險、大病補充保險、城鄉醫療救助
2、醫保中的“兩定點”是什么?
定點醫院和定點藥店
3、醫保中的“三目錄”是什么?
藥品目錄、診療目錄、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目錄
4、現行的基本醫療保險有哪幾類?
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
5、醫保中的“兩條線”是什么?
起付線和封頂線
6、參加職工醫保后,還需要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嗎?
不需要
7、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主要有哪些方面的不同?
參保人群、繳費金額、報銷比例、繳費方式、封頂線、起付線等等
8、在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基礎上,哪些人還可以享受醫療救助?
特困人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9、哪些人可以享受醫保異地就醫持卡直接結算待遇?
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異地轉診人員
10、將自己的醫保卡借給家人使用,是否屬于違規行為?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