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技術開發合同精選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委托技術開發合同精選5篇,希望大家喜歡!
委托技術開發合同1
合同編號:
委托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受托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地址:
賬號: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研究開發項目,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受托方接受委托并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項目名稱
第二條技術內容、范圍和要求
1.技術內容:
(1)新技術:;
(2)新產品:;
(3)新工藝:;
(4)新材料:。
2.技術范圍:。
3.技術要求:。
第三條研究開發計劃
1.本合同約定分以下三個階段完成項目開發:
第一階段:從年月日到年月日止,所要解決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
第二階段:從年月日到年月日止,所要解決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
第三階段:從年月日到年月日止,所要解決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
第四條研究開發經費的數額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1.研究開發經費總額為:元(大寫:元人民幣)
2.項目開發經費由提供,或者雙方按比列分擔提供。
3.支付方式為:
(1)一次總付:元,時間:
(2)分期支付:元,時間:
(3)按利潤%提成,期限:
(4)按銷售額%提成,期限:
4.結算方式: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干和經費實報實銷,合同約定采用下列第種方式結算:
(1)合同經費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經費出現剩余時,結余經費歸受托方所有,經費不足,不足由受托方自行解決。并且受托方的報酬應包含在結余的研
究開發經費中,委托方不另行支付報酬。雙方未約定結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處理。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委托方應補充支付,經費剩余時,受托方應如數返還。
第五條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歸屬
1.屬于委托方的設備、器材、資料:
2.屬于受托方的社別、器材、資料:
3.同屬于雙方的設備、器材、資料:
第六條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階段:從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二階段:從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三階段:從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2.履行地點:
本合同約定在履行。
未約定履行地點或約定不明確的,推定在受托方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
第七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1.委托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涉密人員范圍:;
(3)保密期限:;
(4)泄密責任:。
2.受托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涉密人員范圍:;
(3)保密期限:;
(4)泄密責任:。
3.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年。
4.保密條款不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當事人雙方未就保密條款進行約定的,按《合同法》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亦應履行法定的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5.無論合同是否被撤銷、變更、解除或終止,無論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
第八條風險責任的承擔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并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受托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3)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日內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認定風險責任標準為:
(1)課題在現有技術水平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受托方在研究開發工作中是否充分地發揮了主觀能動性;
(3)其同行業專家的鑒定結論認為研究開發工作的失敗屬于合理失敗;
3.風險責任應由方或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承擔方式為:;
4.在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由雙方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責任由雙方合理分擔。
第九條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
1.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了部分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可對技術成果(包括專利技術和
非專利技術,下同)享有免費普通實施權;受托方自己保留使用權和向第三方轉讓的權利。
2.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可對技術成果享有優先實施權;受托方在約定的期限或范圍內,自己可保留使用權,但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該成果。
3.委托方除了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外,還支付了約定的“獨占費用”的,則可在合同規定范圍內對研究開發成果享有安全的使用權和轉讓權(獨占權);受托方自己不得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該技術成果。
4.委托方如果有意獲得該技術成果完整的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也可以根據協商一致、平等有償原則與受托方另外訂立專利申請權或專利轉讓合同。
5.對開發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歸屬,如果未作約定,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受托方,委托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受托方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托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十條驗收的標準與方式
1.驗收時,雙方都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要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數據,并要求另一方給予必要的技術指導和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實施的條件。但合同終止后仍需上述服務的,應另行訂立技術咨詢或技術服務合同。
2.驗收標準:技術指標:;技術參數:。
3.驗收方式:驗收可采用技術鑒定會、專家技術評估的方式進行。驗收方出具的驗收證明及文件,作為合同驗收通過的依據。
第十一條委托方應向受托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1.技術資料清單:;
2.提供時間和方式:;
3.其他協作事項:。
4.本合同履行完畢后,上述技術資料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委托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為。其中:。
2.研究開發經費由委托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受托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3.雙方確定,委托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受托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受托方有權以的方式查閱委托方有關的會計賬目。
第十三條委托方權利義務
(一)委托方義務
1.委托開發合同的委托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2.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完成協作事項;
3.接受研究開發成果。
(二)委托方權利
1.委托開發合同委托方在不妨礙受托方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有權對受托方履行合同和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進行必要的監督檢查,包括查閱帳冊和訪問現場。
