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委托合同3篇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完成某一事項的處置。因此,委托的事項必須具體,處置的程度要清晰、明確,不可含糊不清。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托合同,感謝您的閱讀。
常見委托合同1
委托方(甲方):國家開發銀行
代理方(乙方):中國銀行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銀行(下稱乙方)的委托代理行為,提高委托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于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務范圍
(一)監督甲方委托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采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于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托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采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采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于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后,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后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后,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并于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并于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核算。乙方經辦行為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貸款計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臺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并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后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應于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后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工作報告制度。從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后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戶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后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采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預付,次年決算后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由乙方總行負責向所屬代理經辦行撥付。
十一、委托代理業務考核
(一)甲方應對乙方及乙方經辦行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每年要將考核結果通報乙方。
(二)乙方應將代理業務管理作為其本行責任目標重要內容之一,納入統一考核范圍,進行嚴格的內部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遇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及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而外,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十三、附則
(一)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信貸局與乙方省級分行簽訂項目委托代理協議書,經甲方雙方協商同意的項目也可由雙方總行簽訂。
項目委代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項目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二)本協議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三)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四)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國家開發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中國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高德柱
(或授權代理人)
常見委托合同2
委托人: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處理______________事務。
第二條 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委托人(是/否)允許受托人把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托人有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受托人將處理委托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托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托人(章):
住所:
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郵政編碼:
監制部門:
受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郵政編碼:
印制單位:
常見委托合同3
委托方: 地址:
受托方: 地址:
根據《深圳市推進政府職能和工作事項轉移委托工作實施方案》的相關規定,并鑒于"某某采購文件規定"或者"鑒于雙方在競爭性談判中達成的協議",雙方約定如下:
一,委托服務事項
(一) .
(二) .
二,委托服務標準
(一) .
(二) .
注:各單位可根據購買服務內容的不同,根據招投標文件制定各自的服務標準.
三,委托服務要求
(一) .
(二) .
注:各單位可根據購買服務內容的不同,根據招投標文件制定各自的服務要求.
四,委托服務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建議合同期限不超過三年)
五,雙方權利義務
(一)委托方責任:
1.委托方對受托方在委托權限范圍內完成委托事項負有指導,監督責任.
2.將與委托事項相關的設備,檔案資料,信息數據等移交給受托方,并辦理好書面交接手續.
3.按照約定向受托方支付服務費用.
4.負責處理委托服務對象或其他群眾對受托人的投訴.
5.發現受托方存在違反約定行為的,有權要求其限期整改.
6.委托協議期滿或提前解除,終止后,依法收回交由受托方使用的設備,檔案資料,信息數據等.
7. .
(二)受托方責任:
1.受托方必須在委托的權限和范圍以及生效時限內完成委托事項,并按照委托方要求提供完成委托事項的工作總結和相關臺帳資料給委托方.
2.受托方有維護委托方的聲譽義務,受托方不能以委托方名義從事與委托事項無關的工作.
3.受托方應獨立完成委托事項.未經委托方書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向他人轉讓該委托事項.
4.受托方應每季度(或半年)定期向委托方書面報告工作情況,并指定專人負責與委托方聯系.
5.受托方應按年度向委托方提交委托經費使用報告或財務審計報告.
6.受托方應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履行保密義務.
7.委托協議期滿或提前解除,終止后,應將使用委托方的設備,檔案資料,信息數據等財務按照經委托人確認的財產清單交還委托方.
8. .
六,委托服務費用
(一)本委托事項的費用包括: , , 費用等,共計人民幣 元( 元).
(二)經費用途:
1. .
2. .
(三)支付方式:
(按照經費支付與服務提供情況相結合原則,采取經委托方認可受托方服務后按月支付或分批次支付等靈活的方式.)
委托人開戶銀行: .
賬 號: .
七,協議提前終止或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自委托方向受托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提前終止:
(一)委托方的職能發生轉變,不再具有委托職能.
(二)原來適用于委托服務的法律法規或政策發生變化.
(三)委托方發現受托方出現喪失或部分喪失履行委托服務能力的情況后通知受托方限期整改,但期限屆滿后沒有改善的.
(四)受托方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明確表示不再履行合同的.
(五)存在其他事項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經雙方協商不再履行本協議的.
八,違約責任
任一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由于不全面或不及時履行協議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法律規定的途徑解決.
十,其他約定
(一)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書由委托,受托雙方蓋章或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三)本協議書一式六份,委托單位,受托單位,政府采購中心各一份,并報市編制部門,市財政部門和市民政部門各備案一份.
(四) .
委 托 方:(蓋章) 受 托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常見委托合同3篇相關文章:
常見委托合同3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