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措施2023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措施通用2023
隨著國家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日益重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工作也應引起各企業的高度重視。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措施,歡迎大家來閱讀。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措施(篇1)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68條規定,按照省、市、縣有關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的要求,為及時有效地開展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在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能迅速有效地組織事故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堅持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則,堅持以電站為整體組織自救的原則,堅持電站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條件的原則。
二、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電站成立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施救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指揮部組成
總 指 揮:由站主要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由站分管領導擔任
成 員:由下列人員組成:
安全生產部負責人、保衛部負責人、行政工作部負責人、工會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實業總公司負責人、發電運行部負責人、水電修試公司負責人、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人。
2、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統一協調電站各部門、全站職工應急施救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制定并實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計劃;
(3)、統一調配施救的人員、物資、器材;
(4)、負責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
(5)、必要時請求當地政府參加應急救援。
(6)、根據事故狀況,視情況成立事故調查組、施救組、善后組和后勤保障組,并有效領導其開展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序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應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電站領導及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并根據現場實際迅速采取措施,封閉并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危險區域人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2、站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組織救援工作。同時視事故特點和嚴重程度,緊急調動電站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參加救援。
3、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電站指揮部應按規定及時把事故簡要情況快速報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管理機關。必要時請求當地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給予救援。
4、緊急救援工作應制定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周密組織,嚴防事故損失程度擴大。
5、生產事故處理的安全措施按照電站制定的《設備運行規程》、《事故處理規程》中有關規定進行。
6、所有參加事故救援人員應按指揮部制定的救援方案實施救援,服從指揮部指揮。
7、生產運行部、水電修試公司負責生產事故應急施救措施;保衛部負責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施救措施;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防汛應急預案措施;實業總公司負責提供事故應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物資保障,負責人員受傷事故急救措施,負責保障事故應急通訊暢通;電站生活后勤部門負責事故應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財務部負責事故救援所需資金保障;行政工作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宣傳報導;安生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協調和現場安全監督;并定期開展反事故演習。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措施(篇2)
為規范煤礦事故應急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__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決定》以及《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__號令),結合本鎮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__鎮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鎮長X為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和煤礦工作的副鎮長X為副指揮長;鎮應急辦、鎮財政所、派出所、鎮國土站、鎮總工會、鎮衛生院、鎮民政辦、鎮供電所為成員,負責全鎮煤礦較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劉尚平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管理、應急預案修訂和綜合協調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七個組:
一是綜合協調組。鎮政府聯系煤礦工作的副鎮長__為組長,鎮政府應急指揮部、鎮應急辦為成員。負責事故信息的接收、處理和發布;協調各有關單位的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事故和應急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上級政府有關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
二是現場搶險救援組。應急辦主任__為組長,派出所、鎮應急辦、民兵應急分隊、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對事故的搶險救援、現場控制和保護。
三是后勤保障組。鎮財政所所長__為組長,鎮民政辦、鎮供電所、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物資準備和通信、電力保障。
四是醫療救護組。鎮衛生院院長__為組長,相關村衛生站為成員,負責對事故傷員進行現場急救和轉移治療。
五是善后處理組。分管鎮民政副鎮長__為組長,派出所、鎮財政所、鎮總工會、事故發生地村支兩委、相關保險公司、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對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的物質按價付款或歸還。
六是安全保障組。鎮派出所所長__為組長,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地的民兵為成員。負責治安維護和道路交通暢通。必要時,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控制。
二、預防和事故報告
(一)煤礦事故預防
鎮應急辦應加大對煤礦巡查力度,督促煤礦企業排查隱患,整改隱患。
(二)事故報告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后,綜合協調組應在事故發生24小時以內寫出事故報告。
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發生事故單位。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以上情況掌握不全時,先報已知情況,其他情況可再行補報。
三、應急響應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后,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部立即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統一指揮有關成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搶險救援。
(一)應急處置措施
1.盡快安全撤出人員,并組織營救遇險遇難人員,及時救治受傷和中毒人員;煤礦企業和有關單位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事故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做出標志或繪制事故現場圖,并詳細記錄。
2.迅速找到并控制危險源,消除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
3.根據事故性質迅速恢復被損壞的供電、通風、提升運輸、排水、通信等系統,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并采取措施為遇險人員逃生創造條件。
4.根據救援大隊偵察情況迅速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計劃。
5.協調有關成員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面應急資源;
6.維護治安秩序穩定;
7.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二)應急結束
遇險遇難人員全部出井(特殊情況除外),事故隱患消除,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由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經上級應急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撤銷,應急狀態結束。
四、后期處置
由安全保障組和后勤保障組對事故后期不穩定因素進行摸排,及時妥善處理,確保社會穩定,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措施(篇3)
1、總則
1.1目的
