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材料買賣合同模板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以下是小編精心收集整理的關于材料買賣合同模板,下面小編就和大家分享,來欣賞一下吧。
關于材料買賣合同模板篇1
出賣方(甲方):________
買受方(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棉花物資的買賣事宜,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
1、標的物的數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20噸棉花。
注:雙方特別約定,實際交貨數量以乙方工作人員簽字并蓋章的單據為準,只有乙方工作人員簽字而未加蓋乙方印章的單據不能作為結算依據。
2、質量要求
標準的物質量執行一般標準,并且不得低于國家及廠址所在地地方政府關于標的物的相關強制性規定
3、標的物所有權轉移
標的物所有權自甲方將標的物交付乙方時起轉移,乙方接收前損毀滅失的風險均由甲方承擔。
4、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于20__年5月31日前將標的物送至漯河市源匯區貝貝貿易公司。運輸途中發生丟失、損壞等責任由甲方承擔。
4.1甲方應在貨到工地現場前10天通知乙方,到達現場后由雙方共同對貨物進行初步驗收,如甲方交付的貨物、及資料與合同約定不符,甲方應負責補足或更換,對于初步驗收時未能發現的潛在質量問題,甲方仍應承擔質量責任。
4.2乙方在標的物使用過程中,對質量問題有權隨時提出異議,因產品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5.1甲方應采取公路運輸方式運輸至乙方工地指定地點;
5.2裝卸、運輸及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5.2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廠家標準服務,免費提供電話技術支持和咨詢;
6、結算方式、時間;
6.1貨到驗收合格后10日內付合同價款。
7、解除條件
7.1雙方協商一致。
7.2一方嚴重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8、違約責任
8.1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甲方需承擔合同總價款10%作為違約金,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8.2甲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和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則按質論價,雙方另行制定協議;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應負責包換,并承擔調換或退貨的費用,乙方不予退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8.3甲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以及因此遭受的損失;
8.4甲方須服從乙方現場安全、環保、衛生要求,因不滿足現場要求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8.5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所有權、擔保物權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納的罰款、賠償金、訴訟費用、律師費等。
8.6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承擔銀行同期利息。
9、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火山爆發、山體滑坡、雪崩、臺風、海浪、洪水、泥石流、海嘯、地震、工程停建、緩建等)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雙方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10、爭議的解決方法
10.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甲方指定具有法定鑒定資質的單位進行質量鑒定,雙方無條件服從該鑒定的結論。
10.2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11、其他約定事項
10.1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沒有另一方當事人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將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0.2對合同條款的任何補充、增添和修改應以書面方式進行,由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補充協議的內容如果與本合同內容不同,以補充協議為準。
10.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
關于材料買賣合同模板篇2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數量、價格、質量標準
1、名稱:
2、數量:
3、價格:
4、質量標準:
二、交貨
1、訂貨日期:交貨日期:
2、交貨方式:乙方負責尋找物流公司運輸到甲方指定的施工場地,并將材料卸至甲方指定位置。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樣品驗貨,與樣品不符時甲方拒收。
3、交貨地點:
三、付款方式
工程款采用支付。
四、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或付款的,每天按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五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應向乙方支付貨物總價10%的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拒送貨或延期送貨應向甲方支付貨物總價10%的違約金。
4、經經開區質檢站(或合肥市權威部門)檢測后達不到質量標準,處乙方總價款15%的違約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簽約地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材料買賣合同模板篇3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貨物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及單價
二產品質量
供方應保證必須符合或優于國家規定的`“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的環境保護標準以及國家和行業規定的其他質量要求,技術指標與出廠標準,做到外觀整潔,標識清楚。
