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5篇
在現今這個法治社會中,申請書使用的范圍越來越廣,作用也越來越豐富,執行異議申請書也是申請書的一種。以下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歡迎閱讀與借鑒。感興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1
復議申請人:明天,男, 復議被申請人:王大夏,男, 復議被申請人:何為,男, 復議被申請人:蘋果,女,
復議被申請人:鴨梨,女,復議請求:
依法撤銷江西省某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字第21號、第22號執行裁定書。
復議理由:
一、原審法院作出裁定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2條是錯誤的,應該適用第204條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2條規定:“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
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這是對“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執行異議的規定。而第204條規定:“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是對“案外人”對執行異議的規定。本案中,復議申請人作為執行程序中的案外人,原審法院作出執行異議裁定時,應適用民訴法第204條的法律規定。
二、原審法院認為復議被申請人何為、蘋果案件與復議被申請人王大夏案件在訴訟保全程序上合法有效,是錯誤的。
首先,根據《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解釋》第1條規定:“申請執行人向被執行人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供該人民法院轄區有可供執行財產的證明材料。”在這二案件中,申請執行人均未提供相關證據材料證明被執行人鴨梨在復議申請人處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其次,這二案件的被執行人是鴨梨,而鴨梨及其夫艾小林在復議申請人處均無債權。復議申請人既無能力也無義務協助法院執行二案件。而原審法院卻將這二案件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均向復議申請人送達,并采取了非正當的手段讓復議申請人在20__年8月9日的送達回證上簽字。僅從程序上說,原審法院在這二案件的訴訟保全措施上是不合法的。
再次,縱使復議被申請人鴨梨在永興礦業具有債權,原審法院也不應該向復議申請人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早在20__年8月14日,永興礦業已將法定代表人由“艾小林”變更為“平民”。因此,原審法院應該向當時作為永興礦業法定代表人的平民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
綜上所述,原審法院認為,復議被申請人何為、蘋果案件與復議被申請人王大夏案件在訴訟保全程序上合法有效,是完全錯誤的。
三、原審法院認為復議被申請人鴨梨在復議申請人處享有債權,事情不清、證據不足。
首先,復議被申請人鴨梨在永興礦業并無股份。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登記管理檔案中,從來沒有一份合法有效的材料能顯示復議申請人在永興礦業享有股份。
其次,復議申請人是從平民處收購永興礦業的股份,而并不是從復議被申請人鴨梨處收購的。原審法院僅以復議申請人在調查筆錄中認可的“該礦是以平民的名義轉讓給明天的,全部轉讓款為800000元,明天已支付400000元,還有400000元于20__年12月31日付清”來認定復議被申請人鴨梨在復議申請人處享有債權,這一認定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在調查筆錄中,僅能顯示復議申請人從平民處收購永興礦業的股份,至于該股份是否為復議被申請人鴨梨以“平民”的名義在永興礦業的,并無證據予以證明。因此,從法律事實上講,復議申請人收購的永興礦業股份即為平民所有,并非復議被申請人鴨梨所有。原審法院認定復議被申請人鴨梨在復議申請人處具有債權,與事實不符,于法無據。
綜上,原審法院認為復議被申請人在復議申請人處享有債權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在采取訴訟保全措施過程中,程序不合法,適用法律錯誤。因此,原審法院作出的(20__)字第21號、第22號執行裁定書是錯誤的。為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復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請復議,請求法院撤銷這一裁定!
此致
江西省某人民法院
復議申請人:
二0__年三月一日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2
異議申請人一:姓名,性別,民族,____年x月x日出生,住址:____。
異議申請人二:姓名性別,民族,____年x月x日出生,住址:____。
被異議申請人:北京____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____
法定代表人:__
異議事項:____法院(____)____
事實與理由:
____x
基與以上理由,法院在執行(____)x法執二字第__x號公告涉及的房產時損害了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懇請法院終止對該房產的執行。
致
__x市__區人民法院
異議申請人:___________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3
立即中止執行,并返還異議人的財產位于廣州市南沙區南沙街__大道__號__號房產。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方__與被執行人廣州南沙經濟開發區__實業發展公司雙方于2009年4月12日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被執行人將其位于廣州市南沙區__大道__×號__×房的房屋出售給異議人,異議人向其支付房款¥150,000元,2011年5月8日,異議人已向被執行人付清全部房款。被執行人也已將上述房屋的鑰匙交給異議人,將該套房屋正式交付異議人使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 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202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并執行回轉,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
20__年8月24日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4
申請人:___,女,19__年11月出生,漢族,住濟南市_____。任濟南市____。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撤銷(20__)歷商初字第____號民事裁定書,解除對案外人房產的查封。
事實和理由
貴院在申請執行人___與被執行人______紛執行一案中,依據(20__)歷商初字第____號民事判決書及(20__)歷商初字第____號民事裁定書中對被執行人____所有的位于濟南市____房產(房產證號為____號)進行查封。現申請人依法提出異議,理由如下:
1、__
2、__
基于上述事實理由,懇求貴院貴院撤銷(20__)歷商初字第___號民事裁定書,解除對案外人房產的查封。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
x年x月x日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5
復議申請人(異議人):____貨物運輸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區鄭花路111號。
法定代表人張__,系該公司總經理。電話:______________x.
復議請求:
撤銷西平縣人民法院(____)西執異字第118號《執行裁定書》和(____)西民執字第118號《執行通知書》。
事實與理由:
對貴院的《執行通知書》,我公司依法提出異議,貴院于____年4月25日作出(____)西執異字第118號《執行裁定書》,駁回異議人__公司的執行異議。
我公司認為,執行的法律文書依據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24條的規定,本案爭議的糾紛在審判時法院至今沒通知我公司,即本案申請強制執行所依據的法律文書是違法的、也沒有合法生效。
____年4月25日,我公司法律顧問到西平縣法院查詢原審理卷宗,得知原卷宗中只有郵寄回執(網上查詢,簽收人李開放,但李開放是誰和我公司是何關系?我公司沒有此人,亦沒有授權李開放簽收我公司的法律文書。另一郵寄回執沒有顯示出有任何人簽收。還有一份郵寄回執,顯示門衛簽收,手寫中鑫之寶門衛房,我公司根本就沒有門衛,中鑫之寶門衛房與我公司沒有任何關系。)但并沒有簽收回執,也就是說,法院雖然郵寄了但是當事人否真的收到至今無法證明,怎能說明已送達我公司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民事訴訟文書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第六條,可知法院送達應有簽收回執才能說明的確已送達,否則該送達無具有法律效力是違法送達,違法審判,而且本案也不具備郵寄送達的前提條件。
本案審理程序嚴重違法,實體嚴重不公,本案是交通事故賠償案但卷宗中沒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該案存在虛假、惡意訴訟,現又違法執行。法院對我公司提出的民事再審申請書至未答復。
綜上,本案并不具備強制執行的前提條件,且違反了《民事訴訟法》第224條的規定,故我公司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24、225條等之規定,向貴院提出異議復議申請,請予審查并依法裁定。西平法院審判員、執行員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請依法查處。
此致
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
附:民事再審申請書一份。
復議申請人: ____貨物運輸有限公司
____年四月二十七日