為應對突發性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事故發生后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一步增強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規范應急管理和完善應急響應程序,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省安全生產條例》、《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結合我市實際,修訂我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1.3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靠科學、依法規范”的原則,采取科學、有效、快速、有序的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條件和范圍:
凡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適用本預案。
2、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2.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和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2.2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長、市委委辦主任、市政府辦主任、市安委辦主任擔任;成員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檢察院、市監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辦、市總工會、市團委、市婦聯、市發改局、市教體局、市經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監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牧科技局、市廣電局、市衛計局、市扶貧移民工作局、市食藥工商質監局、市防災減災局、市政局、市項目促進中心、市消防大隊、交警大隊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由市安監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警戒保衛組、現場救援、醫療救護、環境監測、物資供應、善后處置、宣傳報道9個組,其主要職責是:
2.3.1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調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各項工作。由安監局和行業監管部門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衛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疏散、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嚴格控制進出人員及車輛,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及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實施工作由公安局牽頭,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3現場救援組:根據事故類別由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負責人,負責現場指揮。其職責和權限是執行總指揮的命令,組織指揮前方救援,反饋現場信息,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如情況緊急來不及報告,可先行處置后報告。
2.3.4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搶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緊急調用救護所需藥品。實施工作由市衛計局牽頭負責,各鄉鎮衛生院配合,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5環境監測組:根據事故發生的類別,利用各種環境監測設施,及時對有毒有害物質給空氣、水源、人體、動植物、土壤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其它危害,迅速采取相關措施,防止事故危害進一步擴大。實施工作由市環境保護和林業局牽頭負責,有關鄉鎮政府(街道)和部門配合,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6物資供應組:根據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有關鄉鎮(街道)或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和救災物資,安排好搶險救災人員的膳食,確保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實施工作由市政府辦牽頭,財政局、發改局、經信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配合,具體工作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7善后處置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指揮長、副指揮長的統一安排部署,成立生產安全事故善后工作組,組織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對傷亡人員的處置和身份確認;組織開展事故單位及其所在鄉鎮、部門及時通知傷亡人員家屬,落實用于接待傷亡人員家屬的車輛和住宿,做好相應的接待和安撫解釋工作,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善后處理動態。
2.3.8_處置組:負責維護社會穩定,及時消除事故可能導致的穩定隱患,防止死傷者家屬過激行為發生。由_辦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9宣傳報道:負責引導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工作,由宣傳部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職責。
2.4.1指揮部職責
2.4.1.1發布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2.4.1.2按照《預案》程序組織、協調、指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
2.4.1.3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并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問題采取應急處理措施。
2.4.2辦公室職責
2.4.2.1按照指揮長、副指揮長安排,協調有關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等開展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搶險救災;
2.4.2.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在指揮部領導的安排下,完善應急預案;
2.4.2.3配合上級部門抓好事故調查、處理的協調工作;
2.4.2.4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2.4.2.5組織對《預案》的演練,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
2.4.3通訊聯絡
3、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3.1事故報告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單位必須做到:
3.1.1立即將所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向110或119緊急報警,同時報告市委應急辦、市政府應急辦和市政府辦公室、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市安監局)及歸口管理部門。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10分鐘內向總指揮及副總指揮長報告。
事故應急上報和聯絡電話和傳真
市委應急辦電話和傳真:__4366
市政府應急辦(市防災減災局)電話:__6778傳真:__6779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和傳真:__2844
3.1.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3.1.2.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聯系電話、報告人;
3.1.2.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
3.1.2.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3.1.2.4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3.1.2.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3.1.3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對外報告和公布,由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統一歸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3.2事故現場保護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進入事故現場的部門在組織搶險救援工作的同時,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防止與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出標記或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4.1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立即組織開展工作,指揮部及下設各組有關負責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并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4.2交通、通訊、供電、供水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要盡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3公安部門要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4.4衛計部門要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醫藥公司要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險配合工作。
4.5發改、經信、交通運輸等部門在搶險救災指揮部指揮下,要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5、其它事項
