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企業員工用工合同范本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同時也是個人的一份安全保障,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重慶企業員工用工合同,點擊“用人合同”查看更多相關的用人合同參考。
重慶企業員工用工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
未通過甲方進行的試用期考核的,視為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崗位、地點與薪酬待遇
1.崗位:;工作地點:。
2.薪酬標準:每月人民幣元;其他福利待遇根據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3.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
4.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按國家規定執行。
5.勞動紀律;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予以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三、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1.乙方要求甲方無需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由甲方按月支付社會保險與住房公積金費用¥元,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方面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任何原因發生補繳事宜,則乙方應將甲方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用返還給甲方。
2.如甲方為乙方出資購買了保險(包括但不限于意外傷害保險、醫療保險等),則一旦發生應由甲方承擔責任的事宜,保險賠付金額應計算在甲方的賠償金額之中。
四、特別約定
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繼續在甲方工作而甲方無異議,則視為本合同自動延期一年并可多次續延,但甲方已向乙方發出終止(解除)合同通知或終止(解除)合同證明書,或者確已不再上班時除外。
五、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重慶企業員工用工合同范本2
甲方:乙方:
鑒于甲方在糧食出入庫工作中需要乙方提供一定的裝卸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服務內容
乙方承包甲方小麥、玉米、稻谷等糧食的出庫、入庫裝卸勞務作業。
第二條服務地點
第三條服務期限
服務期自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
第四條服務標準
1、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全天候裝卸服務,根據甲方生產計劃、調度安排,及時安排工作人員,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出入庫裝卸工作任務。
2、乙方應做到裝卸整齊、整潔,保證糧食出入庫作業的質量和安全。
3、其他標準:
(1)乙方在入倉結束后及時布設測溫線、平整糧面、清掃衛生、鋪設走道板,達到甲方精細化管理要求。
(2)乙方在出倉結束后及時將各種器材、機械設備歸放到位,倉房整理干凈。
第五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生產情況向乙方下達任務,并監督乙方人員工作。
2、甲方提供裝卸任務所必需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并提供技術性指導。
3、乙方提供的裝卸服務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制止并要求乙方返工;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4、甲方對乙方所完成的糧食裝卸數量進行核對,對裝卸質量進行評價后,開具《裝卸作業單》,按商定的標準和時間,支付乙方裝卸報酬。
5、甲方有權對乙方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和作業前安全事項告知。
第六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在簽訂合同前向甲方出具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經工商、稅務機關年檢(審)),并將營業執照副本、負責人身份證的復印件留存甲方。
2、乙方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裝卸作業任務,包括地角糧整理歸倉、作業場地的清掃,物資器材整理歸倉等。
3、乙方在工作過程中應保證不損害甲方、第三方的人身、財產權利。如因乙方原因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并承擔一切責任。
4、乙方派到甲方處作業的人員應能滿足作業量需要,能勝任裝卸工作,并由專人負責管理。乙方必須為所有作業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并報甲方備案。
5、乙方對裝卸作業過程中發生的各種人身傷亡事故負全部責任,并承擔法律責任及一切費用。
6、乙方應愛護糧食、機械、電氣設備等財產,由于各種不正常的人為因素,造成的機械、機電設備損壞、糧食損失等,須照價賠償。
7、乙方必須對所派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教育,保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進行作業,確保安全。
8、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等工作,做到文明裝卸,保證裝卸質量。嚴禁違規使用操作機械設備;必須按照操作規程切斷電源后移動機械設備;嚴禁拉扯電源線;嚴禁利用機械進行登高作業;嚴禁在運轉的設備下停留或通行;嚴禁機械載人移動;嚴禁打架斗毆;嚴禁酒后作業;嚴禁在庫區隨意大小便;嚴禁在庫區和倉內動用煙火。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則每違反一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反多次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9、乙方在裝卸作業前要及時備好各種機械、工具,并妥善保管,作業結束后及時歸還,丟失損壞照價賠償;入倉結束后及時進行倉內整理,達到甲方精細化管理的要求。
10、作業中遇到機械和電器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作業的,應及時通知甲方安全巡查人員或值帶班人員,乙方不得擅自處理,否則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乙方還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1、在裝卸作業中,如遇下雨等可能危及糧食安全的情況時,乙方必須提前清理場地并做好防范工作,如遇有不可抗拒的情況,乙方必須無條件積極參與糧食搶救,確保糧食安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乙方有按合同本合同約定的費率標準和時間規定,取得裝卸費用的權利。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因乙方人員不遵守甲方規章制度,違規操作出現延誤裝卸,或作業質量達不到要求的,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由于乙方原因延誤甲方糧食出入庫正常進行,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裝卸隊作業,所產生一切額外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甲方不按約定的時間支付乙方裝卸費用的,每延誤一天,按應支付金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其它
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中儲糧山東分公司備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重慶企業員工用工合同范本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_________ 姓名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 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年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________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 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 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________________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 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主要負責人) 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慶企業員工用工合同范本4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 月)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于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安排的 工作地點擔任
崗位工作。經甲乙協商,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工作的工作內容及崗位職責依照甲方的有關規定確定。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三)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確定 條款 執行。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八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限間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其他各類假期按甲方有關規章制度辦理。
第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接受甲方領導、管理和教育,盡職、盡責、勤勉地完成甲方交予的工作。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三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
(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者嚴重破壞甲方形象、信譽、聲譽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之約定,否則應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十、通知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通知,可采用如下兩種方式之一送達:
(一)被通知方在通知方發出的書面通知上簽收;
(二)通知方按照通知方在本合同上列明的通訊地址,以掛號的方式向被通知方郵寄書面通知即視為送達。
十一、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調解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任何一方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也可不經協商而直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簽定《勞動合同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重慶企業員工用工合同范本5
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電話:
地址:
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緊急聯系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______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不定時工作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_____小時。
(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乙方執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為_________元/件。
2、乙方執行計時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
(二)乙方在試用期月的工資為_________元/月。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八、其他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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