2.研究開發成果驗收時,委托方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需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數據,要求另一方進行必要的技術指導,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
3.若受托方不能按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委托方有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并采取不救措施的權利。如果受托方逾期兩個月仍然補實施研究開發計劃,委托方有權解除合同。
4.如果受托方將委托方支付的研究開發經費用于履行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時,委托方有權制止并要求其退還相應的經費用于研究開發工作.如果受托方逾期兩個月仍補退還經費用于研究開發工作時,委托方有權解除合同。
5.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合同履行沒有意義的,委托方有權解除合同。
6.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利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委托方和受托方都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
第十四條受托方權利義務
(一)受托方的義務
1.按照約定制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
2.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
3.按期完成研究開發工作,交付研究開發成果,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二)受托方的權利
1.有接受委托方支付的研究開發經費和享受科研補貼的權利。
2.有要求委托方補充必要的背景資料和數據(單不得超過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范圍)的權利。
3.委托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研究開發經費或報酬的,受托方有權解除合同。
4.委托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寫作事項時,受托方有權解除合同。
5.委托方逾期六個月不接受研究開發成果時,受托方有處分研究開發成果和請求委托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6.委托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受托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7.作為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屢行沒有意義的,受托方也有權解除合同。
8.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或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方法,沒有合同約定或合同約定不明確,受托方與委托受托方都有權使用或轉讓。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委托方
1.委托方遲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厭惡的,受托方不成但責任。
2.委托方未按照約定提供資料、原始數據或完成寫作事項,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原始數據或晚場寫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委托方應當承擔責任。委托方未提供約定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提供的,受托方有權解除合同,委托方還應當承擔因此給受托方所造成的損失。
3.委托方不按照約定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受托方有權處分研究開發成果,將其轉讓或者變賣給第三人,所獲得的受益在扣除約定的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后,返還委托方;所得受益不足以抵償有關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受托方有權請求委托方賠償損失。
(二)受托方
1.受托方未按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委托方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并采取補救措施;受托方未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的,委托方有權解除合同,受托方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賠償由此給委托方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損失賠償的計算辦法,如果無約定的,一般不能超過對方訂立合同時所能預見的錯誤。
2.受托方提供的技術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的,受托方除應返還委托方研究開發經費外,還應當承擔委托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3.受托方因違約承擔的賠償損失,應當包括合同履行后委托方可以獲得利益,單不超過受托方那訂立合同時所能預見或者應預見到因違反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合同變更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日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的,視為同意。
(1);
(2);
(3)。
第十七條合同轉讓
1.受托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2.未經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受托方可以不經委托方同意,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
(1);
(2);
(3)。
3.受托方可以轉讓研究開發工作的具體內容包括:。
第十八條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一方應在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九條受托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委托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委托方實施的技術侵權的,受托方應當。
第二十條雙方確定,受托方應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后,根據委托方的請求,為委托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
2.地點和方式:;
3.費用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條項目聯系人
1.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托方指定為委托方項目聯系人,受托方指定為受托方項目聯系人。
2.項目聯系人承擔以下責任:。
3.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
方。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解除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二十三條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的內容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和具有產業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這里所稱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在訂立技術開發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如果是就技術上沒有創新,而只是對現有的產品外形、工藝變更、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訂立的合同,則不在技術開發合同之列。
2.“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發現、技術發明創造和其他技術成果歸誰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問題。
3.“技術開發合同標的”,是指新的技術成果,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及其系統。
(1)“新技術”,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初次實現的技術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礎上經過改進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進步的技術。
(2)“新產品”,是指在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幾方面與舊產品相比有顯著改進的產品。
(3)“新工藝”,是指在生產實踐中根據產品設計要求,能使產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縮短生產過程、改善勞動條件,提高經濟效益的制造工藝。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種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進。所謂系統,是指含有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等相組合的系統工程,如自動化生產系統工程、衛星系統工程等。