5.1本《預案》是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救援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5.2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5.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各成員單位應結合實際和本行業特點,制定出相應切實可行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適時組織演練,對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應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可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無理阻攔或拒絕。有關部門接到指揮部下達任務后,因玩忽職守,應提供的物資不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而延誤時機,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5.5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所在地黨政一把手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5.6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措施(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提高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效率,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維護社會安定,促進本轄區內的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轄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轄區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將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并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
1.3.3平戰結合、資源整合。堅持全面規劃,資源整合,加強培訓演練,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發揮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強溝通,通力合作。有關社區和單位應通力合作,加強信息的溝通。
1.3.5廣泛宣傳,加強防范。加強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持、參與事故處置的工作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擇情啟動預案,實施應急措施并嚴格遵守《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處置轄區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2.1.1設立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現場總指揮)由辦事處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由辦事處相關科室、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組成。
2.1.2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辦事處安監科負責人擔任,具體負責轄區應急體系建設和指揮部交辦事宜。
2.2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主要職責
2.2.1指揮部及其成員的主要職責
A.核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B.協調與上級應急機構、部門、轄區單位之間的關系;
C.決定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D.組織、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E.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應急領導機構和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的決定;
F.承擔營市街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G.協助區政府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的執行;
H.及時匯報并請求區政府啟動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2.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A.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內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指導和督促轄區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工作;
B.編制、管理本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綜合監督檢查、指導轄區單位應急機構、隊伍的應急準備工作以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C.負責建立和維護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隊伍、預案、裝備、物資等信息數據庫,統一規劃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通信和信息網絡;
D.組織指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培訓、演練和交流工作;
E.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安全事故應急措施及應急響應
3.1幾類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3.1.1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
A.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尚未爆炸的危險物品并疏散人員;
B.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C.協助公安部門查明爆炸物品的種類和數量。
3.1.2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A.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撤離或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B.協助專業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事故危害區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C.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3.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2.1事故報告
規模以上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單位必須立即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將事故概況同時分別報歸口管理部門、110指揮中心、區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87589620,87583600)、區安監局(值班電話:87589832)。
規模以上單位和規模以下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街道科所隊、社區居委會要在得知事故信息后的第一時間上報指揮部辦公室。
3.2.2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分別響應。指揮部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后,在1小時內報告區政府辦公室和區安監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及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處置的有關事宜;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時間。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區級以上有關應急機構給予支持。
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程序
3.3.1先期處置
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辦公室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隊伍進行先期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B.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C.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D.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E.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應急決策
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報區有關部門。
3.3.3預案啟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隊立即到位,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
3.3.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副總指揮任現場總指揮,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A.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B.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C.迅速消除生產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險區域,維護秩序;
D.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E.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辦事處和區安監局(電話:87589832)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3.3.5措施要求
A.參加應急處置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組;
B.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拍照、做出標志、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C.對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等危險源,協助有關部門和機構做好安全防護,防止發生二次災害;
D.根據現場情況,必要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定時檢查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