三、保修方式
以上產品在質保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供方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所產生的費用由供方自行承擔.包修期滿后需方享有終身成本價維修服務。
四、交貨時間與地點
供方負責將貨物運送至約定地點,承擔相應運輸、保管、裝卸的費用。需方在交貨地點對數量、外觀檢查后驗收,對產品質量不符合或規格不符的,有違合同原則的產品有權拒收,并由供方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經濟費用和一切損失。
五、付款方式
先款后貨。
六、服務承諾: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時,供方應在24小時內負責包修、包退、包換并承擔因此給需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供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部分,需方如需要,應照數補齊,需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自行承擔,如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交貨,則供方應該給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20%的違約金,需方另行采購。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材料買賣合同模板篇4
使用說明
1.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食品、保健食品行業原輔材料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參照使用。
2.本合同主要為確保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有關條款的實施而制定。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示范文本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分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4.為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訂立具體條款,需要約定的必須表述清楚,力求具體、嚴密。
5.如果是非法定代表人簽字,需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
合同編號:
供方: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傳真:
需方: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傳真:
供需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原輔材料的采購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名稱、商標或品牌、規格、計量單位、單價及數量、金額(含稅價)、交貨(時間)和地點 產品 商標 計量 單價 金額 交貨 交貨 規格 數量 名稱或品牌 單位(元)
(含稅價) 時間 地點
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
1.產品質量標準,按下列第項履行:
1.1 按國家標準履行。
1.2 按行業標準履行。
1.3 按供需雙方約定的質量要求履行,但衛生要求不能低于國家相關標準(可另寫附件)。
2.保質期限:
供方所提供的產品,保質期限不少于個月(自產品出廠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產品包裝
1.包裝要求:
在外包裝上應注明產品名稱、規格、配料、產品批準號、生產廠名、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凈含量、貯藏要求等。
2.包裝物由方提供,費用由方承擔。
3.包裝物處理按下列第項執行。
3.1 包裝物不回收。
3.2 包裝物由供方回收。
第四條 交提貨方式 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項履行。
1.供方送貨:產品運輸由供方負責辦理,供方送至 ,運費由供方承擔。
2.供方代辦運輸:供方根據雙方約定的協議代辦運輸,運費由需方承擔(代辦運輸協議另訂附件)。
3.需方自提:需方前往供方指定地點自行提貨、自行運輸。
第五條 驗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產品都須附隨根據雙方確認的質量標準進行檢驗的檢驗合格報告,但若有下列情況之一,必須附隨計量認證合格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
1.1 供方首次向需方所銷售的產品(不包括同品牌不同規格的產品);
1.2 供方停產一個生產周期又恢復生產的產品(一個生產周期為月);
1.3 供方所供產品,在生產制造時工藝及原輔材料(有較大)改變的;
1.4 其他 。
2.產品到達目的地后,需方應指定專人按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應包括主要衛生指標、內外包裝、保質期、標識感官等)及時進行抽樣檢驗,完成驗收程序。如有質量問題,需方應在收貨后天內書面通知供方,共同協商處理辦法。如對產品質量認定發生異議,由(以)方所在地供需雙方共同認可的經計量認證的機構檢驗報告為準。
3.需方根據合同規定或要貨通知單及供方送貨單做好收貨工作,并及時通知質量驗收員驗收產品。
第六條 付款方式
需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貨款支付給供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年月日支付全部貨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2.分期付款方式:
2.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貨款全部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2.2 年月日前支付貨款全部的%, 計人民幣元,大寫。
2.3 年月日前支付貨款全部的%, 計人民幣元,大寫。
3.預付款條款:。(如無此項請劃去。)
4.其他約定的付款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需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供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2.需方若未按第六條第2 款在規定時間內付款,須承擔下列第 項違約責任。
2.1 向供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2.2 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違約金。