4.“驗收”,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后,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標的約定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活動。
5.“經費的結算方式”,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干和經費實報實銷。
第二十五條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方式確認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2.可行性論證報告
3.技術評價報告
4.技術標準和規范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
6.其他
第二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點:
年月日
受托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點:
年月
委托技術開發合同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就 項目的技術開發,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內容和技術要求
1.合同內容:
包括:
①、 ②、 ③、 ④、(結合具體項目自行添加)
2.技術要求:
乙方應該采用目前流行和先進的技術設計開發整個 項目,各項功能的實現程度和性能指標應該達到現階段的先進水平,并具有安全性、規范性、靈活性及可擴展性。
二、 甲乙雙方的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負責提出具體要求,并負責設計方案的內容確認;協助乙方準備系統安裝調試、運行所需的環境。
2.乙方責任
①.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成立該項目的技術隊伍,確定 為項目負責人,承擔甲方項目開發與運作。
②.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確定的設計方案完成項目工作。
③.在方案實施過程中,對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見,乙方應無條件對有關內容及時進行修改,直至滿足甲方的全部需求。
④. 乙方項目實施人員須服從甲方人員管理,必須遵守杭州市公安局各項規章制度。
三、 項目開發時間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項目開發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1、 本項目技術開發費用: 萬 仟 佰元整(¥ .00)
2、 支付方式
①、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合同總額5%的履約保證金。系統試運行1個月正常,提交全部報告材料并通過甲方正式驗收,待年的質保期滿后,運行正常,支持良好,無質量和服務問題,原額(無息)歸還履約保證金。
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總價的余款。
五、質量保證
1、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軟、硬件產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具有合法的版權或使用權,如在本項目使用過程中出現版權或使用權糾紛,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必須保證解決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問題,如因技術原因無法滿足甲方需求,由此產生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六、培訓和售后服務要求
1、提供項目驗收合格之日起年的質保期。
1)年7×24熱線電話支持服務 乙方應提供不限時間、不限數量的售后電話支持,在得到請求響應小時內,通過電話給出解決方案,以幫助甲方迅速有效地解決問題。
2)年軟件、硬件保修服務
所有軟件須提供年的免費升級服務,年之后須對軟件升級給予價格優惠。 所有硬件產品均須提供 年免費質保, 年內提供免費的配件和備件。對于出現緊急故障情況,乙方承諾小時內響應,如問題不能通過電話解決,工程技術人員需在 小時以內到現場,個小時內解決問題;不能修復的,小時內提供備品、備件等措施,以保證甲方的正常使用。
3)其他服務
通過制定詳細服務計劃、每對甲方系統進行一次檢查、遠程系統檢測及其它服務,避免系統發生問題。
2、技術培訓
乙方對甲方免費技術培訓,提供用戶操作手冊、管理手冊(包括安裝、維護、安全說明)等,使甲方達到能獨立進行管理、維護測試和故障處理等工作,以使所提供的軟硬件產品能夠正常、安全的運行。
七、技術成果、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1.乙方為甲方開發的技術成果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2、乙方有責任對本項目的技術情報和資料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項目資料和有關的公安內容,如因乙方泄密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核心技術不允許開放;第三方軟件不能加入;
八、驗收的標準和方式
項目開發完成并正常運行一個月后,甲方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經雙方簽字確認并由甲方出具項目合格驗收證明。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支付開發費用,每逾期支付一日,支付合同總價%的違約金;
2、乙方應保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進度將系統通過驗收并交付使用,若逾期交付,每遲 交付一日的,支付合同總價%的違約金;如延遲交付超過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享有向乙方索賠的權利,索賠額不受合同總價款的限制。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由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日期:
委托技術開發合同3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鑒于甲方需要就 技術項目委托給乙方進行研究開發;鑒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從事該技術項目的研究開發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履行。
第一條 定義
為避免雙方理解上的分歧,雙方對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
1.1“技術開發”指就 (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開發的行為。
1.2“委托人”指因需要而委托他人進行某項技術開發的甲方,甲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1.3“受托人”指擁有某項技術開發能力的乙方,乙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1.5“技術指標”指研究開發的技術在該技術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
1.6其它: 。
第二條 開發項目
2.1技術開發項目名稱: 。
2.2本合同委托開發項目的內容和范圍如下: 。
2.3本委托技術開發項目要求達到的目標、及技術指標和參數:
2.4本合同標的的技術方法為: 。
2.5本合同的技術成果形式: 。
第三條 研發計劃
3.1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完成本項目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并在上述期限內將研究開發計劃書面提交甲方審閱。
(1)開發期限:
(2)開發進度:
(3)開發地點:
3.2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甲方應對乙方的研究開發計劃提出補充、修改意見,由雙方確認最終的研究開發計劃。
3.3其它約定 。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完整、真實、合法。
(1)技術資料清單:
(2)提供時間和方式:
(3)其他協作事項(如:合同履行完畢上述資料的處理):
4.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費用。
4.3乙方應按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技術開發工作。
4.4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
第五條 保密事項
5.1甲方對本項委托開發工作及其成果負有保密義務。
(1)保密內容:
(2)涉密人員范圍:
(3)保密期限:
(4)泄密責任:
5.2乙方對本項委托開發工作及其成果負有保密義務。
(1)保密內容:
(2)涉密人員范圍:
(3)保密期限:
(4)泄密責任:
5.3甲乙雙方約定,無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保密條款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5.4任何一方基于司法或其他國家機構要求,提供上述保密內容,應及時通知對方,同時以書面形式提示司法或其他國家機構注意保密。
第六條 風險承擔
6.1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現有知識水平和技術條件難以克服的困難,導致本研究開發項目部分或全部失敗,雙方約定:
(1)風險責任確認方式:
(2)風險損失承擔方式:
6.2當事人一方發現因無法克服的困難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 日內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沒有及時通知并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七條 成果驗收