E.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出現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等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4、應急結束
對一般事故,現場指揮部在確認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已經消除后,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辦事處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對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區級及以上政府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者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事故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后,指揮部應總結分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報告,報送區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5.3獎懲與責任追究
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關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營市街街道辦事處制定,報區安監局備案。為適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改進完善應急處置措施,本預案每年修訂一次。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措施(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編制目的
為了規范煉鋼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在事故發生時,能及時做出相應的應急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以及集團公司相關制度和辦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職責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區域管理負責制為主的原則。
第二章 編制
第四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由安全科、技術質量科、生產計劃科、機動科、辦公室、勞人科、工會、黨群等部門人員組成,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專家。各部門根據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結果、重大危險源及重要環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點組織編制廠級應急預案,對于涉及多個單位的廠級緊急情況,由主管部門(或其指定單位)負責編制。
第六條 應急預案的體系和內容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__),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編制各級各類應急預案,并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建立覆蓋全面、上下銜接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一)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本單位處置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和突發事件的綜合性文件。編制應急預案應包括的內容:
a)建立應急機構并明確總指揮及各級人員職責和權限;
b)指明危險物性質與危害;
c)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原因,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
d)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應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相關人員撤離的應急措施;如可能伴隨的后果,應考慮的相應緩解措施,以減少與控制其造成的環境影響;
e)應急設備、物資調撥;
f) 重要設備和文件的保護;
g) 應急聯絡,包括外部相關人員和組織的聯系電話及聯系方式、方法。
h)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二)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存在的重大危險源)、特定事故類型的緊急情況而制定的應急預案,說明單一應急行動的目的和范圍,通過危險源辨識,制定處置措施,程序內容具體詳細,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三)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四)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 評審、發布、備案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
(一)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按照分級評審的原則對應急預案組織評審。涉及相關職能部門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三)預案評審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四)每年各單位對所負責的應急預案進行一次評審,對需要進一步改正完善的應急預案予以修訂。當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后,事故單位應負責對應急預案予以評審和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發布
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合格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印發。
第九條 應急預案的備案
(一)本單位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經評審合格后由安全科負責匯總、備案。
(二) 各專業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將應急預案報送上級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三)需要備案的應急預案包括:廠級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
第四章 培訓、演練、修訂
第十條 應急預案的培訓
(一)各單位負責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確保能夠正確實施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各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預案培訓、演練。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構成、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資源保障情況以及針對不同類型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措施等。
第十一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
(一)本單位應當結合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預案演練,以不斷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管理和應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二)對于可以組織演練的應急預案,在必要時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單位負責組織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演練。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三)保持應急準備、響應、評審修訂、培訓和演練等相關記錄。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的修訂
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八)應急預案修訂后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各單位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十四條 發生事故后,相關單位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措施(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農業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辦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農業領域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編制目的。規范我市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減少人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轄區內農業領域(種植業、畜牧業、農墾漁業、種業、農機領域等)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第四條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安全防護,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二)嚴格制度,分級負責。嚴格執行農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事故報告制等,把安全防范落到實處。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指揮下,市農業農村局制定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機制。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加強管理、及時上報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和處置。
(三)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實行屬地管理責任制,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做好一線排查,加強組織、指導和協調。
(四)依靠科學,依法規范。充分發揮專家作用,采用先進的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確保應急處置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預防為主、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做好常態下的隊伍建設、裝備配置、預案演練等應急準備工作。
第二章組織體系