3.供方應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需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4.需方違約拒收產品或在驗收期間保管不妥造成產品損失的,需方應當承擔由此所造成的相應的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后日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供需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選定下面 種方式解決:
a、申請仲裁。
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a、上海仲裁委員會。
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
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a、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
b、供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交貨地人民法院。
e、人民法院。
第十條 其他
1.供方應向需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復印件,并承諾保證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選定的打√,不選的打×。)
1.1 營業執照
1.2 稅務登記證
1.3 衛生許可證(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須符合gmp 要求)
1.4 印刷許可證
1.5 檢疫證明
1.6 產地證明
1.7 每批產品的檢驗合格報告
1.8 有關產品質量認證證書
1.8.1 綠色食品認證書
1.8.2 有機食品認證書
1.8.3 產品質量標準文本
1.8.4 保健食品批準證書
1.8.5 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認證書(haccp)
1.8.6 質量安全認證書(qs)
1.8.7 供需雙方約定的其他
2.需方應向供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復印件,并承諾保證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選定的打√,不選的打×。)
2.1 營業執照
2.2 稅務登記證
2.3 組織機構代碼證
2.4 其他
3.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履行期內,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5.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購貨單位(需方):
(公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合同簽訂地:
供貨單位(供方):
(公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關于材料買賣合同模板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原則,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 、甲、乙雙方應在協議簽署同時交換如下資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等有關法律文件。
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含企業標準檢驗報告),代理廠家提供代理授權書等有關法律文件。
3、雙方提供如上資料復印件都作為本協議附屬件。
二 、合作產品:
1、乙方為產品(生產商、經銷商),并提供相應證件和文件資料。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供應繼續開發或引進后續產品,以保障雙方長遠合作伙伴關系。
三 、供貨價格:
1、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在北京地區銷售乙方之產品時,乙方按該產品市場最低銷售價(基礎價)折與甲方供貨結算。乙方提供所有供貨價格表及甲方銷售價格表為本合同附件。根據法律有關規定,如果乙方在同一時間市場最低銷售價(基礎價)調低,則與甲方結算價相應發生調整;如果乙方在同一時間市場最低銷售價(基礎價)調高,則與甲方結算價在下一個批次中調整。
2、甲方從乙方買斷部分產品價格另議。
3、甲、乙雙方商定,在協議有效期內,由于廠家或市場需求需要調整價格時,乙方保證在價格調整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意,并將最新價格表提供甲方,甲方簽字后生效。
4、甲、乙雙方商定,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組織促銷優惠活動,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甲方,并且在乙方優惠促銷活動基礎上,給與甲方供貨價格與本條第一項相似比例折讓。
四 、訂貨確定:
1、甲方銷售乙方產品后,將訂單傳真或通知乙方。
2、乙方接到通知后,當日與甲方聯系,確認訂貨情況及供貨時間,并按要求將產品送達指定地點。
3、乙方接到通知后,如選定產品型號有誤,乙方應在2小時內回復甲方,以便甲方通知客戶及時調換,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4、對于乙方已停產產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停止銷售,若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甲方已銷售該產品,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產品訂貨金額雙倍費用作為補償。
5、若遇乙方某些型號產品北京市場缺貨或已停止生產,乙方應盡量與其它代理商或銷售商協調,24小時內為甲方配齊相應產品。若不能配齊,乙方承擔訂貨金額200%處罰。
五 、供貨時間及方式:
1、甲乙雙方按照統一訂單格式依據協商價格開具統一供貨訂單,并在指定供貨期限內,將訂貨產品送至指定供貨地點(限北京地區)。
2、測量安裝類:乙方在甲方通知時間進行測量,測量完成后2日內將測量結果及相應方案傳真至甲方處,并在約定時間內進行安裝(詳見工作流程圖)。
非測量類:乙方在甲方規定時間內任一工作時間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3、乙方未按期交貨,每延遲一天按合同貨款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15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除全額返還甲方貨款外,還需每日按合同貨款5‰承擔違約金;同時,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所有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六 、貨款結算方式:
1、乙方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經甲方客戶驗收無誤后,甲方客戶在乙方提供銷售單上簽字確認完成驗收工作,此訂單視為雙方交易有效憑證。
2、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甲方或乙方貨到客戶工地驗收無誤后,作為結算依據,按15天(半個月)作為一個周期進行結算。每月3日、18日前雙方進行上個周期結算對賬,乙方憑送貨單及驗收單到甲方辦公地點進行核對,每月10日、25日結清上月賬目。
3、所有結算數量以實際發生為準,乙方只對甲方進行結算,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進行結算。
4、如甲方需要正式發票,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價格及金額開具發票。如乙方不開具發票,需向甲方支付由甲方開具發票所產生相關費用。開票金額不大于甲方從乙方處購物累計金額。
5、結算單據:
甲方給乙方傳真訂貨單、貨到甲方或客戶處驗收單、變更單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單據。
七 、退貨規定:
1、甲方銷售乙方產品后,在無損壞情況下,可以退換貨。如有退換,經乙方檢驗合格后可辦理退貨手續,貨款自結算款中直接扣除。
八 、驗收及質量標準:
1、乙方提供產品由甲方最終客戶進行驗收,客戶驗收合格視為合格;
2、若外包裝完好而產品發生破損,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3、由乙方提供所有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及國家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有害物質限量標準。乙方企業標準高于國家標準,應以乙方企業標準為檢驗產品質量標準。
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積極了解乙方產品相關知識,積極向客戶推薦乙方產品。
2、甲方應保守合作事宜商業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甲方應積極維護乙方及產品聲譽,不得出現故意傷害乙方聲譽言論或行為。
十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須確保供貨產品質量符合其所承諾質量標準,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及由質量引起相關問題,乙方負全責,并負責所提供產品一切售后服務,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所有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2、乙方須確保按約定日期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3、乙方與客戶間任何變更(僅限測量安裝類產品)需于8個小時工作日內及時反饋給甲方,同時對于甲方客戶沒有及時確定型號、款式、顏色等而可能影響到工期任何情況,乙方都需在8個小時工作日內及時反饋給甲方,否則由此引起所有直接、間接經濟損失由乙方完全承擔。
4、乙方同意因乙方服務不到位或因乙方服務行為不妥而造成甲方客戶投訴、延期、或其它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應積極規范市場銷售秩序,在乙方促銷期期間,甲方應在促銷價格基礎上享受合同中規定優惠比例。(雙方協商了另議)
6、乙方須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產品資料、價格、及產品檢驗報告或相關文件資料。
7、乙方應就其產品特性及相關內容對甲方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8、乙方應積極支持甲方開展業務推廣工作,必要時可派專人協助甲方作好業務推廣工作。
9、乙方應保守合作事宜商業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0、乙方不得出現故意傷害甲方聲譽言論或行為。
11、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推薦客戶所購買產品實行一切售后服務。
12、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客戶投訴和維修電話,不得遲于24小時到達現場,并于24小時內向甲方反饋情況。
十一、解除條款:
1、在協議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協議。
2、因不可抗力如戰爭、嚴重自然災害、國家政策或法規等因素使本協議不能執行時,本協議自動解除。
3、協議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守約方均有權決定是否解除協議。
十二、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本協議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則視為違約;因違約而給對方和第三方造成直接、間接任何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賠償。
十三、其他:
1、乙方不得與甲方員工進行非甲乙雙方合同范圍內私下交易,一經發現,甲方將終止和乙方合作,并扣除所有未結算金額。
2、乙方承諾提供給甲方結算價格為乙方提供給北京地區其它客戶最低價或同等最低價,乙方若違反此條款應給予甲方差額部分十倍補償。甲方并且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承諾提供給甲方銷售價格為市場最低銷售價,若甲方客戶在市場中購買到同樣產品最低銷售價比乙方供應給安圖瑞公司低,乙方應給予甲方差額部分兩倍補償,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單品。甲方憑在乙方處購得產品發票或收據,直接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4、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產品相關資料。
5、乙方現場測量收款,需在測量后7日內將測量結果、設計方案及報價傳真至甲方。
10、乙方所有送貨及服務需以乙方相關部門規定相關單據為準,其他任何人員傳真或電話均無效,不作為結算依據。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補充部分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對協議履行中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六、本協議有效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十八、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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