7.1驗收期限:乙方應在 日前交付技術成果;甲方在 日前完成項目的驗收,交付方式: ;驗收地點為: 。
7.2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
(1)驗收標準:
(2)驗收方式:
7.3驗收合格,甲方應以書面方式簽收,甲方在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后 日內未書面簽收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驗收合格。
第八條 成果歸屬
8.1雙方約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專利權歸 方所有。
8.2雙方約定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歸 方所有。
8.3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
8.4其它約定 。
8.5如果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工作成果涉及第三人權利而引發爭議,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價款支付
9.1本合同的總金額為: 元。
9.2雙方約定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1)一次總付: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
(2)分次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支付合同金額的 %,即 元; 日內,支付合同金額的%,即 元; 日內,支付合同金額的%,即 元;最后剩余款在 日
內支付。
(3)其它方式:
9.3甲方應按上述約定將經費和報酬匯至乙方銀行帳戶,乙方開戶銀行名稱 ,開戶名 ,帳號 。
9.4如果經費不足,不足的經費的解決辦法如下: 。
第十條 稅費承擔
10.1現行法律對執行本合同的相關稅費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現行法律未規定具體承擔方的,稅費承擔方式為
第十一條 合同維護
11.1雙方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的聯系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的聯系人。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聯系人的職責是對對方履行合同各項義務予以書面簽字確認,雙方相互溝通協調,其它職責 。
未及時通知或示履行職責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致使技術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應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2.1甲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逾期 日,每逾期 日向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但不影響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 日,本合同自動終止。
12.2甲方逾期提供第三條約定的技術資料和協作事項,逾期
日后,每逾期 日,向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但不影響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 日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12.3甲方逾期 日不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每逾期 日,向乙方支付 違約金和保管費;但不影響合同繼續履行,逾期 日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12.4甲方沒有履行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如下: 。
12.5甲方應承擔的其它違約責任: 。
12.6乙方未能按第二條約定交付研究開發成果,應當采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逾期 日不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逾期 日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12.7乙方研究開發工作部分或全部不符合第六條約定,應當采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逾期 日,研究開發工作仍不符合,應返還 %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支付 元違約金。
12.8乙方沒有履行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保密義務,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如下: 。
12.9乙方應承擔的其它違約責任: 。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3.1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同意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 法院起訴。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根據該委員會現行規則仲裁,仲裁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它約定
第十五條 合同附件
15.1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 方式確認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
(2)可行性論證報告: ;
(3)技術評價報告: ;
(4)技術標準和規范: ;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 ;
(6)其他: 。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6.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6.2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在上述情況結束后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應的證明。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變更和終止
17.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如需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17.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
1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實際履行;
(2)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合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4)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17.4根據雙方中任何一方提議,本合同可按雙方滿意的條件延期,并在本合同期滿前 月進行商談。
17.5其它約定: 。
第十八條 合同份數
18.1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正本 份,副本 份;乙方正本 份,副本 份;用于備案 份。本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簽訂地和簽訂日期
19.1本合同簽訂地點為: ;
19.2本合同簽訂日期為: (此日期應與最后一方簽字蓋章日期一致)。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訂日期: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訂日期:
委托技術開發合同4
一、合同中要表明具體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具體的工作內容
案例一:小張在家住廣州天河,他在離家很近的一家大型企業公司上班。過了一段時間,公司將他調到上海工作,背井離鄉,小張不愿意去。申請勞動仲裁時,才發現合同上沒有規定工作地點,導致敗訴。
案例二:小趙應聘一家公司的國內業務銷售員,工資相很高。由于公司拓展海外業務,將她調到海外銷售組。小趙不愿意,與公司發生爭執后申請勞動仲裁。合同上寫的是“銷售員”,這是一個很模糊的范圍,沒有明確具體的工作內容定義,導致敗訴。
二、白紙黑字寫清楚勞動報酬
看清楚合同有沒有寫清楚以下的事項:基本工資,有無績效、績效是多少、績效的比例有無獎金,有沒有交通補貼、餐費補貼,試用期多久等等。這些內容一定要在合同中白紙黑字寫出來,不要輕信用人單位的口頭約定。
案例:小軍到一家外貿公司上班,老板承諾他3個月就可以轉正了。工作了四個月后,小軍還是沒有轉正,與公司要說法。老板說,按照合同簽訂的來,口說無憑。最后,小軍沒有如愿在3個月內轉正。
三、工資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確定
有些企業在員工入職時告知員工要押一個月的工資。但是因為這個行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員工辭職而用人單位故意不發這個月的工資,員工要拿到證據證明公司的這種不合理的行為時,就很麻煩了。所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注意合同中是否規定清楚了工資的支付方式(現金、銀行卡轉賬等),支付時間,避免日后的麻煩。
四、合同中規定清楚工作時間!