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市、縣、企三級應急組織組成。
第五條市級應急組織。市農業農村局成立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市農業農村局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協調全市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第六條縣(市、區)應急組織。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和技術組,領導小組由局長和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技術組由縣(市、區)及鄉鎮技術骨干組成,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內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第七條企業應急組織。涉農領域企業成立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小組,負責組織本單位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善后處置工作。
第三章預防機制
第八條健全預防機制。
(一)建立政府領導指揮、企業應急預防、專業隊伍救援、社會參與救援的應急預防控制機制。
(二)充分利用120、119等公用電話,依托企業、鄉鎮站(所)等一線單位,建立覆蓋面廣、響應迅速、救援高效的應急聯動機制。
(三)建立安全隱患治理長效機制。通過制作板報和發放安全掛圖或手冊等形式廣泛宣傳,提高廣大安全責任主體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加強技術指導,在糞污儲存池、沉淀池、沼氣池等周邊設立警示牌、護欄或加蓋防護板,防止人畜誤入。對有機肥加工等場所要制定并嚴格執行機械操作規程,防止人員受傷。對沼氣池等有限空間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消除安全隱患。
第九條預警行動。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后,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并采取相應預防措施,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做好應急準備和預警行動。
第十條信息報告預防、預警。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發生后,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按規定及時向市農業農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處置。
第四章應急響應及保障
第十一條應急響應。造成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農業領域安全事故,要及時上報市農業農村局,并按有關規定啟動市級應急預案;未造成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安全事故,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應妥善處置并按一般事故予以上報。
第十二條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縣(市、區)農業農村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赴事故現場處置,及時上報事故情況。根據事故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級部門啟動預案實施救援。
第十三條現場評估。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根據需要對事故進行評估,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依據。
第十四條善后處理。按照本級政府的安排部署,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影響。
第十五條應急保障
(一)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完善市、縣、企三級應急救援組織,健全應急救援機制,形成市、縣、企三級應急預案體系。
(二)根據農業領域安全事故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有關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三)加強對企業負責人、工人的培訓和后期管理人員的配置,充實應急救援隊伍,適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組織應急預防避險、避災減災、自救互救常識和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應急人員培訓。
第十六條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小組對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按有關規定上報。總結的主要內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況、接報和搶險過程、應急預案執行情況、采取的主要措施、善后處理結果、經驗教訓和改進措施等。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根據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轄區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第十八條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對拒不執行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救援責任的;瞞報、遲報事故信息,影響事故應急救援的;在事故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阻礙應急工作人們履行職責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本預案由太原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措施(篇7)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確保在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高效有序的實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
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后造成的損失,并在項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應急救助工作,維護生產經營穩定,特制定本預案管理制度。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企業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2、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常態下的隊伍建設、完善各種規章制度、預案演練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營造人人重視、個個有責的安全工作氛圍。
二、應急機構組成、職責
1、項目部成立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協調本項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工作和平時應急準備工作;安監部主管負責處理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指導各部門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按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要求協調、檢查、督促應急的準備落實情況等。
2、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項目部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領導、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并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助工作。
3、項目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成成員如下:
組長:司瑞明
副組長:頓雪冰
成員:翟耀斌
4、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迅速接受和執行政府主管部門的各項通知,確保政令暢通。
(2)組織實施應急預案,發布各項應急命令、指示、通知等。
(3)確定應急計劃,部署事故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實施事故有關人、物轉移救治方案。
(4)及時統計、上報事故及損失。
5、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現場負責人員應迅速反應,及時作出應急處理,將現場人員按如下分工作出應急安排:
(1)首先保證人員的及時搶救
在事故發生后,現場安全管理人員首先積極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安排現場員工分工處理事故(成立現場事故救援小組):救護人員負責受傷人員的臨時護理,自身不具備護理或搶救條件時,須及時撥打120,在專業救護人員到達現場之前,在保證不造成二次傷害的前提下,對受傷人員進行護理。
(2)安排通訊人員,負責事故第一時間按程序報告。
報告程序:現場人員—施工隊負責人(兼職安全員)—項目部安監部部長—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緊急情況下可以越級報告。
(3)安排現場保護人員負責對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必要時對事故現場拍照,
(4)安排就醫陪同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專門人員陪同就醫,陪同人員與司機(或夜班值班司機)一起帶傷者就醫,或陪同傷者與到現場救治的120車到醫院救治。
(5)事故調查處理按照《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管理規定》的相關內容執行。
(6)巡視督查必要時安排保安員牽頭,負責事故現場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現場管理秩序,保證事故處理工作順利進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蔓延。
三、預警預防機制
各部門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
四、平時應急方案
1、加強對各部門員工的應急救援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排查安全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2、各部門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提高自救和互救能力。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3、項目部要建立應急救援機構,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確保發生事故時能得到迅速、有效的緊急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