合同中要規定清楚勞動時間,規定清楚勞動時間,規定清楚勞動時間!重要的事情說三遍!有的企業在合同中沒有規定清楚工作時間,那么,員工可能出現在工作日加班沒有加班費,節假日上班沒有加班工資的情況。作為員工,肯定不希望自己辛辛苦苦的加班卻換來沒有加班費的結局,所以要看清合同規定的工作時間。
五、是否給員工交社保
有的不法企業為了節省成本,會在新員工入職時說“所有員工入職半年后才可以辦理”,或者“不領社保工資可以多幾百塊錢”,來勸說員工主動放棄社保。社保涉及到了醫療、生育報銷、養老等問題,有國家的兜底保障,如果員工放棄,那就給自己失去了一次非常好的保障機會,因此社保的繳納一定要在合同中清楚的顯示。
六、警惕合同中約定了不合法的內容
比如有的用人單位會在合同中約定女職工入職后幾年內不能生孩子,或者生二胎,出現事故自理等等不合法的規定。
合同簽訂完畢后,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員工應該妥善保管自己的那份合同,以防將來產生勞動糾紛時,能拿出有力的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以上是我們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常見的要注意的事項。
委托技術開發合同5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開展工作。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開發項目,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乙方接受委托并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及后期技術服務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一、本合同研究開發項目的要求
1、技術目標:。
2、技術內容:。
3、技術方法:。
二、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內向甲方提交研究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階段性計劃內容。
2、項目開始之日、階段性目標、項目完成之日。
3、具體進度。
三、乙方應按下列進度完成研究開發工作:
1、總體計劃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2、階段性時間分配:
第1段從年月日到年月日,此階段為設計階段內容為。
第2段從年月日到年月日,此階段為設計階段內容為。
第3階段從年月日到年月日,此階段為調試階段。
第4階段從年月日到年月日,報告和鑒定以及后期提供技術服務。
3、達到的計劃目標: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1、技術資料清單:
(1)現有結構設計資料;
(2)有關背景技術資料;
(3)目前結構的基本狀況。
2、提供時間和方式:年月日當事人當面交付。
3、其他協作事項:配合、協調并提供乙方開展工作的必要條件。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上述技術資料按以下方式處理:退回當事人一方。
五、甲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2、研究開發經費由甲方分期(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依據工作進展分期支付:
(1)第一次在合同簽訂之日支付人民幣元;
(2)技術完成之日支付人民幣元;
(3)后期技術服務結束時支付元,支付方式通過銀行匯款。
3、開發經費和報酬由甲方出具委托函,委托代付費用。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賬號為:
開戶銀行:。
地址:。
賬號:。
六、本合同的研究開發經費由乙方以包干制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權以合同約定監督研究開發進度的方式檢查乙方進行研究開發工作和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但不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
七、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定。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日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的,視為同意。
八、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
九、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并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
1、雙方約定,按約定優先原則來承擔。
2、雙方確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按當事人認可的專家權威機構確定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技術風險的存在、范圍、程度及損失大小等。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日內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十、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一方應在30 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十一、乙方應當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
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按合同在指定現場安裝。
十二、雙方確定,按標準及方法對乙方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應用評審。
十三、乙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實施的技術侵權的,乙方應當 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
十四、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甲、乙雙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2、專利權取得后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委托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十五、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十六、乙方完成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人員享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十七、雙方確定,乙方應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后,根據甲方的請求,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培訓甲方技術人員和主要操作員掌握該技術成果。
2、地點和方式:按甲方要求執行。
3、費用及支付方式:由甲方委托代支付所有費用。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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